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化妝品備案化妝品怎麼備案呢
備案流程如下:
根據《進出口化妝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的第八條,進口化妝品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按照國家質檢總局相關規定報檢,同時提供收貨人備案號。其中首次進口的化妝品應當提供以下文件:
(一)符合國家相關規定要求,正常使用不會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的聲明;
(二)產品配方;
(三)國家實施衛生許可或者備案的化妝品,應當提交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批準的進口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或者備案憑證;
(四)國家沒有實施衛生許可或者備案的化妝品,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相關資質的機構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風險物質的有關安全性評估資料;
2、在生產國家(地區)允許生產、銷售的證明文件或者原產地證明。
(五)銷售包裝化妝品成品除前四項外,還應當提交中文標簽樣張和外文標簽及翻譯件。
(六)非銷售包裝的化妝品成品還應當提供包括產品的名稱、數/重量、規格、產地、生產批號和限期使用日期(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加施包裝的目的地名稱、加施包裝的工廠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七)國家質檢總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1)面膜產品如何辦理備案擴展閱讀:
《進出口化妝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用語的含義是:
(一)化妝品是指以塗、擦、散布於人體表面任何部位(表皮、毛發、指趾甲、口唇等)或者口腔粘膜、牙齒,以達到清潔、消除不良氣味、護膚、美容和修飾目的的產品;
(二)化妝品半成品是指除最後一道「灌裝」或者「分裝」工序外,已完成其他全部生產加工工序的化妝品;
(三)化妝品成品包括銷售包裝化妝品成品和非銷售包裝化妝品成品;
(四)銷售包裝化妝品成品是指以銷售為主要目的,已有銷售包裝,與內裝物一起到達消費者手中的化妝品成品;
(五)非銷售包裝化妝品成品是指最後一道接觸內容物的工序已經完成,但尚無銷售包裝的化妝品成品。
Ⅱ 化妝品備案流程和費用
一、正面回答
化妝品進行產品備案的方法:
1、產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質除外;
2、產品銷售包裝含產品標簽、產品說明書;
3、產品生產工藝簡述;
4、產品技術要求;
5、產品檢驗報告;
6、委託生產協議復印件。
費用需要根據產品認證的難易程度、產品個數、辦理年限和出口市場等因素共同決定。
二、分析詳情
《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是為規范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工作,保證化妝品注冊、備案各項資料的規范提交,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制定的管理規定。
三、委託方和被委託方怎麼去備案
雙方都要登錄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系統進行備案。委託方先備案,取得備案號後,把備案號交給被委託方備案即可。
Ⅲ 化妝品備案如何辦理
目前網上備案的依據,是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在2013年發布的第10號令《關於調整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有關事宜的通告》中要求:「自2014年6月30日起,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生產企業應當在產品上市前,按照《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要求》,對產品信息進行網上備案。備案的產品信息經省級食品葯品監管部門確認後在食品葯品監管總局政務網站統一公布,供公眾查詢。」
按照要求,在備案前,我們需要准備以下資料:
1. 產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質除外。下同)
2. 產品銷售包裝(含產品標簽、產品說明書)
3. 產品生產工藝簡述
4. 產品技術要求
5. 產品檢驗報告
Ⅳ 進口日本面膜如何申報
隨著生活水平與對自身養生保養的意識提高,美女們的梳妝台上怎麼可能會沒有面膜。
面膜可以在短時間內補水,改善膚色。尤其是夏天,經過風吹日曬後的肌膚,一周2片面膜是肯定不能少的。市場上隨處可見日本面膜,韓國面膜,法國,英國,德國面膜,台灣面膜,澳洲面膜,義大利面膜等等。
但是用了那麼多面膜的小仙女們有沒有很想知道這些進口面膜是如何進口的,進口面膜報關資料有哪些?
