㈠ 劉晏的經濟思想
劉晏主要是利用商品經濟增加財政收入。他熟悉商情﹐在他看來﹐到處有增加收入的門路:「自言如見錢流地上」(《劉晏傳》)。劉晏認為「因民所急而稅之﹐則國足用」(《食貨志四》)。鹽是人們的急需之物﹐因此﹐稅於鹽價﹐使鹽利成為增加財政收入的重要項目。這一理財特點﹐被史家贊為「斂不及民而用度足」(《劉晏傳贊》)。劉晏的經濟思想接近於西漢的桑弘羊﹐他的理財辦法比桑弘羊有新的創造﹐但所涉及范圍則要狹小得多。
理財以養民為先 劉晏把賦稅的增加建立在戶口增加的基礎上。他認為「戶口滋多﹐則賦稅自廣﹐故其理財以愛民為先」(《資治通鑒》卷二百二十六)。他的增加賦稅收入的辦法﹐不是單純依靠增稅﹐而是通過實行有利於人民休息的政策﹐以促進人口的增加和生產的發展﹐使稅源得以擴大。劉晏改革轉運制度﹐採取僱傭勞動的辦法﹐就是一項有利於人民休養生息的措施。在劉晏任轉運使的初期﹐全國戶口只有二百萬﹐後來增加到三百餘萬﹐而且增加的都在劉晏所管轄的地區。「養民為先」的政策確是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在賑濟貧民問題上﹐劉晏有獨特的主張﹐他不贊成進行無償的賑給。他認為:「善治病者﹐不使至危憊;善救災者,勿使至賑給」(《新唐書.劉晏傳》)。因此在發生災荒時,他除了及時進行減免賦稅和必要的貸放外,主要是利用常平法,在災區出賣糧食,收購其它雜貨,運往別處出賣或留給官府自用。他認為這樣做既不會造成國用的不足,又能使「下戶力農」得到實際好處。
㈡ 唐朝最頂級的財政高手劉晏都有哪些理財思想呢
劉晏的確是唐朝最頂級的財政高手,雖然沒有著書立說,但是通過他的理財活動,我們仍然可以看到他的光輝的理想思想。
其七,“四方動靜,莫不先知”(舊唐書·劉晏傳)。劉晏注意了解社會經濟動態,重視調查研究。他受命輸漕運後,即親赴各地考察,坐船從淮河、泗水到汴河,又從汴河到黃河。實地考察了運輸線路,採取切實可行的步驟和措施,從而取得前所未有的漕運業績。
其八,“辦集眾務,在於得人”(《資治通鑒》卷226)。劉晏建立了一整套精乾的財經管理機構和廉潔的職官隊伍,這是他的政策措施得以順利貫徹實現的基本保證。
其九,“儉於家而利於眾”(舊唐書·劉晏傳)。劉晏生活儉朴,辦事講效率。劉晏被楊炎陷害致死,在查抄他的家產時,只有“雜書兩乘,米麥數斛”。在唐以後很長的時間里,劉晏一直為歷史學家和理財者所推重,以至他的作法和思想被奉為理財的典範,影響極為深遠。
㈢ 劉晏的經濟改革
由於長達8年的安史之亂,唐王朝千瘡百孔,當時唐朝經濟十分蕭條,財政極為困難,劉晏採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發展生產,開源節流,使唐代財政逐步好轉。劉晏在任期間,辦成了幾件大事: 史書說:「安史之亂,天下戶口十亡八九,所在宿重兵,其費不資,皆倚辦於晏,晏有精力,多機智,變通有無,曲盡其妙」。劉晏為挽國家之傾危,解人民於倒懸,身體力行,嘔心瀝血,幾十年如一日,孜孜不倦。他上朝時騎在馬上,心裡還在籌算賬目,退朝後在官署批閱文卷,常常是秉燭夜分。他飲食簡素,室無婢,死時只留下兩車書籍和幾斗米麥。