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國農產品出口貿易壁壘分析
中國農產品貿易壁壘現狀
一、中國農產品貿易爭端現狀
農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基礎,是人們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始終是一個關繫到我國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的全局性、根本性問題。農產品出口對增加農民收入和優化農業產業結構作用顯著。農產品出口以一般貿易方式為主,國內產業鏈較長,創造了大量就業崗位。據商務部測算,每一萬美元農產品出口能直接和間接創造20個就業崗位,2008年我國農產品出口402.2億美元,相當於為農民提供了8000萬個就業崗位。但是,隨著我國農產品貿易的快速發展,農產品出口面臨越來越多的障礙,從反傾銷、保障措施、特別保障措施等貿易救濟措施,到檢驗檢疫、技術標准、認證程序、進口配額管理制度等貿易壁壘,貿易摩擦涉及的農產品范圍日趨擴大。
1980年,美國對我國薄荷醇發起第一起農產品反傾銷調查,之後,針對農產品的反傾銷呈現增長趨勢。截止2008年12月31日,對中國出口的農產品,共有15個國家和地區提起53起反傾銷調查,5個國家和地區提起6起保障措施調查,1個國家提起1起337調查,2個國家和地區提起2起反規避調查,1 個國家提起1起反補貼調查。對中國農產品的貿易救濟調查達到63起,涉及31種商品。涉及反傾銷商品包括鬃刷(6次) 、塑編袋(3次) 、罐頭、桃罐頭(2次) 、西紅柿罐頭、花生仁、蘑菇罐頭(5次) 、菠蘿罐頭、大蒜(4次) 、木衣夾(2次) 、復合木地板(3次) 、蠟燭(3次) 、十大類商品(墨西哥) 、煙花(2次) 、松香(2次) 、薄荷醇、香豆素(2次)、蜂蜜、小龍蝦、蘋果汁、暖水蝦、糖水梨、各種刷、羽絨原料、油鞣革、冷凍草莓、乾酵母、麵粉、木地板、橘子罐頭、高強度木地板等31種,涉及保障措施商品包括大蒜、36種商品(厄瓜多) 、橘子罐頭、冷凍草莓、松香、煙草等6種,涉及337商品包括復合木地板等1種,涉及反規避商品包括石油蠟蠟燭、香豆素等2種,涉及反補貼商品包括木地板等1種。據不完全統計,涉案產品金額達到193,997萬美元。
對我農產品實施反傾銷的國別增多,不僅有美國、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也有印度和埃及等發展中國家。反傾銷調查是我國農產品遭遇最多的貿易救濟措施。我國農產品遭遇國外反傾銷主要有兩個特點:第一,同一產品多次遭遇反傾銷調查,導致我國農產品出口市場不斷丟失,給我農產品生產、加工和出口帶來巨大經濟損失。例如,大蒜曾遭到4次反傾銷調查(美國、巴西、韓國、加拿大各1次) ,蘑菇罐頭4次(美國2次,巴西、澳大利亞各1次) 、豬鬃毛刷5次(歐盟、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各1次) 。第二,反傾銷大要案不斷發生。2004年美國對我國暖水蝦反傾銷案是我國歷史上涉案金額最高、影響最大的農產品貿易救濟調查案件。該案涉案金額高達2.48億美元,直接或間接影響163家企業、幾百萬蝦農和專業捕蝦漁民的生產和生活。
貿易壁壘已成為限制我國農產品出口的主要障礙,受貿易壁壘限制的產品范圍由水產品、禽肉等動物源性產品擴展到蔬菜、水果、花生等植物產品和加工產品,幾乎覆蓋了我國出口的所有農產品。我國農產品主要出口市場歐盟、美國、日本等國憑借技術優勢,設置嚴格的檢驗檢疫標准。這些標准一方面起到保護環境和國內消費者利益的作用,另一方面提高產品的進口門檻,達到限制進口、保護本國產業與市場的目的,對包括我國在內的廣大發展中國家農產品出口形成制約。歐盟、日本等國家(地區) 以我國出口農產品存在疫病(口蹄疫、禽流感、新城疫等) 和農葯殘留(農葯、獸葯、環境污染物等) 等衛生安全問題為由,多次對我出口農產品進行封殺,並逐步加強對我國出口農產品的檢驗檢疫,阻礙我國農產品出口。