一般貿易進口化妝品首先需要辦理化妝品備案,俗稱批文
*化妝品辦理批文需要的材料:*
生產商需要具備GMP/ISO/自由銷售證+國內外授權公證
進口商/經營單位需要具備進出口權+化妝品經營許可+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等
產品的具體詳細資料,包括品牌,外包裝(展開圖+翻譯件),成分表,生產工藝等
一般貿易丨化妝品的進口流程:
化妝品批文備案–>
標簽預審核 /國內對一些宣傳較為誇張的包裝是不允許的,所以如果進口前預審,可以減免風險/–>
標簽備案–>與船東換單–>清關工作丨報檢–>商檢查驗/抽樣–>
報關–>海關查驗–>海關放行–>丨入監管倉–>送樣檢測 –> 加貼標簽–>
樣品檢測合格–>檢查貼標–>出合格證後既可上市銷售
進口日本面膜如何申報?
進口面膜的關稅:3%
(惠國進口稅率:6.5% 普通進口稅率:130% 暫定進口稅率:3%
消費稅率:0增值稅率:13%出口關稅率:0%出口退稅率:13%)
進口面膜海關監管條件:
A:入境貨物通關單;B:出境貨物通關單;
檢驗檢疫類別:
M:進口商品檢驗;N:出口商品檢驗;
申報要素:
1:品名;2:用途;3:包裝;4:品牌;
面膜其實是美容保養品的一種載體,目前粉末調和、高嶺土、無紡布、及蠶絲面膜、天絲面膜、生物纖維面膜、不織布面膜材質的面膜使用十分廣泛。
那麼怎麼使用面膜才能達到比較理想的效果呢?
一、敷面膜前要清潔皮膚
只有把肌膚表層的油污、皮脂和老化角質徹底清除,肌膚才是真正的清潔,基底層的細胞分裂才會變得活躍,清楚表面垃圾,肌膚才會吸收更多的營養成分。
二、面膜最好在洗完澡後敷
洗完熱水澡這是敷面膜最好的時間,因為這時皮膚上的毛孔微微張開,肌膚會更好地吸收面膜中的營養成分,功效自然而然就可以得到極致地發揮。
三、敷面膜前先塗一層精華液
仙女們可以根據適合自己膚質選擇一款精華液,做完以上兩個步驟之後,在臉上塗一層,這樣可以在敷面膜時,讓皮膚與面膜形成真空狀態,面膜可以更貼近臉的肌膚,促進更好的吸收。
Ⅳ 化妝品怎麼進行產品備案
化妝品進行產品備案的方法:
生產企業應當在產品上市銷售前整理、歸檔下列資料:
1.產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質除外。下同);
2.產品銷售包裝(含產品標簽、產品說明書);
3.產品生產工藝簡述;
4.產品技術要求;
5.產品檢驗報告;
6.委託生產協議復印件(委託生產的產品)。
第1、2項資料應當按要求通過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統一的網路平台進行網上申請,其他資料由企業存檔備查。
備案資料相關要求
1、產品配方信息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全部原料(詳見:關於發布已使用化妝品原料名稱目錄的通告)應當詳細列明標准中文名稱、原料序號、限用物質含量、使用目的等內容。
2)復配原料應當以復配形式填報,應當標明各組分的標准中文名稱。香精不須列明具體香料組分的種類和含量。
3)除復配原料外,化妝品原料(含復配原料中的各組分)應當按《國際化妝品原料標准中文名稱目錄》使用標准中文名稱。無標准中文名稱的,應當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典》收錄的名稱、化學名稱或植物拉丁學名,不得使用商品名或俗名。
4)著色劑應當提供《化妝品衛生規范》載明的著色劑索引號(簡稱CI號),無CI號的除外。
5)來源於石油、煤焦油的碳氫化合物(單一組分的除外)的原料,應當標明化學文摘索引號(簡稱CAS號)。
2、套裝、組合包裝或配合使用的產品,分別按以下方式報送產品備案信息:
1)套裝產品內有兩個以上(含兩個)獨立包裝,每個產品分別報備;
2)不可拆分的組合包裝,以一個產品名稱報備的,分別報送產品配方;
3)兩個或兩個以上配合使用的產品,按一個產品報備,分別報送產品配方。
3、來源於動物臟器組織及血液製品提取物的原料,應當收集該原料的來源、質量規格和原料生產國允許使用的證明等資料存檔備查。
4、使用《化妝品衛生規范》對限用物質有規格要求的原料,應當收集該原料生產商出具的原料質量規格證明存檔備查。
5、產品技術要求的編制參照《關於印發化妝品產品技術要求規范的通知》(國食葯監許〔2010〕454號)要求執行。
6、產品檢驗要求參照《關於印發化妝品行政許可檢驗管理辦法的通知》(國食葯監許〔2010〕82號)執行。
自治區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化妝品備案檢驗機構(也可委託內地檢驗機構):自治區疾病預防中心,自治區食品葯品檢驗所。
7、參照《關於印發化妝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風險物質風險評估指南的通知》(國食葯監許〔2010〕339號)要求進行風險評估。風險評估結果能夠充分確認產品安全性的,可免予產品的相關毒理學試驗。
8、宣稱為兒童或嬰兒使用的產品,配方設計原則(含配方整體分析報告)、原料的選擇原則和要求、生產工藝、質量控制等內容應當按照《兒童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國食葯監保化〔2012〕291號)的要求編制,相關資料應當存檔備查。
(5)面膜產品如何辦理備案擴展閱讀:
1、委託方和被委託方怎麼去備案?