在官吏貪暴的封建社會,一個理財大臣,兩袖清風,這是非常值得稱道的。 由於劉晏的理財方針、措施、辦法適應唐王朝經濟殘破的局面和當時社會的需要,所以使唐王朝的經濟得到了恢復和發展,人民也得以養息。他初受命為轉運使時,全國才二百萬戶,國家財政收入只有四百萬緡。到了779年,戶口增加到三百萬戶,財政收入達一千三百萬緡(其中鹽利過半),而國家並沒有增加農民的稅收,劉晏真正做到了「斂不及民而用度足」。他的貢獻是很大的,無怪乎人們經常把劉晏與管仲、蕭何相提並論。歷史貢獻
他懂得增加財政收入的前提在於發展生產,安定人民生活,史書上稱劉晏「其理財常以養民為先。
㈣ 唐朝名臣劉晏以愛民、養民為基礎的理財之道體現在哪些方面
中國歷代被稱為神童的人非常多,但少年成名,長大後未必有高於常人的成績和作為。相反由於過早的捧殺和拔苗助長,導致這些神童苗子早早地“枯萎”,宋朝天才神童方仲永就是因為後來缺乏教育和學習,長大後成了普通人。
其二,規定在錢幣不足的狀況下,先由政府把絹的定價調高,然後允許“商人納絹以代鹽利”。這樣可以維持食鹽的銷售,防止私鹽的泛濫,此外通過鼓勵商人納絹,政府得到了大量絹帛,也省去了先收錢再轉購絹帛為士兵製作軍服的麻煩。
其三,針對邊遠地區因食鹽少導致鹽價高的問題,他在邊遠地區建鹽倉,當鹽價高時“則減價鬻之民”。這樣一來,不僅百姓的食鹽困難得到了解決,官府也可以從中獲取小部分利潤,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政府的財政收入。
其四,鼓勵百姓加入食鹽生產的行業中來,通過發展鹽業擴大食鹽流通,爭取更多的鹽稅收入。這樣可以使更多的百姓從生產鹽的勞作中獲利,政府也不至於以剋扣鹽戶煎鹽本錢或抬高鹽價來搜刮鹽利。
自劉晏施行民制官收、商運商銷的新鹽政制度後,大批鹽吏被裁減。運輸成本降低後鹽價降了下來,商人因此獲得了利潤,百姓也得到了實惠,國家稅收也大大增加。改革前,唐朝政府每年的鹽稅收入僅有60萬緡,改革後的十多年間,這個數字連續上升,到大厲末年(779年),增至600多萬緡。此時,鹽稅的收入佔了當時唐朝政府財政收入的一半。
劉晏改革鹽政,不以苛捐雜稅為手段,而是在保證商人和百姓利益的基礎上,通過改善制度來謀取大利。
後來,他推行“常平法”改革糧價時,同樣堅持“養民以養稅之道”的理財理念。為了真正做到“養民”,他首先在各州縣設置了收集當地農業經濟信息的“知院宮”,任命勤廉愛民的有志之士為知院官。
知院官每月收集當地包括天氣狀況、物價、莊稼好壞等經濟信息後上報給中央,中央政府據此對當地實施“豐則貴取,飢則賤與”的惠民策略。如果某地農業豐收,政府就以高價收購糧食,存入倉庫,或者以低價出售給因水旱災害等原因歉收的地區。常平法防止了糧食豐收時谷賤傷民,也防止了災荒時糧價上漲,穩定了物價,確保了民生。
劉晏主張的以”愛民”“養民”為基礎的理財之道,並非是指政府簡簡單單的“施捨”百姓的行為。他指出:“王者愛人,不在賜予,當使之耕耘紡織,常歲平斂之,荒年蠲救之。”在施行賑濟的時候,他不會只考慮災民一時的利益,而是從長遠角度出發。他說:“善治病者,不使至危憊;善救災者,不使至賑給。故賑給少則不足活人,活人多則闕國用,國用闕則復重斂矣!”
