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有哪些行業可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
只要符合國家稅收優惠政策條件,任何行業都可以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具體稅收優惠政策可以檢視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稅收優惠政策網頁。
農業(包括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單位和個人銷售的自產初級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
免徵增值稅的農業產品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農業生產者自己生產的初級農業產品;二是農業生產者自己銷售的初級農業產品。
特別要注意的還有必須是初級農業產品,經過深加工的農業產品是不能免稅的,如自己生產的農業產品做成熟食或罐頭後銷售。詳細的可以看一下增值稅的稅目注釋。
國家對殘疾人稅收的優惠政策如下:
一、殘疾人的所得,經批准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注意:是減征不是免徵,要申請當地地方稅務局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規定)
二、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徵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
三、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或減征營業稅的辦法。(財稅[2007]92號)
四、單位支付給殘疾人的實際工資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並可按支付給殘疾人實際工資的100%加計扣除。(財稅[2007]92號)
五、國家對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免除行政事業性收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條)
六、國家鼓勵扶持殘疾人自主擇業、自主創業。對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應當依法給予稅收優惠,有關部門應當在經營場地等方面給予照顧,並按照規定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國家對自主擇業、自主創業的殘疾人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小額信貸等扶持。
1)增值稅養殖本身不屬於增值稅的徵收范圍.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農業生產者 )包括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銷瞥的自產農業產品 )包括牧草、牛、羊等)不屬於增值稅增稅范圍。
2)企業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專案 )包括肉牛養殖)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稅發【2001】 124號檔案的有關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可暫免企業所得稅:①經過全國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審查認定為重點龍頭企業。②生產經營期間符合《農業生產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及執行監側管理辦法》的規定。③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並與其他業務分別核算。
廣播影視業可以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按照《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文化體制改革試點中支援文化產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2號)規定的期限,廣播影視業原來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已經到期。 日前,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關於支援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1號),對支援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優惠政策進行了明確,其中針對廣播影視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有3項: 1.在2013年底以前,廣播電影電視行政主管部門(包括中央、省、地市及縣級)按照各自職能許可權批准從事電影製片、發行、放映的電影集團公司(含成員企業)、電影製片廠及其他電影企業取得的銷售電影拷貝收入、轉讓電影版權收入、電影發行收入以及在農村取得的電影放映收入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 2.在2010年底前,廣播電視運營服務企業按規定收取的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經省級人民 *** 同意並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批准,免徵營業稅,期限不超過3年。 3.對在2008年12月31日前新辦的廣播影視文化企業,已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可以按照財稅[2005]2號檔案規定執行到期。 除此之外,根據財稅[2009]31號檔案結合我國企業綜合性比較強的特點,規定廣播影視企業如果從事以下業務也可享受其他文化企業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 一是出口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電影和電視完成片可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出口退稅政策。 二是在境外演出從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三是在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等領域內,依據《關於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172號)和《關於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362號)的規定被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允許按國家稅法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 四是出版、發行企業庫存呆滯出版物,紙質圖書超過5年(包括出版當年,下同)、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和投影片(含縮微製品)超過兩年、紙質期刊和掛歷年畫等超過1年的,可以作為財產損失在稅前據實扣除。已作為財產損失稅前扣除的呆滯出版物,以後年度處置的,其處置收入應納入處置當年的應稅收入。 五是為生產重點文化產品而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自用裝置及配套件、備件等,按現行稅收政策有關規定,免徵進口關稅。 在實際執行中還需要注意兩點: 一是與財稅[2005]2號檔案規定相比,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文化企業的具體范圍沒有變,但財稅[2009]31號檔案釋出後,取消了原來只有「文化體制改革試點中文化產業」才可以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限制。 二是如果貴單位有將廣播影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化經營的情況,轉制後的企業可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若干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34號)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