答:雙方都要登錄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系統進行備案。(備註:委託方先備案,取得備案號後,把備案號交給被委託方備案即可)
2.網上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答:網上備案只需兩樣,一是產品配方,二是銷售包裝圖片的上傳。(圖片上傳分為:平面圖、立體圖)
3.備案的注冊商標可以使用哪些?
答:可以使用R的注冊商標,也可以使用TM,純英文的商標,需提供商標注冊證明。
4.我們產品配方中均有香精成分,但是我們不標注在包裝上,那麼提供給你們檢驗的話,也不提供這個成分,上傳網站也不上傳這個成分,是否可以?
答:新政策要求寫「產品配方為產品的全成分配方」。
5.產品包裝上,一定要寫警示語嗎?中文產品名稱是否一定要標在正面?(法規中說的是標在主視面)
答:產品標准中要求標示警示語的,強制標示,另使用的產品原料在《化妝品衛生規范》中有標示警示語要求的,強制標示,其餘情況企業自行標示。警示語標示在產品的可視面上即可。
6.哪些產品必須標注衛生許可證號?沐浴液屬於生產許可證生產范圍嗎?
答:按照法規要求需要取得衛生許可證的產品,均需在產品標簽上標注衛生許可證號。沐浴液目前不屬於產品許可證申證范圍,可不用在標簽上標注生產許可證號。
7.淡化皺紋,祛除皺紋可以用於產品說明中嗎?抗皺、抗衰、基因、細胞這些詞語,可以用於產品名稱中嗎?「**原液」如「CTI針葉櫻桃原液」這樣的產品名稱對嗎?
答:產品說明書也屬於標簽的一部分,需符合我國對標簽的規定。不建議使用「抗皺、抗衰」可能有暗示醫療作用的詞語,以及「基因、細胞」等消費者不易理解的詞語。對於「原液」這樣的詞語可以體現產品的真實屬性,目前暫無公告表明該詞語有違規嫌疑。
8.御方、滋養、平衡調理、營養、滲透、收縮毛孔、撫紋、天然這些詞可以用嗎?
答:只要不使用誇大、絕對、暗示或明示醫療作用等違規詞語,其餘詞語企業可酌情選用。
9.生產日期組合:生產日期、生產批號、保質期,這樣可以嗎?
答:產品的日期標示中只要含有兩組組合日期標示方式中的其中一組即可,如要求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組合,此時若額外標示了生產批號也是可以的。
10.有些產品執行標准,以前用的是行標,現在新出國標,如何標識?
答:若國標為強制國標GB,而不是推薦性國標GB/T,則在強制性國標GB正式實施日期以前,仍可標示行標,但在強制國標GB正式實施以後,就必須按照新標准要求生產和標示產品。
11.精油產品的品名如何書寫?薰衣草精油,和腎部保養精油可以嗎?
答:可參考GB/T 14455.1《精油命名原則》進行命名。由於可能涉及「暗示醫療作用」,不建議使用人體器官作為精油名稱。
12.含有白字的都不能用?如美白、皙白、亮白、煥白、抗氧化?產品說明中,「用後使皮膚潤滑嫩白」,這樣可否?