2006年歐盟、日本相繼實施新的食品安全法和農殘檢測標准,大大提高了我國農產品出口的技術門檻。歐盟1月1日實施的《歐盟食品與飼料安全管理法》,禁止含有320種農葯殘留的農產品在歐盟境內銷售。日本從5月29日開始實施的「肯定列表制度」,制訂了新的農葯殘留標准,有4萬多個限量標准,涉及833種農、獸葯,影響我80億美元的農產品出口,給出口企業以及日本進口商造成心理壓力,使我對日出口持續下降。從整體來看,肉類製品、蔬菜、水果及製品、水產品、食用菌、茶葉、穀物均是日本實施「肯定列表制度」後我國出口風險較高的大類商品。初步測算,受影響最大的茶葉出口涉及就業310萬人,蔬菜涉及314萬人,烤鰻涉及43萬人。此外,一些國家還對我國農產品實行進口配額管理等其他限制措施。例如,日本是全球最大的紫菜消費國,市場規模約1000億日元。然而,為保護日本國內紫菜產業,日本政府長期對進口紫菜實施封閉市場政策。由於日本長期對我國紫菜產品封鎖市場,導致我國產紫菜原料及製品銷售價格逐年下滑,產品積壓、企業經營艱難,嚴重影響沿海漁民生計。
二、農產品貿易爭端的主要特點
(一) 我國受國外貿易壁壘影響的農產品范圍越來越大,持續時間越來越長。從水產品、畜產品、禽肉等動物源性產品,到茶葉、花生、蔬菜、水果、乾果等植物產品、加工產品,均面臨貿易壁壘的限制,如歐盟限制進口我動物源性產品就長達三年之久。
(二) 從對我國設置貿易壁壘的國別來看,由原來的發達國家擴展到中等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而且一旦某個發達國家對中國設置貿易壁壘,還引起其他一些國家的連鎖反應。2002年歐盟限制進口我動物源性產品後,還在東歐、中東和北美等地區引起連鎖反應。
(三) 貿易壁壘形式呈現多樣性的特點。反傾銷等貿易救濟措施仍是發達國家常用的貿易保護手段,我國入世後國外針對我國實施過保障措施調查、反補貼調查以及技術壁壘、知識產權保護等多種貿易壁壘。SPS等技術壁壘對我農產品貿易殺傷性最大,大有後來居上之勢,且花樣不斷變換。
(四) 貿易壁壘造成的損害涉及面越來越廣,不僅損害生產、出口企業,還損害了成千上萬農民的利益。2002年我國蜂蜜出口歐盟受阻,國內企業因此停止收購,造成國內蜂蜜收購價低於白糖價格,許多蜂農由此破產。
(五) 貿易救濟措施調查從個案調查向對中國經濟體制調查轉變。例如,2004年加拿大對中國出口的木地板同時發起了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反補貼調查在相當大程度上涉及到了中國經濟體制中一些深層次的問題。
(六) 從一種貿易救濟手段向多種貿易救濟手段並用轉變。如歐委會於2005年7月6日對冷凍草莓進行全球保障措施調查,中國和摩洛哥同為被調查國。2006年2月17日歐委會稱由於起訴方——波蘭冷凍協會已經撤訴,歐方認為沒有必要再繼續進行保障措施調查,因此終止對中國冷凍草莓的保障措施調查。實際上,在此之前,歐委會已於2006年1月19日根據波蘭冷凍協會的申請對中國的冷凍草莓進行反傾銷調查。
(七) 發達國家特別是美國通過濫用其自由裁量權,針對中國企業採取許多非常規做法,大大增加中國企業應訴難度和應訴成本。例如在美國對中國暖水蝦反傾銷一案中,美國商務部通過不斷發放補充問卷刁難中國的A卷應訴企業;要求應訴企業提供交易雙方價格談判過程的記錄;首次針對中國A卷應訴企業進行實地核查。在同一案件中,美國商務部使用替代國價格也有明顯錯誤:(1) 該價格在調查期以外;(2) 該價格不分蝦的大小規格;(3) 該價格是一個海產品平均采購價,其中包含了加工過的無頭蝦和其他海產品(如龍蝦) ;(4) 該價格僅僅來源於一家公司。
(八) 發達國家的技術壁壘逐步從單一法規升級到對系統性法規,對農產品出口的質量標准提出了整體性的要求。其中,原產地標簽、質量可追溯體系、食品安全全程式控制制正在成為發達國家進口市場准入的新標准,大大提高了市場准入的門檻。