除了有出口退稅沒有其他的稅收優惠了。
最新稅法規定的稅收優惠方式包括免稅、減稅、加計扣除、加速折舊、減計收入、稅額抵免等。
一、直接減免:
免徵
適用范圍:
⒈蔬菜、穀物、油料、豆類、水果等種植;
⒉農作物新品種選育;
⒊中葯材種植;
⒋林木種植;
⒌牲畜、家禽飼養;
⒍林產品採集;
⒎灌溉、農產品加工、農機作業與維修;
⒏遠洋捕撈;
⒐公司﹢農戶經營。
減半徵收
適用范圍:
⒈花卉、茶及飲料作物、香料作物的種植;
⒉海水養殖、內陸養殖。
二、定期減免
2免3減半(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
適用范圍:
⒈對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重點扶持的高新企業;
⒉境內新辦軟體企業(獲利);
⒊小於0.8微米的積體電路企業。
3免3減半(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
適用范圍:
⒈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專案;
⒉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專案;
⒊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專案。
三、低稅率
20% 適用范圍:
小型微利企業:1、3130(即資產不超過3000;人數不超過100;所得額不超過30)2、1830
15%適用范圍:
⒈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企業;
⒉投資80億、0.25μm的電路企業;
⒊西部開發鼓勵類產業企業。
10%適用范圍:
⒈非居民企業優惠;
⒉國家布局內重點軟體企業。
四、加計扣除
據實扣除後加計扣除50%
適用范圍:
⒈研究開發費;
⒉形成無形資產的按成本150%攤銷。
據實扣除後加計扣除100%
適用范圍:
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
五、投資抵稅
投資額的70%抵扣所得額
投資中小高新技術2年以上的創投企業(股權持有滿2年)
投資額的10%抵扣稅額
購置並實際使用的環保、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裝置
六、減計收入
適用范圍:
⒈減按收入90%計入收入;
⒉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
⒊為種植、養殖業提供保險業務的保費收入;
適用范圍:
⒈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的產品所得收入;
⒉所得減按50%計稅;
3.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
七、加速折舊
縮短折舊年限(不得低於規定折舊年限的60%)
適用范圍:
⒈由於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
⒉常年處於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
八、有免徵額優惠
居民企業轉讓技術所有權所得500萬元
適用范圍:
⒈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稅;
⒉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所得稅。
九、鼓勵軟體及積體電路產業
軟體及積體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根據財稅[2012]27號《關於進一步鼓勵軟體產業和積體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1.中國境內新辦的積體電路設計企業和符合條件的軟體企業,經認定後,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並享受至期滿為止。
2.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體企業和積體電路設計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可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3.符合條件的軟體企業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軟體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規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稅款,由企業專項用於軟體產品研發和擴大再生產並單獨進行核算,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4.積體電路設計企業和符合條件軟體企業的職工培訓費用,應單獨進行核算並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5.企業外購的軟體,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含)。
十、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優惠
十一、過渡期優惠政策
十二、西部大開發的稅收優惠
適用范圍:
⒈鼓勵類及優勢產業的專案進口自用裝置免徵關稅;
⒉鼓勵類的企業其主營業務收入占總收入70%以上的,減按l5%的稅率;
⒊2010年12月31日前新辦交通、電力、水利、郵政、廣播電視企業,自開始生產經營之日起,所得稅2免3減半。
首次購房優惠政策:
1、個人首次購買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宅,享受契稅利率下調到1%。
2、暫免徵收印花稅和土地增值稅。
3、貸款利率的下限可擴大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20%。
4、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各檔次利率分別下調0.27個百分點。
5、個人將購買超過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個人不負擔營業稅。
6、免收個人購買普通住房的住房登記費,以及買賣存量房的住房轉讓手續費。
問題: 民辦學校有哪些營業稅方面的優惠政策? 解答: (一)學歷教育,系指合法教育機構針對合法入學並合法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的受教育者開展的學歷課程教育活動。 (二)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系指《通知》第一條第一項所列四種教育形式的主管機關統一規定的,對完成相關課程學員經考試合格後頒發的畢業證書(除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明令無效者外)。 (三)合法教育機構為受教育者提供教育勞務向受教育者直接收取的費用,均屬於教育勞務收入。對教育勞務收入應依照「文化體育業」稅目,按3%的稅率徵收營業稅。 (四)對教育機構無「向捐贈方提供營業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情節,而獲得的各種捐贈收入,不徵收營業稅。
『貳』 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稅收優惠,是指國家對某一部分特定企業和課稅對象給予減輕或免除稅收負擔的一種措施。稅法規定的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方式包括免稅、減稅、加計扣除、加速折舊、減計收入、稅額抵免等。
一、免稅
免徵的適用范圍:
1、蔬菜、穀物、油料、豆類、水果等種植;
2、農作物新品種選育;
3、中葯材種植;
4、林木種植;
5、牲畜、家禽飼養;
6、林產品採集;
7、灌溉、農產品加工、農機作業與維修;
8、遠洋捕撈;
9、公司﹢農戶經營。
二、減半徵收
適用范圍:
1、花卉、茶及飲料作物、香料作物的種植;
2、海水養殖、內陸養殖。
三、定期減免
1、2免3減半(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適用范圍:
(1)對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重點扶持的高新企業;
(2)境內新辦軟體企業(獲利);
(3)小於0.8微米的集成電路企業。
2、3免3減半(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適用范圍:
(1)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