答:按照新政策要求,美白產品納入特殊用途化妝品管理,若產品進行了特殊用途化妝品申報,可以宣傳美白等作用,若沒有申報,不建議使用任何與美白相近或類似的宣傳用語。
13.產品名稱或標簽中能否含有「即時」和「修復」?
答:除了《化妝品命名指南》和《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中規定不能使用的詞語,其餘詞語企業可酌情選用。
14.標簽中能否有這個詞「適用人群」?
答:標簽相關法規標准中未對此作出限定,企業可根據情況自行標示。
15.如果我們工廠的委託方是國外的,委託方的信息是否一定要翻譯成中文?
答:標准規定進口產品可不表示生產者名稱和地址,若不是進口產品,則強制標示生產者名稱和地址,而且需用規范漢字標示。
16.產品命名中不能用字母,那BB霜和CC霜的命名是否符合國家命名要求?如不符合,該怎樣調整?
答:BB霜、CC霜屬於通俗名稱。
17.抗皺屬於非特,還是特殊用途化妝品?
答:特殊用途化妝品共分為9大類:育發、染發、燙發、脫毛、美乳、健美、祛斑、防曬和除臭,這9大類之外的化妝品均屬於非特殊用途化妝品。
18.限用日期用英文標示可以嗎?如:EXP2017.06.11 ,說明:保質期三年。
答:請參照GB。
19.目前的執行標准用國標GB,還是輕工業標准QB?
答:產品的執行標準是什麼標准,就在標簽上標示什麼標准。若同一種產品新發布了國家強制標准GB,則相應的行業標准自行作廢。
20.產品已經辦理了防曬的特證,或者祛斑的特證,但產品名稱中也有用到美白相關的字詞,這樣還能正常銷售嗎?是否合規?
答:新政策要求美白產品納入祛斑類的特殊用途化妝品管理,若產品已經具有祛斑的特證,則可以按照特殊用途化妝品的要求宣傳美白作用。
21.基因亮顏無痕,這個產品名稱是否可以?
答:「基因」有可能涉及「消費者不易理解的詞意」,請謹慎使用,而「無痕」可能涉及「暗示醫療作用」,請謹慎使用。
22.醫療用語或醫學名人,也不能用於特殊類化妝品的宣傳中嗎?
答:醫療用語和醫學名人等詞語,不能用於所有化妝品的命名和宣傳詞語中。
23.如果產品配方是合格的,但產品名稱命名不符,怎麼辦?用不符的名稱做的檢測報告,還能用嗎?一個產品名稱是否對應一個配方?
答:若產品名稱命名明顯不符合現行法規標準的要求,備案可能無法通過,備案檢驗也不會受理。
24.備案資料提交,和備案檢驗,哪個先做?如果先送檢了,備案資料提交時發現配方不符,此檢驗報告還能用嗎?(檢驗機構能否幫忙確認此配方是否可以通過?)
答:備案檢驗不對企業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無法為企業核實配方是否能夠順利通過備案。建議企業在提交產品配方時詳細了解網上備案的產品配方提交要求,真實全面的提供產品的配方成分,申請備案檢驗時提交的產品配方需與網上備案的資料保持一致。
25.配方表中,復配原料需要逐個列出,如果不知道每個原料成分是什麼,怎麼辦?
答:法規要求產品配方中的復配原料需標示所有的原始配料。
26.如果包裝上標示的一些成分與實際提交到食葯監網站上的有些不同,怎麼辦?
答:企業應保證產品包裝上的成分與提交到食葯監網站上的成分基本一致,但特殊情況除外,如復配原料在產品包裝上可直接標注復配原料名稱,但在網上備案時則需要列明全部的原始配料。
27.哪些產品的包裝上必須有QS標志,哪些不需要?
答:依照現行的工業生產許可證申報產品類型,需要取得QS證的產品均需在產品標簽上標示QS標志,而不再QS申請范圍內的產品,則不需在產品標簽上標示QS標志。
28.如果產品包裝上英文大於中文,上傳包裝做非特備案,是否可以通過?
