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都指什麼
主要區別:
1、本質不同: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簽訂託管協議,並按照協議規定履行職責,同時收取一定的報酬。在託管協議下,基金管理人負責運作和管理基金,同時支付給基金託管人一定的報酬。
2、主體不同:基金管理人通常是基金公司和證券公司,例如天弘基金、廣發基金、泰康資產、東興證券等。基金託管人則通常是商業銀行,例如中囯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交通銀行等。
3、職責不同:基金託管人主要負責執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並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進行監督管理。同時審核基金資產、保存基金會記賬冊和記錄、出具基金業績報告等。基金管理人則是負責基金資產的投資管理,提供基金理財服務,計算和公告基金資產和單位凈值,並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投資收益。
溫馨提示:
1、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2、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1-10-29,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B. 中國銀行對公銀行理財產品託管是什麼
銀行理財產品託管業務是指我行接受商業銀行委託,擔任其發售的理財產品的託管銀行,為理財產品開立託管賬戶,託管理財資金及其所投資的資產,為理財產品的投資或交易活動提供賬戶開立與管理、資產保管、資金清算、資產估值與會計核算,投資監督、託管報告等各種託管服務,並收取相應的託管手續費的一項中間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最新業務變動請以中行官網公布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C. 資產管理計劃中的管理人和託管人分別能起到什麼作用
1、資產管理計劃中的管理人起到的作用:
(1)辦理資產管理計劃的備案手續;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委託財產;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能力的人員,以專業化的經營方式管理和運作委託財產。
(2)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證所管理的委託財產與其管理的基金財產、其他委託財產和資產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投資。
(3)除依據法律法規、本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為資產管理人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未經資產委託人同意不得委託第三人運作委託財產。
(4)辦理或者委託經中國證監會認定可辦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登記業務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資產管理計劃份額的登記事宜;按照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接受資產委託人和資產託管人的監督。
(5)根據《試點辦法》和本合同的規定,編制並向資產委託人報送委託財產的投資報告,對報告期內委託財產的投資運作等情況做出說明;編制特定資產管理業務季度及年度報告,並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
(6)計算並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資產委託人報告資產管理計劃份額凈值;進行資產管理計劃會計核算。
(7)保存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業務活動的全部會計資料,並妥善保存有關的合同、協議、交易記錄及其他相關資料;公平對待所管理的不同財產,不得從事任何有損委託財產及其他當事人利益的活動。
2、資產管理計劃中的託管人起到的作用:
(1)安全保管委託財產;設立專門的資產託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配備足夠的、合格的熟悉資產託管業務的專職人員,負責財產託管事宜。
(2)對所託管的不同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確保委託財產的完整與獨立;按規定開設和注銷資產管理計劃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
(3)復核資產管理人編制的委託財產的投資報告,並出具書面意見;編制資產管理計劃的年度託管報告,並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
(4)保存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業務活動有關的合同、協議、憑證等文件資料;公平對待所託管的不同財產,不得從事任何有損委託財產及其他當事人利益的活動。
(5)根據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監督資產管理人的投資運作,資產託管人發現資產管理人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當拒絕執行,立即通知資產管理人並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3)什麼是理財產品託管人擴展閱讀:
1、資產管理業務的含義:
資產管理業務是指證券、期貨、基金等金融投資公司作為資產管理人,根據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方式、條件、要求及限制,對客戶資產進行經營運作,為客戶提供證券及其它金融產品的投資管理服務的行為。
2、資產管理業務的種類:
(1)為單一客戶辦理定向資產管理業務
(2)為多個客戶辦理集合資產管理業務,要區分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和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3)為客戶辦理特定目的的專項資產管理業務
D. 理財資產託管人是銀行的保險么
理財資產託管人與銀行保險並不屬於同一個概念。
資產託管業務是指具備一定資格的商業銀行作為託管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與委託人簽訂委託資產託管合同,安全保管委託投資的資產,履行託管人相關職責的業務。
銀行保險是由銀行、郵政、基金組織以及其他金融機構與保險公司合作,通過共同的銷售渠道向客戶提供產品和服務。對於消費者而言,銀行保險是一種可以通過銀行櫃面或理財中心進行的簡單、便捷的購買方式,對銀行來說,可以通過代理銷售多樣化的產品,提高客戶滿意度和忠誠度。
E. 中國銀行理財產品託管是什麼
銀行理財託管是指託管銀行接受商業銀行、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或其入股的理財公司委託,安全保管理財產品資產,行使資金清算、證券結算、會計核算、資產估值、投資監督、託管報告等職責的金融服務業務。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F. 國泰君安的集合理財產品的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義務是什麼
您好,國泰君安證券江西分公司很高興為您解答!