(2)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
(3)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四、低稅率
20%,適用范圍:小型微利企業:資產不超過5000萬;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
15%,適用范圍: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企業;投資80億、0.25μm的電路企業;西部開發鼓勵類產業企業。
10%,適用范圍:非居民企業優惠;國家布局內重點軟體企業。
五、加計扣除
1、據實扣除後加計扣除50%,適用范圍:研究開發費;形成無形資產的按成本150%攤銷。
2、據實扣除後加計扣除100%,適用范圍: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
六、投資抵稅
投資額的70%抵扣所得額,投資中小高新技術2年以上的創投企業(股權持有滿2年),投資額的10%抵扣稅額,購置並實際使用的環保、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
『叄』 保稅區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保稅區稅收優惠政策包括:1、減稅。區內從事加工出口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減按15%徵收企業所得稅。2、進口貨物免稅。區內企業進口自用的建築材料、生產和管理設備所需的維修零部件、生產用染料,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增值稅。3、進口基礎設施物資免稅。對建設保稅區基礎設施所需要的進口機器、設備和其他物資,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增值稅。4、進口出口產品貨物保稅。區內企業為生產出口產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裝物料,予以保稅。5、轉口貨物免稅。區內轉口貨物按保稅貨物處理,復出口後,免稅。6、出口產品免稅。區內企業加工產品出口,免徵出口關稅。7、國產鋼材免稅。區內加工貿易企業用「以產頂進」的國產鋼材為原料加工產品出口的,免徵加工環節增值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下列所得,不論支付地點是否在中國境內,均為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一)因任職、受雇、履約等在中國境內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二)將財產出租給承租人在中國境內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三)許可各種特許權在中國境內使用而取得的所得;(四)轉讓中國境內的不動產等財產或者在中國境內轉讓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五)從中國境內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以及居民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肆』 農產品稅收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稅收優惠:1.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 2.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3.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免徵增值稅; 4.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免徵增值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伍』 國家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稅法規定的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方式包括免稅、減稅、加計扣除、加速折舊、減計收人、稅額抵免等。 稅收優惠政策是指稅法對某些納稅人和征稅對象給予鼓勵和照顧的一種特殊規定。比如,免除其應繳的全部或部分稅款,或者按照其繳納稅款的一定比例給予返還等,從而減輕其稅收負擔。稅收優惠政策是國家利用稅收調節經濟的具體手段,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可以扶持某些特殊地區、產業、企業和產品的發展,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和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其中具體為: 1、減稅。是按照稅收法律、法規減除納稅義務人一部分應納稅款。減稅是對某些納稅人、征稅對象進行扶持、鼓勵或照顧,以減輕其稅收負擔的一種特殊規定。減稅一般分為法定減稅、特定減稅和臨時減稅。2、免稅。免稅指國家為了實現一定的政治經濟政策,給某些納稅人或征稅對象的一種鼓勵或特殊照顧。免稅是免徵全部稅款。一般分為法定免稅、特定免稅和臨時免稅三種方式。3、延期納稅。延期納稅也稱「稅負延遲繳納」,是允許納稅人對那些合乎規定的稅收,延遲繳納或分期繳納其應負擔的稅額。稅收支出是指政府出於引導、扶持某些經濟活動,刺激投資意願或補助某些財務困難的集團而制定各種稅收優惠措施,其目的不在於取得收入,而是為了實現特定目標而放棄一些稅收。 4、出口退稅。 出口退稅是指在國際貿易業務中,對我國報關出口的貨物退還在國內各生產環節和流轉環節按稅法規定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即出口環節免稅且退還以前納稅環節的已納稅款。作為國際通行慣例,出口退稅可以使出口貨物的整體稅負歸零,有效避免國際雙重課稅。一般分為兩種:一是退還進口稅,即出口產品企業用進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製成產品出口時,退還其已納的進口稅;二是退還已納的國內稅款,即企業在商品報關出口時,退還其生產該商品已納的國內稅金。出口退稅,有利於增強本國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為所採用。 5、再投資退稅。再投資退稅是指吸引外來投資的一項稅收優惠措施。現已為世界許多利用外資的國家所採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外商將所獲稅後利潤再投資於本合資企業或中國境內的其他合資企業,以及用來與中國的公司、企業舉辦新的合資企業,期限不少於五年,經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再投資部分可退還40%(不包括已納地方所得稅)。外國合營者將再投資退還的稅款匯出國外,不再繳納10%的匯出所得稅。6、即征即退。即對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在征稅時部分或全部退還納稅人。與出口退稅先征後退、投資退稅一並屬於退稅的范疇,其實質是一種特殊方式的免稅和減稅規定。目前,中國採取即征即退政策僅限於繳納增值稅的個別納稅人。7、先征後返。先征後返又稱「先征後退」,是指對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徵收入庫後,再由稅務機關或財政部門按規定的程序給予部分或全部退稅或返還已納稅款的一種稅收優惠,屬退稅范疇,其實質是一種特定方式的免稅或減免規定。8、稅收抵免。稅收抵免指的是允許納稅人從其某種合乎獎勵規定的支出中,以一定比率從其應納稅額中扣除,以減輕其稅負。最主要的稅收抵免有兩種形式:投資抵免(投資津貼)和國外稅收抵免。9、加計扣除。是對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和企業安置殘疾人員及其他國家鼓勵安置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按照稅法規定在實際發生數額的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陸』 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稅收優惠,就是指為了配合國家在一定時期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總目標,政府利用稅收制度,按預定目的,在稅收方面相應採取的激勵和照顧措施,以減輕某些納稅人應履行的納稅義務來補貼納稅人的某些活動或相應的納稅人。是國家干預經濟的重要手段之一。稅收優惠有哪些呢?下面是由我為大家帶來的關於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希望能夠幫到您!