答:依照現行的標簽法規和標准要求,產品包裝上相對應的中英文,英文字型大小不得大於中文字型大小。
29.2011年10月1日前備案過的產品,是否需要重新做備案檢驗報告?它的辦理程序是否可以理解為重新備案一次?
答:2011年10月1日前備案過的產品需要重新做備案檢驗報告,可以說是重新備案。
30.已擺在貨架上的商品,銷售周期有3年,也可能2015年還在貨架上銷售,那些標簽也有不正確的地方,那被抽查到了,會不會處罰?客戶舊的不正確的包裝印了很多,最遲可以用到什麼時候?
答:化妝品的標簽標准GB 5296.3是於2009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化妝品命名指南》也是於2010年2月開始實施的。即從法規標准實施之日起生產的產品標簽就應該符合法規標准要求,不符合法規標准要求的會被處罰。若有舊的不正確的標簽,為了節省成本,除了日期標示,建議對不正確的部分使用加貼或者補印的方法更改。
31.風險評估報告是加工廠自己做,並且留檔被查嗎?是否需要上傳到食葯監網站?
答:風險評估報告由企業自己製作,留檔備查,無需上傳到備案平台。
32.假如一個產品有兩種類型(比如滋潤型和清爽型,但配方有一點不一樣),使用同一包裝,然後再貼個標簽區分屬於滋潤型,這樣可以嗎?(這就涉及一個問題,成分可否不寫出全部?
答:配方不同的單獨銷售的產品需要分別備案。產品備案時需要列明產品全部成分。
33.只在國內分裝的產品,在國內國外都有銷售,標簽中要不要標示原產國?
答:標准規定進口產品(有備進字型大小)需要標示「原產國」5296.3的要求,限期使用日期需採用「請在標注日期前使用」或「限期使用日期見包裝」等引導語。
34.備案政策以產品的生產日期為界限嗎?生產日期超過2014年12月30日的就不能用,還是現在就不能用?
答:新的備案政策要求補充備案工作在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與產品生產日期無關。在2014年12月30日前未完成補充備案的產品,現市場上已有的產品可銷售至保質期結束,但不得再進行生產。
資料來源:國家葯監局
Ⅵ 面膜,面膜粉化妝品備案需要哪些資料
面膜,面膜粉屬於非特殊類化妝品,如果不宣稱美白等功效!
面膜,面膜粉化妝品備案需要的資料
產品配方(不包含含量,限用物質除外);
產品銷售包裝(含產品標簽、產品說明書);
產品生產工藝簡述;
產品技術要求;
產品檢驗報告需由省級食品葯品監督局指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委託生產協議復印件(委託生產的產品)
第1、2項資料應當要求通過統一的網路平台報送至所在地行政區域內的省級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其他資料由生產企業存檔備查。
套裝、組合包裝或配合使用的產品:
套裝產品內有兩個以上(含兩個)獨立包裝,每個產品分別報備;
不可拆分的組合包裝,以一個產品名稱報備的,分別報送產品配方;
兩個或兩個以上配合使用的產品,按一個產品報備,分別報送產品配方。
委託生產的產品,委託雙方應當分別向所在地行政區域內的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報送備案信息
境外企業委託國內企業生產的產品及國內企業生產的僅供出口的產品,由實際生產企業向所在地行政區域內的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報送備案信息。
Ⅶ 面膜為什麼一定要在葯監局備案
面膜一定要在葯監局備案
原因:
自2014年6月30日起,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生產企業應當在產品上市前,按照《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要求》(附件1),對產品信息進行網上備案。備案的產品信息經省級食品葯品監管部門確認後在食品葯品監管總局政務網站統一公布,供公眾查詢,省級食品葯品監管部門不再發放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憑證。省級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應當在備案後3個月內組織開展對備案產品的檢查,發現不符合要求的,責令改正;發現違法的,依法立案查處,並在產品備案信息相關欄目予以標注。未按要求履行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上市前產品信息報備義務的,依照《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實施細則》第四十五條第七項相關規定處理。