為了保證救災的支出不會影響國家的財政,也就是避免救災過後政府由於支出過多而增添賦稅,他未雨綢繆,在災荒發生前就先設立用來平抑物價的倉庫。在救災過程中,他又施行“賤以出之,易其雜貨”的救濟策略,即以低價災糧換取災區的土特產,鼓勵災民投入到副業生產中,盡快回復災區經濟。在劉晏的一系列“以養民為先”的改革下,唐政府的財政狀況大大改善,國家變得富有,人口也大大增多。
經過十多年,全國戶口就由200萬增加到300餘萬,增加的人口大多分布在劉晏所管轄的地區。如果不是劉晏這些理財思想和理財舉措,唐朝終將一蹶不振,更不會延長了100多年的國運。
㈤ 劉晏理財是什麼典故
唐代名臣、理財家劉晏是曹州南華(舊址在今河南東明縣東南、金代時被黃河淹廢)人,從小聰明好學,才華出眾,年幼時即被帶往京師,授予正字(校對)之職。曾歷任夏縣、溫縣縣令,四十歲調任侍御史。安史之亂後,肅宗任用為戶部度支郎中(主管財政的收支),主管江淮租賦之事。
劉晏寶應元年(762)唐代宗即位,任劉晏為長安京兆尹、戶部侍郎兼任判度支、鑄錢、鹽鐵使及轉運使。第二年,劉晏遷吏部尚書、平章事、領度支、鹽鐵、轉運、租庸使。廣德元年(763)、劉晏升「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度支諸使如故,因主管財經,被稱為「計相」。後以功升「戶部尚書」,管理財政經濟十餘年,功勛卓著。德宗繼位後,戶部度支仍由劉晏兼管。楊炎做宰相後,為替劣跡昭著的前宰相元載報仇,排擠、構陷劉晏,引起德宗疑慮,先將之貶為忠州(今四川忠縣)刺史,後又「賜死」。
劉晏受命於安史之亂後的危難之秋,理財十多年,使唐王朝渡過嚴重的財政難關,得以延續下去。劉晏理財,主要抓了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恢復,改進江淮漕運,解決向京師運糧之事。關中地區雖產糧,卻難以滿足供應京師百姓和大批禁軍之需,每年需從江淮調運百萬石糧食。水路運輸,路長水遠,過水勢湍急的三門峽,常常船翻糧沉,走陸路則山道崎嶇,牲畜拉馱,勞民傷財。安史之亂時,漕運更加艱難,京師嚴重缺糧,米價漲到每斗一千至一千五百錢,官府廚中都無多餘糧食,京畿農民捋下田中青穗,供給缺糧的禁軍。廣德二年(764),劉晏率隨從南下江淮,沿途察視河道,看三門峽的棧道和石渠,到河陰(今河南河陰縣東)、洛口(今河南鞏縣)觀察汴水、洛水人河口,計謀對策,組織佚丁,疏浚汴水;在揚子縣(今江蘇儀征縣)建立十個船場,令人打造裝糧千石的大船二千艘,僱用船工水手,以十隻船編成一隊,由軍官督運,改私運為官運,保證了運糧的安全;又改「直運」為「分段接運」。以往江南船隻二月在揚州集中,四月入淮渡汴,六七月才到黃河口,需歷時半年始能往京師運,這樣耗費巨大,糧食受損嚴重,分段接運是將全程分為四段,各段船工熟悉本段的水情,損耗小;又以運一段,在岸上存貯一下,減少損失,三門峽一帶,則採用部分人撐篙,部分人拉纖的辦法,一步步將船拖過陝峽逆流,避免了船翻糧沉。
從此,汴、黃漕運通暢,糧食源源不斷運到京師。人們稱贊劉晏「見一水不通,願荷鍤而先往,見一粒不運,願負米而先趨」。每年運糧四十萬石,有時多達百萬石,而且大大節省了運費,從過去「斗錢運斗米,到每石糧運費只需三百四十文錢,京師米價躍降,朝廷收人增加。劉晏剛辦漕運時,朝廷年收入四百萬緡,大歷末年增加至一千二百多萬緡。