稅收優惠的基本原則:促進科技進步,鼓勵基礎設施建設,鼓勵農業發展、環境保護與節能,支持安全生產,統籌區域發展,促進公益事業和照顧弱勢群體等,有效地發揮稅收優惠政策的導向作用,進一步促進國民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有利於構建和諧社會。那麼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呢?
1.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
對深圳、海南、珠海、汕頭、廈門和上海浦東新區實行企業所得稅過渡期優惠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稅率優惠政策的企業,在新《企業所得稅法》施行後5年內逐步過渡到法定稅率。其中,享受企業所得稅15%稅率的企業,2008年按18%稅率執行,2009年按20%稅率執行,2010年按22%稅率執行,2011年按24%稅率執行,2012年按25%稅率執行;原執行24%稅率的企業,2008年起按25%稅率執行。原享受企業所得稅定期減免稅優惠的企業,新《企業所得稅法》施行後繼續按原優惠辦法享受至期滿為止;對新疆部分地區和西藏等地區實行特殊的稅收優惠政策,如,在2010年~2020年期間對在新疆困難地區新辦的屬於重點鼓勵發展產業目錄范圍內的企業,給予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等;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稅收優惠政策,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自2011年起至2020年底,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同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對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於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決定減征或者免徵。
2.促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稅收優惠政策。
服務「三農」的稅收優惠政策。對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免徵增值稅。對個人或個體戶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一些涉農項目,如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等免徵營業稅。對承擔糧食收儲任務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銷售的糧食免徵增值稅,其他糧食企業經營軍隊用糧、救災救濟糧、水庫移民口糧、退耕還林還草補助糧免徵增值稅。企業從事稅法規定的農作物、中葯材和林木種植、農作物新品種選育、牲畜和家禽飼養、林產品採集、遠洋捕撈以及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的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對金融機構的涉農貸款給予稅收優惠政策。
支持教育事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對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教育勞務、學生勤工儉學提供勞務、托兒所和幼兒園提供養育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對政府舉辦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學校舉辦進修班、培訓班取得的收入和職業學校取得的符合規定條件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對特殊教育學校舉辦的企業比照福利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對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存款利息以及教育獎學金,免徵個人所得稅。對高等院校後勤制度改革後的部分項目收入給予營業稅等方面稅收優惠政策。
促進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對宣傳文化單位,如出版社、演出團體等,給予增值稅、營業稅優惠政策。對改革試點地區的文化單位、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在一定期限內減免企業所得稅。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對動漫產業比照軟體集成電路產業給予增值稅、營業稅優惠政策。對符合規定條件的醫院、診所以及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徵營業稅。對在我國舉辦的奧運會、殘奧會等大型體育運動賽事的組織者、參與者,在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進口環節關稅等方面給予稅收優惠政策,對亞運會、亞冬會等洲際賽事以及全國運動會等也給予適當的稅收優惠政策。
扶持弱勢群體就業、再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對吸納下崗失業人員的企業,給予減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對吸納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隨軍家屬以及「兩勞」解教人員的企業,給予減免營業稅的優惠政策,對上述人員進行自主經營的.,免徵營業稅。對吸納「盲、聾、啞、肢體、智力」殘疾人員的各類福利企業,定額減免增值稅、營業稅;對安置《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規定殘疾人員的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給予按殘疾職工工資加計扣除的優惠。對應屆大學生自主創業創辦的企業免收稅務登記證工本費。
鼓勵社會捐贈的稅收優惠政策。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支持小型微利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在2011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期間,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自2011年11月1日起,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起征點幅度調整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5000元~20000元;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元~500元。營業稅起征點的幅度調整為: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5000元~20000元;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300元~500元。