資料來源:葯監局官方文件
Ⅷ 面膜需要葯管局備案嗎
面膜需要葯監局備案
(8)面膜產品如何辦理備案擴展閱讀:
面膜屬於非特殊類化妝品,需要按照非特殊類化妝品備案,備案資料如下:
(一)產品配方信息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全部原料應當詳細列明標准中文名稱、原料序號、限用物質含量、使用目的等內容。
2.復配原料應當以復配形式填報,應當標明各組分的標准中文名稱。香精不須列明具體香料組分的種類和含量。
3.除復配原料外,化妝品原料(含復配原料中的各組分)應當按《國際化妝品原料標准中文名稱目錄》使用標准中文名稱。無標准中文名稱的,應當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典》收錄的名稱、化學名稱或植物拉丁學名,不得使用商品名或俗名。
4.著色劑應當提供《化妝品衛生規范》載明的著色劑索引號(簡稱CI號),無CI號的除外。
5.來源於石油、煤焦油的碳氫化合物(單一組分的除外)的原料,應當標明化學文摘索引號(簡稱CAS號)。
(二)套裝、組合包裝或配合使用的產品,分別按以下方式報送產品備案信息:
1.套裝產品內有兩個以上(含兩個)獨立包裝,每個產品分別報備;
2.不可拆分的組合包裝,以一個產品名稱報備的,分別報送產品配方;
3.兩個或兩個以上配合使用的產品,按一個產品報備,分別報送產品配方。
(三)來源於動物臟器組織及血液製品提取物的原料,應當收集該原料的來源、質量規格和原料生產國允許使用的證明等資料存檔備查。
(四)使用《化妝品衛生規范》對限用物質有規格要求的原料,應當收集該原料生產商出具的原料質量規格證明存檔備查。
(五)產品技術要求的編制參照《關於印發化妝品產品技術要求規范的通知》(國食葯監許〔2010〕454號)要求執行。
(六)產品檢驗要求參照《關於印發化妝品行政許可檢驗管理辦法的通知》(國食葯監許〔2010〕82號)執行。
(七)參照《關於印發化妝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風險物質風險評估指南的通知》(國食葯監許〔2010〕339號)要求進行風險評估。風險評估結果能夠充分確認產品安全性的,可免予產品的相關毒理學試驗。
(八)宣稱為兒童或嬰兒使用的產品,配方設計原則(含配方整體分析報告)、原料的選擇原則和要求、生產工藝、質量控制等內容應當按照《兒童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國食葯監保化〔2012〕291號)的要求編制,相關資料應當存檔備查。
Ⅸ 化妝品備案如何辦理
一般可以自己辦理,也可以找代辦
第一次進口護膚品是需要做化妝品SFDA(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備案的,備案周期在4--6個月左右
1. 進口化妝品衛生許可申請表
2. 產品配方
3. 功效成份、使用依據及功效成份的檢驗方法(特殊用途化妝品)
4. 生產工藝及簡圖 5. 產品質量標准(企業標准)
6. 衛生部認定的化妝品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7. 產品包裝(含產品標簽)
8. 產品說明書
9. 受委託申報單位應提交委託申報的委託書
10. 產品在生產國(地區)允許生產銷售的證明文件
11. 可能有助於產品審評的其它資料 另附未啟封的完整產品樣品小包裝3件;
護膚品進口必須注意事項:
1:必須要簽訂進口代理合同
2:在沒有出具的衛生證書之前,貨物應一直存放於(監管)倉庫,不得銷售。若使用我司抬頭與客戶雙抬頭申報,並先放貨給到客戶,我司應收取保證金,並讓客戶書面承諾不得銷售相關貨物。若貨物檢測不合格,而客戶擅自銷售該批貨物,則由此產生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由客戶方全部承擔。
Ⅹ 化妝品備案流程和費用
妝字型大小產品是我們生活中很常見的產品,像我們日常用的護膚品,面膜以及化妝用的粉底、口紅、眼影等彩妝產品都屬於妝字型大小的產品。「妝字型大小」的產品,即我們用的化妝品以塗擦、噴灑或者其他類似的方法,散布於人體表面任何部位以達到清潔、護膚、美容、消除不良氣味和修飾目的的日用化學品。妝字型大小的產品,如果不是特殊用途化妝品,都必須在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官網上的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系統上進行注冊備案的。下面微譜為大家介紹下關於妝字型大小備案方面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