基金管理人義務
1、自基金成立之日起,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2、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化的經營方式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 3、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證所管理的基金資產和管理人的資產相互獨立,保證不同基金在資產運作、財務管理等方面相互獨立; 4、除依據《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託第三人運作基金資產; 5、接受基金託管人的監督; 6、按規定計算並公告基金凈值及基金單位每份資產凈值; 7、嚴格按照《暫行辦法》、《久嘉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告義務; 8、保守基金商業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9、按規定向基金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0、不謀求對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1、依據《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持有人大會; 12、保存基金的會計帳冊、報表、記錄15年以上; 13、參加基金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資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14、面臨解散、依法被撤消、破產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資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並通知基金託管人; 15、因過錯導致基金資產的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其過錯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16、基金託管人因過錯造成基金資產損失時,應為基金向基金託管人追償; 17、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基金託管人義務
基金託管人是投資人權益的代表,是基金資產的名義持有人或管理機構。為了保證基金資產的安全,基金應按照資產管理和保管分開的原則進行運作,並由專門的基金託管人保管基金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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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工行理財明明是在上海買的,為什麼協議上理財託管人是工商銀行北京分行
這個很簡單,說明上海分行只是他的代理。託管方在北京是很正常的。你在哪個行買的會有你的回執,你到時候拿著當時買的時候的東西直接去原來的銀行可以兌付。
H. 什麼是外匯託管理財,為什麼需要要拉人
外匯行業中的拉人頭也是屬於一種商業模式,就像你用的拼多多、淘寶,邀請別人即可獲得獎勵;或者像你在銀行開ETC或者信用卡,幫你開戶的那個人在你消費的期間都可以收到返佣。「拉人頭」模式本沒有錯,但僅限於正當邀請手段。
一、外匯投資理財規劃:
外匯理財規劃的基本內容有以下兩個方面:
1、確定個人外匯理財目標
外匯投資者可能會有很多理財願望,如分散投資風險、實現外匯保值增值、為未來出國留學及出國旅遊准備外匯等。但是,這些願望並不能簡單地等同於理財目標。
進行外匯理財規劃的基本目標,就是要把;外匯投資者合理的外匯理財願望轉化為具體的外匯理財目標。理財目標和理財願望相比有兩個明顯的特徵:一是理財目標可以用貨幣進行量化;二是有可以實現的期限。外匯投資者可以在專業理財人員的幫助下,區分出短期、中期及遠期的理財願望,並將合理的願望轉化為目標,更多資料可以在福匯環球金匯進行了解。
2、選擇外匯理財產品
作外匯理財規劃時,由於風險承受能力的不同,不同的外匯投資者有不同的選擇。對於資金規模不同的投資者,外匯理財產品的選擇要適當區分。根據投資規模,分為小、中、大三類投資者。根據對風險的態度,將投資者分為保守型投資者和進取型投資者。
對於資金規模小的保守型投資者,由於不願意承擔過大的風險,應該將資金主要用於安全度較高的品種,如外匯活期儲蓄及信託產品。
這樣,既可以通過信託來獲得比定期儲蓄高的收益,又能夠通過活期儲蓄保持足夠的流動性。對於資金規模小的進取型投資者,可將大部分資金投入匯市,將小部分資金放人外匯活期儲蓄,一旦匯市出現虧損,可用外匯活期儲蓄資金進行補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