三、形成農產品貿易爭端的內外原因
廉價豐富的勞動力資源使我國許多勞動密集型農產品的價格低於國際市場價格。我國主要水果價格大都低於國際價格,如蘋果、鴨梨的國內市場價格比國際市場價格低四至七成,除禽肉外其他肉類價格均低於國際市場價格,其中豬肉和羊肉價格均比國際市場低50%以上,水產品價格普遍比國外低50%以上,因此我國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上有價格優勢。對進口國來講,農產品的大量進口勢必會對國內同行業的生存和發展構成威脅。基於這個方面的考慮,進口國就會採取一系列措施,對我國農產品的進入設置障礙,貿易壁壘就是一個主要的手段。
近年來,由於過度開發資源和破壞生態環境所引起的自然災害給了人類足夠多的教訓,人們逐漸認識到環境保護的重要性,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已經成為人類共同追求的目標。同時,隨著現代醫學的發展,出於對健康的考慮,人們對食品的安全和衛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對轉基因產品、對農產品的化學成分含量要求、對產品加工的技術標准,甚至對動物福利問題都有了新的認識。保護生態環境和保障食品安全成為一些進口國實施技術壁壘的原因,但是在實施過程中卻不完全依靠科學的依據和標准。
WTO規則的不完善為實施貿易保護主義提供了借口。如WTO的《反傾銷協定》(即《關於實施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6條的協定》) 對確定傾銷價格特別是替代國價格的規定不具體、不嚴謹、伸縮性大,其中第2條第4款規定的比較出口價格和正常價值應盡可能選取在相同時間內(as nearly as possible the same time)銷售的產品,對這一條可以做不同的解釋。再如WTO的《SPS協定》(即《實施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定》) 對於實施衛生和植物衛生措施的限制條款不嚴謹,其中第2條第2款規定,「各成員應保證任何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僅在為保護人類、動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限度內實施,並根據科學原理,如無充分的科學證據則不再維持」。對這條來講,限制國與被限制國通常又可有完全不同的解釋,從而導致發達國家可以濫用WTO條款實施貿易壁壘,特別是技術壁壘。
我國在《入世議定書》中對我國的市場經濟地位問題的相關承諾使一些國家仍視我國為非市場經濟國家, 在確定我出口產品的正常價格時均採用替代國的數據。作為替代國的市場經濟國家數量眾多,同一產品的價格在不同國家又往往大相徑庭,因此採用替代國價格確定出口商品成本的做法常使我們處於非常被動的地位,這種做法往往導致我國本來沒有傾銷的產品被裁定存在傾銷,或本來只有輕微傾銷的產品被裁定高幅度傾銷。這種歧視待遇使我國的應訴方與國外起訴方一開始就處在不平等的位置上,我國企業的勝訴變得十分艱難。甚至有的國家承認我國市場經濟地位後,在反傾銷調查中仍要求我應訴企業證明我國實行的是市場經濟。
農產品出口食品安全管理體系仍是薄弱之處。近年來,我國出口農產品的食品安全水平逐年提高,出口企業的質量意識不斷增強。但是我國普遍採取分散種養為主的農業生產模式,這種模式難以實現對農產品生產的全程質量控制,食品安全問題在一個相當長時期內將是制約我農產品出口持續增長的一個重要因素。主要表現在: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三大體系——標准體系、認證體系、檢驗體系不健全,農獸葯殘留超標問題難以杜絕,國內食品安全事件頻發影響出口聲譽,疫病和疫情形勢嚴峻。
