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文體產業
文化體育產業
文化體育業,指經營文化、體育活動的業務。文化業包括表演、播映、經營游覽場所和各種展覽、培訓活動,舉辦文學、藝術、科技講座、講演、報告會,圖書館的圖書和資料的借閱業務等。
概念
體育產業是指為社會提供體育產品的同一類經濟活動的集合以及同類經濟部門的綜合。體育產品既包括有形的體育用品,也包括無形的體育服務;體育經濟部門不僅包括市場企業,也包括各種從事經營性活動的其他各種機構,如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乃至個人。
廣義的體育產業指「與體育運動相關的一切生產經營活動,包括體育物質產品和體育服務產品的生產、經營兩大部分」。狹義的體育產業是指「體育服務業」或者是「體育事業中既可以進入市場,又可以盈利的部分」。
文化核心領域包括新聞信息服務、內容創作生產、創意設計服務、文化傳播渠道、文化投資運營、文化娛樂休閑服務6個行業,文化相關領域包括文化輔助生產和中介服務、文化裝備生產、文化消費終端生產3個行業。
㈡ 什麼是文化產品
廣義的文化產品是指人類創造的一切提供給社會的可見產品。
文化產品既包括物質產品,也包括精神產品;狹義的文化產品專指精神產品, 純粹實用的生產工具、生活器具、能源資材等,一般不稱為文化產品。
文化產品要素主要包括:精神要素、語言和符號、規范體系、社會關系、物質產品。
1、精神要素產品
即精神文化產品。它主要指哲學和其他具體科學、宗教、藝術、倫理道德以及價值觀念等。其中尤以價值觀念最為重要,是精神文化的核心。精神文化是文化要素中最有活力的部分,是人類創造活動的動力。沒有精神文化,人類便無法與動物相區別。價值觀念是一個社會的成員評價行為和事物以及從各種可能的目標中選擇合意目標的標准。這個標准存在於人的內心,並通過態度和行為表現出來。它決定人們贊賞什麼,追求什麼,選擇什麼樣的生活目標和生活方式。同時價值觀念還體現在人類創造的一切物質和非物質產品之中。產品的種類、用途和式樣,無不反映著創造者的價值觀念。
2、語言和符號產品
兩者具有相同的性質即表意性,在人類的交往活動中,二者都起著溝通的作用。語言和符號還是文化積淀和貯存的手段。人類只有藉助語言和符號才能溝通,只有溝通和互動才能創造文化。而文化的各個方面也只有通過語言和符號才能反映和傳授。能夠使用語言和符號從事生產和,創造出豐富多彩的文化,是人類特有的屬性。
3、規范體系產品
規范是人們行為的准則,有約定俗成的如風俗等,也有明文規定的如法律條文、群體組織的規章制度等。各種規范之間互相聯系,互相滲透,互為補充,共同調整著人們的各種。規范規定了人們活動的方向、方法和式樣,規定語言和符號使用的對象和方法。規范是人類為了滿足需要而設立或自然形成的,是價值觀念的具體化。規范體系具有外顯性,了解一個社會或群體的文化,往往是先從認識規范開始的。
4、社會關系文化產品
文化建設具有不同於經濟建設的特殊要求,文化產品具有不同於物質產品的特殊屬性。文化生產的目的是"在全社會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培育四有新人、提高全民素質。
㈢ 文體類是指什麼
迴文,也寫作「迴文」、「回紋」、「回環」。它是漢語特有的一種使用詞序回環往復的修辭方法,文體上稱之為「迴文體」。唐代上官儀說,「詩有八對」,其七曰「迴文對」,「情新因意得,意得逐情新」,用的就是這種措詞方法。充分展示並利用了漢語以單音節語素為主和以語序為重要語法手段這兩大特點,讀來回環往復,綿延無盡,給人以盪氣回腸,意興盎然的美感。迴文的形式在晉代以後就很盛行,而且在多種文體中被採用。人們用這種手法造句、寫詩、填詞、度曲,便分別稱為迴文,文詩,迴文詞和迴文曲。雖然不乏游戲之作,卻也頗見遣詞造句的功力。
㈣ 文體是什麼意思
文學作品的體裁。
文體,指文章、文學作品的體裁,如通常說的文體指詩歌、散文、小說和戲劇,另做文娛和體育的合稱。
文章體裁包括記敘文、說明文、議論文、應用文。文體分為文章體裁和文學體裁。其中文學體裁包括詩歌、小說、戲劇、散文。
㈤ 文體是什麼意思,又有哪些內容
文體文體,是指獨立成篇的文本體栽(或樣式、體制),是文本構成的規格和模式,一種獨特的文化現象,是某種歷史內容長期積淀的產物。它反映了文本從內容到形式的整體特點,屬於形式范疇。文體的構成包括表層的文本因素,如表達手法、題材性質、結構類型、語言體式、形態格式,以及深層的社會因素,如時代精神、民族傳統、階級印記、作家風格、交際境域、讀者經驗等。文體的特徵及其劃分,往往取決於其層面結構中某些因素的強化、突出或變異。
