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個人銷售農產品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銷售農產品如果是自產的,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是購銷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地方稅務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地區個人取得農業特產所得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
農業特產稅停徵後,對直接從事農業特產品的個體戶或個人取得的農業特產所得,不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於從事農業特產品購銷的個體戶或個人取得的經營農業特產所得,應當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1)個人特產品怎麼繳稅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的徵收對象為:
1、法定對象:
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3、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