我國正處於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型的過渡階段,農產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相對較低,生產企業以中小企業為多,而出口企業更是以中小企業為主,大多數中小企業市場開拓能力、市場營銷水平不高,面對國外激烈競爭的市場環境,我國企業往往採用壓低出口價格的做法,以期擴大市場份額,從而導致出口價格整體下降,給進口國對我產品提起反傾銷調查以口實,從而使我整個出口行業面臨困境。
我出口產品過分集中於某一國家或地區,對個別市場依存度過高,難免受制於人。我農產品的出口市場主要集中在日本、香港、韓國和美國,根據中國海關總署的統計,最近11年中國農產品出口的前四大市場沒有變化,日本一直是我農產品出口的第一大市場,香港、韓國和美國排在第二至第四位,只不過每年的位次略有變化。我國農產品出口市場格局一方面受制於我國產業水平、產業結構和貿易能力,另一方面受制於國際市場分布、貿易環境和貿易條件。
四、應對農產品貿易爭端的對策
農產品貿易摩擦導致我國農產品出口受阻,直接影響農民的生產和生活。商務部高度重視農產品貿易摩擦問題,已經建立並在逐步完善以「商務部—地方商務主管部門—中介組織—企業」構成的「四體聯動」應對機制,政府和企業在該機制下各司其職,加強配合,密切協作,在應對農產品貿易摩擦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農產品反傾銷大、要案應對指導成果顯著。商務部重視並加強對農產品反傾銷大、要案的應對指導工作,從案件預警、參加反傾銷實地核查、走訪企業調研、參加聽證會及法律抗辯與交涉等多方面展開應對指導工作,維護我國企業利益。例如,在美國對我國暖水蝦反傾銷案調查過程中,商務部對涉案企業進行跟蹤指導。在2004年美國對暖水蝦反傾銷案做出終裁後,經商務部和相關各方積極工作,迫使美國商務部於2005年1月發布公告宣布由於在暖水蝦反傾銷案中計算傾銷幅度時存在「行政錯誤」,對我國企業的終裁稅率做出修改。但修改後的裁決結果仍不公正,在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以下簡稱食土商會) 的組織下,涉案企業就美商務部的裁決上訴美國際貿易法院。美國國際貿易法院於2006年6月14日就我國暖水蝦企業訴美商務部一案做出判決,法院認定美國商務部在反傾銷調查中選取替代價格及勞工工資不當,判定其在90天內重新就對華暖水蝦反傾銷調查做出裁決。
近年來,在政府各部門的支持下,食土商會組織會員企業,成功應對解決了中歐動物源食品,中日大蔥、香菇、鰻魚、肉雞、冷凍菠菜,中美蜂蜜等一系列貿易爭端;並成功組織應對了各種農產品反傾銷、反補貼及特保案件。特別是在應對美國蘋果汁反傾銷案件中,食土商會成功地組織企業向美國國際貿易法院起訴美商務部的不公正終裁,並獲得全勝。美國國際貿易法院支持了中國企業提出的六條「辨點」,判定美國商務部重新裁決。美商務部不得不按照美國際法院的裁決撤銷了終裁高稅率,全部應訴企業獲得了零稅率。這在美國反傾銷史上也是鮮見的。應對國際農產品爭端最基本的經驗和對策是:堅決依靠政府,同時充分發揮行業組織作用,調動企業應對貿易壁壘的積極性,努力構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行業組織、企業」四位一體的應對貿易爭端機制。
(一) 要堅決依靠政府的指導與支持
食土商會在應對國外貿易壁壘工作中堅持依靠商務部、質檢總局、農業部,並建立了緊密的溝通合作及互動機制,緊密配合。在反傾銷的應對工作中,食土商會及時取得商務部的支持與指導,商務部公平貿易局在關鍵時刻總是給予具體的指導;在應對各國的技術壁壘解決貿易爭端工作中,與商務部、質檢總局、農業部保持著密切的聯系,向他們反映企業的建議和要求,並與政府協同作戰,分別在政府、民間層面做工作。
(二) 要充分發揮行業組織作用,配合政府開展民間外交,組織企業積極應對
1、努力開展民間外交,協同政府拓展「立體外交」,促進爭端解決