3.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稅收優惠政策。
對符合條件的技術研發與轉讓,實施了免徵營業稅,免徵或者減征企業所得稅,以及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的政策。
對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所得實施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的政策。
對符合條件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如特定建材產品、風力發電、抽采利用煤層氣等,及其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為主要原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並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實施了增值稅免徵、即征即退、先征後返,免徵消費稅和企業所得稅減計收入的政策。
對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符合規定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對低排量、環保型汽車的消費稅給予優惠稅率。
4.促進科技進步和自主創新的稅收優惠政策。
鼓勵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對軟體產品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新辦軟體、集成電路企業自獲利年度起實行「兩免三減半」,軟體集成電路企業工資培訓費稅前全額扣除,集成電路企業實行再投資退稅,規劃布局重點軟體企業適用10%的企業所得稅稅率。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鼓勵企業增加研發投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的稅收優惠政策。對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發費用允許按實際發生額的150%在稅前扣除。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對企業為生產高新技術產品以及承擔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國家科技計劃重點項目等進口的關鍵設備以及進口科研儀器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鼓勵先進技術推廣和應用的稅收優惠政策。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單位和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對轉制的科研機構,在一定期限內免徵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在一定期限內對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大學科技園,免徵營業稅、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柒』 農產品銷售稅收優惠政策
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或委託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注意上述允許抵扣的進項都不是票據上的稅額,而是根據下列公式計算出來的數據: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①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徵增值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
②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徵增值稅。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徵增值稅。
③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專門用於經營農產品的房產,暫免徵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同時經營其他產品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使用的房產,按其他產品與農產品交易場地面積的比例確定征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④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納印花稅。
在進項稅額抵扣方面也有計算扣除的規定:
①從小規模納稅人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金額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②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法律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規定
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徵增值稅。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肉產品,是指豬、牛、羊、雞、鴨、鵝及其整塊或者分割的鮮肉、冷藏或者冷凍肉,內臟、頭、尾、骨、蹄、翅、爪等組織。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蛋產品,是指雞蛋、鴨蛋、鵝蛋,包括鮮蛋,冷藏蛋以及對其進行破殼分離的蛋液、蛋黃和蛋殼。
『捌』 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直接免稅
(二)農業產品
1、一般規定
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徵增值稅。
2、具體規定
⑴「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稅規定中所稱農業,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
農業生產者,包括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
農產品,是指初級農產品。
⑵對於農民個人按照竹器企業提供樣品規格,自產或購買竹、芒、藤、木條等,再通過手工簡單編織成竹製或竹芒藤柳混合坯具的,屬於自產農業初級產品,應當免徵銷售環節增值稅。
⑶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設立和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
