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三證一標志指什麼
三證一標志為: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全鑒定證、安全標志。
其對特殊安全防護用品的規定如下:
1、特種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由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證書和特種防護用品安全標志標示兩部分組成;
2、安全標志證書由歸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制定,加蓋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管理中心印章;
3、不同尺寸的圖形用於不同類型的特種防護用品。安全標志證書的有效期為4年,每年要接受一次審核;
4、有效期內產品名稱、型號變更的,須按程序申請換證;
5、另外安全防護用品還有失效要求,在安全防護用品上還有生產日期;
6、比如安全帽上有生產年份、月份,分別用兩個圓形圖標表示,中心箭頭指向具體的時間。
【法律依據】
《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勞動防護用品,是指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或職業危害所配備的防護裝備。
勞動防護用品分為一般勞動防護用品和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全國勞動防護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負責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第四條 家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負責申報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和進口勞動防護用品的質量檢驗。
省級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日常質量監督檢驗,對尚未具備檢驗條件的勞動防護用品,可委託國家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
各級檢驗機構對自己的檢驗結果負責。第八條 生產勞動防護用品的企業應對產品質量負責,按照產品所依據的標准對產品進行自檢,並出具產品合格證。生產勞動防護用品的企業應接受勞動行政部門、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檢驗機構進行的產品質量監督檢驗。
㈡ 三證一標志
法律分析:三證一標志為: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全鑒定證、安全標志。
其對特殊安全防護用品的規定如下:
特種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由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證書和特種防護用品安全標志標示兩部分組成。安全標志證書由歸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制定,加蓋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管理中心印章。
不同尺寸的圖形用於不同類型的特種防護用品安全標志證書的有效期為4年,每年要接受-次審核。有效期內產品名稱、型號變更的,須按程序申請換證。
法律依據:《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准(試行)》三、根據需要,勞動人事部和國家標准局共同委託有關科研等單位建立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站。各省、市、自治區勞動局和標准局可以根據各自的情況和需要,共同組織建立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站,並報勞動人事部和國家標准局備案。
勞動人事部會同國家標准局根據勞動防護用品生產企業數量和分布狀況,負責協調和規劃監督檢驗中心站和監督檢驗站的業務分工和各自承擔的檢驗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