食土商會與4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400多個農產品協會、商會建立了溝通與合作關系,這是商會乃至政府應對貿易爭端的很重要的一支力量,發揮商會的對外合作優勢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如在解決中歐動物源產品貿易爭端中,食土商會與歐盟及其各成員國的農產品商會、協會聯手作戰,密切配合。在爭端初期,商會兩次組團赴歐盟各國進行游說,與歐盟商、協會聯合在布魯塞爾組織召開了進口商集會,共同研究對策,並發動輿論反對歐盟限制中國產品。歐盟15個協會分別致函歐盟委員會反對以氯黴素零標准限制中國產品。歐盟的協會向食土商會提供了歐盟實行氯黴素標准屬於技術壁壘的各種證據,食土商會及時提供給同期在歐談判的政府代表團。
2、組織企業形成合力,應對「兩反兩保」案件
農產品出口以中小企業為主,努力把分散的企業組織起來共同應對貿易壁壘是一個重要經驗。1998年9月,美國蘋果協會醞釀對我國蘋果汁提起反傾銷調查,起訴稅率92%,72名國會議員寫信向美國商務部施加壓力,對我國企業裁定高稅率。在此情況下,商會把出口生產企業組織起來成立了蘋果汁分會共同應訴,並形成行業決議共同提高對美出口價格,為以後的勝訴打下基礎。在美國商務部27%終裁稅率出來後,我們仍認為是不公平裁決,商會與企業共同分析研究是否要起訴,企業表示即使起訴勝不了,也要表示中國企業維持自己權益的態度,一致同意起訴美國商務部。中方經過精心分析從七個方面指控商務部不公正,結果美國國際法院採納了中方的六個起訴要點,裁定中方勝訴,要求商務部重新裁決。2004年1月,美國商務部對中國應訴企業全部裁定適用零稅率。這是我國目前唯一的上訴美國商務部獲勝案例。蘋果汁反傾銷案由於組織應訴有力、出口有序,在前後長達5年的反傾銷應訴期間,我國蘋果汁出口不但沒有受到影響,反而從反傾銷立案前出口8萬噸增長到2004年的42萬噸,年出口創匯從5600萬美元增長到2.54億美元。
3、迎難而進,積極應對國外技術壁壘
日本於2006年5月29日實施「肯定列表制度」,對700多種農業化學品實行新的苛刻的檢測標准,並對未列入肯定列表的農業化學品實行不得檢出的一律標准。2006年6-12月,我國有14種輸日商品先後被日方實施命令檢查,其中適用「一律標准」的共11項,涉及的商品主要為鰻魚、食用菌、蔬菜、茶葉、花生和蕎麥;日本厚生省對我實施監控檢查的食品共43種,其中列明違反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監控檢查項目,涉及12種農產品,15種農葯殘留標准。這些商品均為過去屢次遭受日本各種貿易壁壘的商品,一時間造成出口企業不敢接單、進口商不敢訂貨的嚴重局面。
在商務部和國家質監總局的領導下,商會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財力,組織專家和企業成立了「日本肯定列表應對小組」,翻譯了「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並召開業界及專家研討會對日本肯定列表及對我農產品出口的影響進行評估,提出行業評議意見。在對日談判過程中,食土商會發揮了與日本行業組織有著廣泛合作關系的優勢,多次召開蜂蜜、大蔥、蔬菜、鰻魚等商品 「中日業界技術交流會」,對日本肯定列表中各項商品的檢測項目、檢測標准進行分析,並對照中國業界使用農葯的情況進行逐一分析、排查,還以中日行業名義向日本厚生省提出針對某一商品減少檢測項目的要求。經過民間交涉,日本厚生省對蜂蜜檢測項目由18種減少到8種。經過政府、企業、行業組織的共同努力,對日農產品出口在2006年5、6月短時間內大幅度下降後,逐漸恢復性增長,2007年1-4月,對日農產品出口額同比增長5.1%,基本保持正常。
4、做好行業自律,促進爭端解決