⑷從事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
(三)避孕葯品和用具
避孕葯品和用具免徵增值稅。
(四)古舊圖書
古舊圖書免徵增值稅。
「古舊圖書」免稅規定所稱古舊圖書,是指向社會收購的古書和舊書。
(五)部分進口貨物
下列進口貨物免徵增值稅:
1、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2、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質和設備;
3、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六)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免徵增值稅。
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是指其他個人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七)農業生產資料
下列貨物免徵增值稅:
1、農膜
2、批發和零售的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
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免徵增值稅。
3、生產的化肥
⑴生產銷售的除尿素(自2005年7月1日起免徵增值稅—編者注)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銨(自2008年1月1日起免徵增值稅—編者注)以外的磷肥、鉀肥(自2004年12月1日起改為實行先征後返)以及以免稅化肥為主要原料的復混肥(企業生產復混肥產品所用的免稅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於70%)。「復混肥」是指用化學方法或物理方法加工製成的氮、磷、鉀三種養分中至少有兩種養分標明的肥料,包括僅用化學方法製成的復合肥和僅用物理方法製成的混配肥(也稱摻合肥)。
⑵自2005年7月1日起,對國內企業生產銷售的尿素產品增值稅由先征後返50%調整為暫免徵收增值稅。
「國內企業」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尿素產品生產的企業,包括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
⑶自2008年1月1日起,對納稅人生產銷售的磷酸二銨產品免徵增值稅。
4、有機肥
自2008年6月1日起,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有機肥產品免徵增值稅。
⑴范圍
享受免稅政策的有機肥產品是指有機肥料、有機-無機復混肥料和生物有機肥。
其產品執行標准為:有機肥料NY525-2002,有機-無機復混肥料GB18877-2002,生物有機肥NY884-2004。其他不符合上述標準的產品,不屬於財稅[2008]56號文件規定的有機肥產品,應按照現行規定徵收增值稅。
①有機肥料
指來源於植物和(或)動物,施於土壤以提供植物營養為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
②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指由有機和無機肥料混合和(或)化合製成的含有一定量有機肥料的復混肥料。
③生物有機肥
指特定功能微生物與主要以動植物殘體(如禽畜糞便、農作物秸稈等)為來源並經無害化處理、腐熟的有機物料復合而成的一類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機肥效應的肥料。
⑵免稅手續的辦理
申請享受免徵增值稅優惠的納稅人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北京市有機肥產品免徵增值稅備案登記表》,並分別報送以下資料辦理免稅備案登記手續:
①生產有機肥產品的納稅人
A、生產生物有機肥的納稅人,提供由農業部頒發在有效期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肥料登記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肥料臨時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生產有機肥料、有機—無機復混肥料的納稅人,提供由北京市農業局頒發在有效期內的《北京市肥料登記證》或《北京市肥料臨時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B、肥料產品質量檢驗機構一年內出具的加蓋質量認證資質(AL)戳記的有機肥產品質量技術檢測合格報告原件及復印件1份。
C、在外省市銷售有機肥產品的,提供在銷售使用地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②批發、零售有機肥產品的納稅人
A、生產企業提供的上款第A、B項所述證件資料,其中:第A項證件復印件1份;第B項資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B、上款所述備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⑶涉稅管理
納稅人申請免徵增值稅,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以下資料,凡不能提供的,一律不得免稅。
①生產有機肥產品的納稅人。
A、由農業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核發的在有效期內的肥料登記證復印件,並出示原件。
B、由肥料產品質量檢驗機構一年內出具的有機肥產品質量技術檢測合格報告原件。出具報告的肥料產品質量檢驗機構須通過相關資質認定。
C、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外銷售有機肥產品的,還應提供在銷售使用地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的證明原件。
②批發、零售有機肥產品的納稅人。
A、生產企業提供的在有效期內的肥料登記證復印件。
B、生產企業提供的產品質量技術檢驗合格報告原件。
C、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外銷售有機肥產品的,還應提供在銷售使用地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的證明復印件。
凡經核實所提供的肥料登記證、產品質量技術檢測合格報告、備案證明失效的,應停止其享受免稅資格,恢復照章征稅。
5、飼料
⑴范圍
①單一大宗飼料
指以一種動物、植物、微生物或礦物質為來源的產品或其副產品。其范圍僅限於糠麩、酒糟、魚粉、草飼料、飼料級磷酸氫鈣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類產品。
飼用魚油是魚粉生產過程中的副產品,主要用於水產養殖和肉雞飼養,屬於單一大宗飼料。自2003年1月1日起,對飼用魚油產品按照現行「單一大宗飼料」的增值稅政策規定,免予徵收增值稅。
對飼料級磷酸二氫鈣產品可按照現行「單一大宗飼料」的增值稅政策規定,免徵增值稅。
②混合飼料
指由兩種以上單一大宗飼料、糧食、糧食副產品及飼料添加劑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單一大宗飼料、糧食及糧食副產品的參兌比例不低於95%的飼料。