文體通常指由交際環境、交際目的的不同,而逐步相對穩定下來的篇章結構及言語總體格調。作為特定的程式,它既可以成為學科理論體系中的重要關注對象,又能為人們的應用提供最為切實的規則範例。正因為這樣,相關的學科領域里邊,如寫作學、文藝學、語文學、語法學、修辭學、文章學等等,大都要論及該內容。(見《應用寫作》2003年第9期《文體分類中的誤區》)
文體的客觀存在是一種社會文化的需求,但更重要的是依賴於自身的獨特的功能。德國姚斯在《走向接受美學》中認為:「文學的形式類型既不是作家主觀的創造,也不僅是反思性的有序概念,而主要是一種社會現象。類型與形式的存在依賴於它們在現實世界中的功能。」每一種文體都具有其他任何一種體裁所無法取代的功能,以及審美效應。正如萊辛在《漢堡劇評》中所說:「各種體裁的詩歌不可能改善一切,至少說兩種體裁不可能產生完全相同的完美效果;但是每一種體裁可以盡其所能做到最好的改善,而且在其范圍之內做得比其他體裁更好——那才是它的特定目的。
文體在某種意義上也可以說就是表達,就是選擇,就是風格,甚至也可以說是一種強調。每種文體都具有某種對現實社會內容的表達功能,這是文體的本質特徵,也是它產生和存在的前提。它在表達同一思想內容時,可以在對等的種種方式中進行選擇,即選用最恰當的再現思想內容的形式外衣。作家在構思創作過程中,總要選擇最符合創作意圖和對象的某種體裁結構及其規定性。因為有人視文體為藝術創作的選擇性。它往往以歷來展現在作家面前的體裁可能的豐富性為前提。它能代表某個作家、某個時期、某……在於任何地方,只存在於文本的文本品格之中,或者用D.H.勞倫斯的話說,存在於它『為語言意識而作斗爭』之中」。在接受美學的觀點看來,文體又是讀者的一種強調。達克爾.里法泰爾在《文體分析標准》中說:「文體被認為是在不改變意義的情況下給語言結構所傳達的信息添加的一種強調(表達的、感情的或美學的)。這也就是說,語言表達,而文體強調。」
文體的意義,主要不是來自於文體結構的自身屬性,而根本上取決於某種非語言的個人或文化的特質,也可以說取決於某種民族文化的思維方式和心理機制等深層結構。而後者又歸根結底受制約於-個民族的生存境況,以及它的生產力水平和生產關系。每一種文體只有當它的先決條件、它的文化為它獲得了地位時才能存在。因此,文體從本質上說是一種受文化制約的相對觀念。
文體是內容和形式的統一。文本內容決定體裁形式,選擇、運用哪種文體,取決於表現對象的特點以及作者反映的具體方式。任何文體都同其一定的表達內容相適應,新文體的產生依賴於新的歷史環境,然而文體一經形成和確定,又會反作用於表達內容,對它具有一定的制約和要求。同時,文體形式本身就具有內容的牲質。沒有不與內容相聯系的形式,外在形式的性質完全取決於藉助它們得以表現的內容性質。內在的東西無一不溢於其表。從根本上來說,審美形式就是起源於現實內容,並是它長期沉澱、風化的結果。前蘇聯莫?卡岡《藝術形態學》:「種類和體栽不是學究們臆想出來的,已經衰亡的,『裸露的』,『空洞的』形式結構,而是其中歷史地發生著『內容的凝固和穩定』的形式。」而德國西奧多·阿多爾諾在《論藝術與社會的關系》中所說的話則更為深刻:「藝術與現實世界的對立存在於形式領域;但是一般說來,這只會以諸如審美形式是內容的積淀這樣一種經由中介的方式發生。」
文體又是歷史性和穩定性的統一,每種文體都具有獨特的歷史形態和表達內容,既同一定的社會文化背景、生產力狀況以及人們的表達需求相適應,又有某種在歷史上比較穩定的結構方式。這種統一,反映了發展和繼承的關系,穩定性保證了文體自身的優良傳統被繼承下去,是文體發展的一種方向性「羅盤」。而歷史性則使文體不斷發展、創新,逐漸走向成孰和完善。隨著歷史文化積淀層的加厚,文體的內涵會不斷更新,有時也能相對獨立於產生它的社會根源,「獲得它們自身的生命與自足性,超越歷史的命運」,( 克勞斯:《論文學類型》)會具有「重新獲得功能」的可能性,從而被開掘出新的表達功能、社會功能和審美功能。
文體界定的理論極其重要,沒有它文體世界將不可思議,與經驗也不相符合,理論上的文體同「歷史的」或「實際的」,即從文本寫作這-事實中產生的文體,其差異是不斷變化、相互影響的。關於文體的定義不可能固定不變,它總是在事實的描述和理論的抽象之間不停地徘徊。
1、記敘文:
(1)、定義:記敘文是以記人、敘事、寫景或狀物、以敘述、描寫為主要表達方式的一種文體。
(2)、六要素:時間、地點、人物、事件的起因、經過和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