許多貿易爭端是由於我國農產品產大於銷,出口數量劇增,價格劇跌和食品安全體系不完備造成的。發揮行業組織作用,做好行業自律是解決貿易爭端的一個重要途徑。蜂產品由於氯黴素超標被歐盟封關長達兩年之久,由於出口受阻,許多企業破產,蜂蜜收購價比白糖還低,許多蜂農破產。蜂產品分會做了幾件大事,一是邀請國外專家對全行業企業進行培訓並組織制定了蜂產品加工安全生產操作規范,二是邀請了國際著名養蜂技術專家組織了對蜂農的科學養蜂培訓,印製了數萬冊蜂病防治、科學用葯手冊,免費向蜂農發放,三是進口無氯黴素蜂葯免費向蜂農發放。由於行業措施得力,很快解決蜂蜜葯殘問題。歐盟專家考察後對蜂產品分會工作十分滿意,在所有動物源產品中,第一個解除了蜂蜜進口禁令。2004年出口蜂蜜同比增長了33%,達到1億美元。
5、建立貿易爭端預警機制,將貿易爭端化解在萌芽階段
在商務部的指導下,食土商會與國外同行業組織、商會會員企業及主產地政府合作建立了貿易爭端預警機制。國外的商(協) 會將得到的可能引發貿易爭端的信息及時通知商會,商會也隨時監控分析大宗商品出口,特別是出口劇增可能引發貿易爭端的商品動態,及時向會員企業發布預警信息,並實行行業自律,同時向地方政府通報、引導農民按市場需求安排種植加工,
五、關於提高應對農產品貿易壁壘能力的幾點建議
(一) 加快農產品出口商品結構與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轉變農產品出口增長方式。農產品出口應加速實現四個增長方式的轉變:由「數量擴張型出口」向「質量擴張型出口」轉變;由「以原料性產品出口為主」向「深加工產品出口」轉變;由「應對國外的綠色壁壘」向「大力發展出口綠色有機食品」轉變;由「以掛牌出口為主」向「品牌出口為主」轉變。
(二) 大力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建設,加快建立與國際接軌的檢驗體系和認證體系,提高應對技術壁壘的能力。在三大體系建設中政府要重視發揮行業組織的力量。
(三) 當前WTO反傾銷協議及SPS協議還不完善,不能很好維護發展中國家在多邊貿易體制內權利,建議政府聯合其他發展中國家,推動改進WTO反傾銷協議及SPS協議,從而利用多邊貿易機制來解決雙邊貿易爭端。
(四) 在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世界動物衛生組織等國際組織中,積極爭取制定對發展中國家合理和有利的國際標准,保障我國權益。
(五) 建議政府部門在設立反傾銷應訴基金的同時,設立「反國外技術性壁壘基金」,鼓勵和幫助行業企業做好應對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工作。
(六) 進一步完善 「四位一體」的應對機制,特別是要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的作用,把行業組織推到前台,在政策上、資金上支持行業組織發揮更大作用。
(七) 對待農產品技術貿易壁壘及引發的貿易爭端,不要單純從技術角度去對待和對外交涉,要從維持我國農民利益出發,從政治高度加大對外交涉力度。亞洲禽流感爆發後日本對泰國肉雞設限,泰國副總理親自帶隊赴日本交涉,結果泰國先於中國兩個月被日本解禁,先行佔領日本市場。
來源:《中國農產品出口分析報告2009》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㈡ 如何看待中國出口產品的質量問題(轉載)
今日偶見此文,頓感親切。其論據、論理無不精譬入理。加以轉載,實為共勉。其文如下: 今年下半年開始,中國產品的質量問題在美國被炒得沸沸揚揚,許多不明底細的人甚至不敢買中國製造的產品了。引起社會對中國製造產品關注的導火索主要是MATTEL 玩具公司先後召回中國進口的1820萬件問題玩具和美國政府發現從中國進口的牙膏含致癌物質二甘醇,要求有關的商店停止出售這些牙膏,以及南方幾個州發現從中國進口的水產含殘存農葯超標。中國政府對此也相當配合,日昨已派出代表團與美方商討產品的質量和規范問題。 