③配合飼料
指根據不同的飼養對象,飼養對象的不同生長發育階段的營養需要,將多種飼料原料按飼料配方經工業生產後,形成的能滿足飼養動物全部營養需要(除水分外)的飼料。
④復合預混料
指能夠按照國家有關飼料產品的標准要求量,全面提供動物飼養相應階段所需微量元素(4種或以上)、維生素(8種或以上),由微量元素、維生素、氨基酸和非營養性添加劑中任何兩類或兩類以上的組分與載體或稀釋劑按一定比例配置的均勻混合物。
礦物質微量元素舔磚,是以四種以上微量元素、非營養性添加劑和載體為原料,經高壓濃縮製成的塊狀預混物,可供牛、羊等牲畜直接食用,應按照「飼料」免徵增值稅。
⑤濃縮飼料
指由蛋白質、復合預混料及礦物質等按一定比例配製的均勻混合物。
⑵涉稅管理
①飼料生產企業申請免徵增值稅的飼料除單一大宗飼料、混合飼料以外,配合飼料、復合預混料和濃縮飼料均應由省一級稅務機關確定的飼料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新辦飼料生產企業或原飼料生產企業新開發的飼料產品申請免徵增值稅應出具檢測證明。
②符合免稅條件的飼料生產企業,取得有計量認證資質的飼料質量檢測機構(名單由省級國家稅務局確認)出具的飼料產品合格證明後即可按規定享受免徵增值稅優惠政策,並將飼料產品合格證明報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⑶備案手續
①飼料生產企業應區別不同情況分別持下列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飼料免稅的備案登記手續:
A、復合預混料生產企業持農業部頒發的《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
B、飼料添加劑(如:飼料級磷酸氫鈣和飼料級磷酸二氫鈣)生產企業持農業部頒發的《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證》;
C、配合飼料、濃縮飼料和單一飼料(不包括動物源性飼料)生產企業持北京市農業局頒發的《飼料生產企業審查合格證》;
D、動物源性飼料(如:魚粉)生產企業持北京市農業局頒發的《動物源性飼料產品生產企業安全衛生合格證》;
E、北京市飼料監察所出具的與納稅人申請免稅品種相吻合的質量檢測合格證明。
②飼料經營企業應區別不同情況分別持下列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飼料免稅的備案登記手續:
A、北京市農業局登記確認的《北京市飼料經營企業年度備案登記表》;
B、凡從我市飼料生產企業購入的飼料產品,可持供貨單位提供的質量檢測合格證明復印件,到北京市飼料監察所加蓋公章;
C、凡從外埠飼料生產企業或飼料經營企業購進的飼料產品,應提供供貨單位所在區域省級以上飼料質量檢測部門出具的質量檢測合格證明復印件;
D、對飼料經營企業購入的飼料產品,凡不能取得原始質量檢測合格證明復印件的,應到北京市飼料監察所對所購飼料進行質量檢測,以取得質量檢測合格證明;
E、外貿企業經營進口免稅飼料產品,可憑海關報關單復印件作為飼料免稅的檢測依據;
F、商業經營企業經營外貿企業進口的免稅飼料產品,可憑海關報關單復印件、與外貿企業簽訂的購銷合同、外貿企業開具的免稅飼料的發票復印件作為飼料免稅的檢測依據。
6、滴灌帶和滴灌管
⑴自2007年7月1日起,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滴灌帶和滴灌管產品免徵增值稅。
滴灌帶和滴灌管產品是指農業節水滴灌系統專用的、具有製造過程中加工的孔口或其它出流裝置、能夠以滴狀或連續流狀出水的水帶和水管產品。滴灌帶和滴灌管產品按照國家有關質量技術標准要求進行生產,並與PVC管(主管)、PE管(輔管)、承插管件、過濾器等部件組成為滴灌系統。
⑵生產滴灌帶和滴灌管產品的納稅人申請辦理免徵增值稅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由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出具的質量技術檢測合格報告,出具報告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須通過省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相關資質認定。批發和零售滴灌帶和滴灌管產品的納稅人申請辦理免徵增值稅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由生產企業提供的質量技術檢測合格報告原件或復印件。未取得質量技術檢測合格報告的,不得免稅。
凡經核實產品質量不符合有關質量技術標准要求的,應停止其繼續享受免稅政策的資格,依法恢復征稅。
(八)黃金
1、黃金生產和經營單位銷售黃金(不包括以下品種:成色為AU9999、AU9995、AU999、AU995;規格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黃金,簡稱標准黃金)和黃金礦砂(含伴生金),免徵增值稅;進口黃金(含標准黃金)和黃金礦砂免徵進口環節增值稅。
2、黃金交易所會員單位通過黃金交易所銷售標准黃金(持有黃金交易所開具的《黃金交易結算憑證》),未發生實物交割的,免徵增值稅;發生實物交割的,由稅務機關按照實際成交價格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的政策。
納稅人不通過黃金交易所銷售的標准黃金不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3、上海期貨交易所會員和客戶通過上海期貨交易所銷售標准黃金(持上海期貨交易所開具的《黃金結算專用發票》),發生實物交割但未出庫的,免徵增值稅;發生實物交割並已出庫的,由稅務機關按照實際交割價格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的政策。
標准黃金,即成色與規格同時符合以下標準的金錠、金條及金塊等黃金原料:
成色:AU9999,AU9995,AU999,AU995。
規格: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
非標准黃金,即成色與規格不同時符合以上標準的黃金原料。
(九)農村電網維護費
從1998年1月1日起,對農村電管站在收取電價時一並向用戶收取的農村電網維護費(包括低壓線路損耗和維護費以及電工經費)給予免徵增值稅的照顧。
對供電企業收取的免徵增值稅的農村電網維護費,不應分攤轉出外購電力產品所支付的進項稅額。
(十一)糧食及食用植物油
1、一般規定
⑴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必須按順價原則銷售糧食。對承擔糧食收儲任務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銷售的糧食免徵增值稅。免徵增值稅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由縣(市)國家稅務局會同同級財政、糧食部門審核確定。
⑵對其它糧食企業經營糧食,除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外,一律徵收增值稅。
軍隊用糧:指憑軍用糧票和軍糧供應證按軍供價供應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糧食。
救災救濟糧:指經縣(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憑救災救濟糧票(證)按規定的銷售價格向需救助的災民供應的糧食。
水庫移民口糧:指經縣(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憑水庫移民口糧票(證)按規定的銷售價格供應給水庫移民的糧食。