久經戰亂,朝廷財政虧空,劉晏決定從食鹽專賣上獲利。從唐乾元元年(758)起,朝廷實行食鹽專賣,每斗一百十文。上元二年(761),元載為戶部尚書,任鹽鐵使。他廣設鹽官,選派豪吏督收鹽利,賣不掉便強行攤派,常常「一吏到門,百家供奉」,百姓受害非淺。
劉晏接管鹽務後,首先精簡管鹽機構一一監院,裁減冗員,清除貪官豪吏。在主要產鹽區,保留十個鹽監、四個鹽場。鹽監是管理食鹽生產和收購的機關,鹽場是中轉的棧場。此外,在主要城市設立十三個巡院,負責管理食鹽市場、緝查鹽販走私活動等。劉晏還著手改革食鹽專賣制度,由官運官銷改為「就場專賣制」:即由鹽官統一收購,集中到鹽場後再轉賣給鹽商,食鹽流通稅包含在鹽價中。商人繳納鹽款後,可自由運銷,即民制、官收、商運、商銷。在邊遠地區,劉晏令存貯部分食鹽,稱「常平鹽」,以防止鹽價上漲,穩定市場。此外,還採取一些措施,如在交通要道設立鹽倉,可就近調撥運銷;請求朝廷嚴禁地方亂收費,以減少運鹽成本;鼓勵以絹代錢購鹽,以解決將士的衣著;等等。
劉晏管理鹽務後,朝廷收入大增,原江淮鹽利每年約四十萬緡,大歷末年增到六百多萬緡,佔全國財政收入的一半。
在征稅方面,劉晏也一反元載的做法,廢除額外的橫征暴斂,派人任「知院官」,掌管各地農事,上報朝廷以決定減免或調整租稅。還設立「常平倉」,注意調節糧價。在糧食上市時,商人壓價,各地官府則以高於市場的價錢收糴糧食,避免「谷賤傷農」,在青黃不接或欠收年頭,官府以低於市場價格供應缺糧農戶,避免「谷貴傷民」,並以重價召募「疾足」(跑得快的信使)了解四方物價情況,三五日內京師就可知曉。劉晏掌握情況後,及時平抑物價。這樣,既穩定了民心,又保證了官府的財稅收入,「朝廷獲美利而天下無甚貴甚賤之憂」。
劉晏理財的另一做法即「均輸」,朝廷將賦稅收入折成錢,以低價從產地收購各種土特產品,轉運到京師和高價地區出售,這樣,既調節了供求,朝廷也增加了收人,對生產起了一定的促進作用。
到大歷末年,劉晏所轄各事總收入每年一千二百萬緡,其中鹽務佔百分之七十,比初任事時增加十倍。
當時,朝廷因銅料不足,錢幣短缺,物價轉跌。劉晏以鑄錢使身份,精工足料,鑄造足值的貨幣。他還在徵收或換購的物資中,把一部分零星不值錢、供應京師都不足以抵償運費的東西運到盛產銅砂的淮楚地區,以換回銅砂鑄幣,一年可達十餘萬貫,保證了京師等地市場流通的需要。
對於劉晏的功績,《新唐書·劉晏傳》這樣評價:「因平準法,斡山海,排商賈,制萬物低昂,常操天下贏資,以佐軍興,雖拿兵數十年,斂不及民之用度足」,「富其國而不勞於民,儉於家而利於眾」。
㈥ 神童當官,哪位理財家,拯救了唐朝經濟危機
劉晏是唐朝的神童,也是歷史上有名的理財家,他為大唐解決了一次經濟危機,一生在財政管理方面做貢獻。
劉晏在7歲的時候就已經是出口成章了,由於他的才能出眾,唐玄宗直接封他為太子正字,這是歷史上當官的最小年齡了。劉晏一生當了大小官很多,但是一直都是負責財政方面。在古代國家財政的主要收入就是稅收,對於國家來說稅收越多越好,但是對於百姓來說稅收多了就會苦不堪言,無法生存,所以這種差事是屬於出力不討好的。安史之亂後唐朝的經濟更是非常的不景氣,這是劉晏被重用,希望發揮他的理財能力。
後來劉晏就幫助唐朝解決了經濟危機,對於一個國家來說經濟是發展的命脈,當時唐朝發展迅速也是因為有劉晏及相關人員的努力,制定了更多便於經濟發展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