2、具體規定
⑴食用植物油
對銷售食用植物油業務,除政府儲備食用植物油的銷售繼續免徵增值稅外,一律照章徵收增值稅。
⑵糧油加工
對糧油加工業務,一律照章徵收增值稅。
⑶免稅資格認定及管理
承擔糧食收儲任務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和經營免稅項目的其它糧食經營企業,以及有政府儲備食用植物油銷售業務的企業,均需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認定免稅資格,未報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認定,不得免稅。享受免稅優惠的企業,應按期進行免稅申報,違反者取消其免稅資格。
⑷退耕還林還草補助糧
對糧食部門經營的退耕還林還草補助糧,凡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比照「救災救濟糧」免徵增值稅。
⑸華糧物流公司及其直屬企業
對華糧物流公司及其直屬企業銷售的糧食免徵增值稅,具體按《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糧食企業增值稅免徵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19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資源綜合利用產品
1、銷售下列自產貨物免徵增值稅
⑴再生水
再生水是指對污水處理廠出水、工業排水(礦井水)、生活污水、垃圾處理廠滲透(濾)液等水源進行回收,經適當處理後達到一定水質標准,並在一定范圍內重復利用的水資源。再生水應當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質標准》(SL368—2006)的有關規定。
⑵以廢舊輪胎為全部生產原料生產的膠粉
膠粉應當符合GB/T19208—2008規定的性能指標。
⑶翻新輪胎
翻新輪胎應當符合GB7037—2007、GB14646—2007或者HG/T3979—2007規定的性能指標,並且翻新輪胎的胎體100%來自廢舊輪胎。
⑷生產原料中摻兌廢渣比例不低於30%的特定建材產品
特定建材產品,是指磚(不含燒結普通磚)、砌塊、陶粒、牆板、管材、混凝土、砂漿、道路井蓋、道路護欄、防火材料、耐火材料、保溫材料、礦(岩)棉。
廢渣,是指采礦選礦廢渣、冶煉廢渣、化工廢渣和其他廢渣。廢渣的具體范圍,按《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的廢渣目錄》執行。
廢渣摻兌比例和利用原材料占生產原料的比重,一律以重量比例計算,不得以體積計算。
2、污水處理勞務免徵增值稅
污水處理是指將污水加工處理後符合GB18918—2002有關規定的水質標準的業務。
3、涉稅管理
申請享受上述第一條規定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應當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
『玖』 農產品的稅收優惠有什麼
農業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可以提現以下六方面:
一、增值稅: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徵增值稅。
2、其中,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附件規定:
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注釋所列的自產農業產品。
農業產品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各種植物、動物的初級產品。
二、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其中就包括 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三、個人所得稅:
1、關於青苗補償費暫免徵收的規定鄉鎮企業的職工和農民取得的青苗補償費,屬種植業的收益范圍,同時,也屬經濟損失的補償性收入,因此,對他們取得的青苗補償費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2、個體工商戶或個人專營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其經營項目屬於農業稅(包括農業特產稅,下同)、牧業稅征稅范圍並已徵收了農業稅、牧業稅的,不再徵收個人所得稅。
不屬於農業稅、牧業稅征稅范圍的,應對其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兼營上述四業並四業的所得單獨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則辦理,對於屬於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應與其他行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合並計征個人所得稅;對於四業的所得不能單獨核算的,應就其全部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3、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地區停止徵收農業特產稅,改為徵收農業稅後,對個體戶或個人取得的農業特產所得,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不再徵收個人所得稅。
4、農村稅費改革試點期間,取消農業特產稅、減征或免徵農業稅後,對個人或個體戶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且經營項目屬於農業稅(包括農業特產稅)、牧業稅征稅范圍的,其取得的「四業」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四、車船使用稅:
1、拖拉機專門用於農業生產的,免徵車船使用稅,主要從事運輸業務的應征稅,具體界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2、載重量不超過1噸(1噸或1噸以下)的漁船,可以免徵車船使用稅。超過1噸而在1.5噸以下的漁船,可按照非機動船1噸稅額計算徵收車船使用稅。為了避免與1噸免稅漁船混淆,可在稅票上註明實際載重量,以備查考。
五、印花稅:
代購、代銷「國務院市場調節糧」協議書免徵印花稅。
六、城鎮土地使用稅:
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免繳土地使用稅。
『拾』 資源稅的稅收優惠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征或者免徵資源稅1、開采原油過程中用於加熱、修井的原油,免稅。2、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過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災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損失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酌情決定減稅或者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