社會關注進口產品的質量對消費者來說,是一件天大的好事,但是,如果不是就事論事,特別是被一些與此有利益關聯的本地廠商的利用,對所有的中國製造產品都心存疑慮,到頭來受到傷害的還是消費者,同樣的產品,他們要付出更高的代價。 美國從中國進口的玩具,以及其他日用產品,一般有兩個類別,一種是品牌產品,另一種是非品牌產品。以玩具為例,進入美國的,80%以上都是品牌玩具,這些玩具從設計到選料都有自己的規定。中國的廠家只是代為加工。一個設計出來了,首先交給工廠打樣,樣品出來了,經進口商認可,批准,才能正式生產。而且,這些大進口公司很多都不是用信用證立即付款的,一般要兩到三個月才付款。如果加工廠不按要求生產,質量出了問題,很有可能收不到錢。大進口商的訂單都很大,一批貨收不到錢,就有可能導致加工廠商破產。所以,加工廠商對進口商的訂單都會非常小心,不敢犯錯。 從這次MATTEL公司召回的玩具來看,其實與中國製造沒有什麼必然的關系。該公司的進口的玩具都是品牌產品,家入戶曉的FISH PRICE,就是這家公司的品牌。有問題的產品,一款是磁鐵可能脫落,另一款是油漆含鉛超標。磁鐵脫落,應是設計的問題,而油漆含鉛過高,既有可能是進口商指定油漆時對含鉛量有所疏忽,也有可能是美國政府對油漆的含鉛量又有了新的規定。加工的廠家,在沒收到錢的情況下,絕不敢私自更換用於玩具的油漆,自找風險。 後一種問題,在美國經常發生,例如,歐美許多國家,用鉛鋁混合製造流行手飾有很長的歷史了,這些東西,過去在美國本土生產,後來從義大利,台灣等地進口,帶在手上,耳上,又不入肚,從來都沒人認為手飾含鉛有害,。近十幾年,這些產品幾乎全轉到中國生產,去年加州突然立法規定,首飾的含鉛量,賣給成人的不能超過0.6%,賣給兒童的不能超過0.2%。因而導致一批進口商的存貨買不出去,過去批發給店裡的,不是收不到錢,就是要付罰款。這次召回的品牌玩具,如果是類似這種情況,無論在哪國生產,都會出現同樣問題。 中國品牌的牙膏進入美國得十分有限,因為美國民眾,甚至南美移民,都不認得中國的牌子。這次二甘醇超標的牙膏,是在美國的廉價店(DISCOUT STORE)售的品牌牙膏COLGATE, 在中國出售時,叫高露潔。這些牙膏有中國產的,也有在其他國家產的,或者是在中國生產,銷往其他國家,再轉銷美國的。同是高露潔牙膏,為什麼在中國生產,由高露潔公司自己批發到美國的大型連鎖店就沒有二甘醇超標的問題,而在廉價小商店出售的,就有這個問題呢?據美國新聞周刊的說法是,這些有問題的牙膏也是按高露潔公司的要求生產的,但是這些產品原本不是銷美國的,而是銷中國,俄國和其他發展中國家的。原因在於,這些國家整體消費水平低於美國,賣得比美國便宜,而且這些國家對二甘醇等有害化學添加劑,還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我在中國用高露潔牙膏,擠出來湯湯水水,質量明顯不如在美國買的,當時還犯疑,現在才真相大白。由於這些產品在發展中國家賣得便宜,中間商從中看到了利潤,他們在不同的國家廉價收購了這些牙膏賣到美國的廉價商店,賺中間的差價。所謂牙膏質量的問題,其實,是美國公司原配方的問題,與中國製造扯不上關系。 那麼,中國產品到底有沒有問題呢?如果非品牌產品發現了問題,那才是真正中國產品的問題。在美國的中小進口商,到中國進貨,一般很少自己設計,或指定原材料,而是從工廠提供的樣品中挑選符合自己的款式,質量和價錢的產品。這些非主流的進口商品,在美國的總進口額中只有20%-30%。但現在,也許是還沒引起注意,反而沒有發現大的問題。但是,決不是沒問題,中國政府和美國的進口商有必要關注這部分商品的生產和出口,防患於未然,不要等到發現問題後來扯皮打架。到頭來,損失最大的還是生產商。出口的商品出了問題,不是被退貨,就是拿不到貨款。 水產殘存農葯的問題原因很復雜,可能是水產養殖業者的問題,也可能是環境污染引起的,而且不是每批貨都有問題。事實上,從其它國家進口的水產也出過這樣的問題。我們在美國市場上買的當地養殖的游水魚,同樣吃出過汽油,福爾馬林等味道,不得不倒掉。這類問題要解決,除了中國政府要加強對水產養殖業者的教育和管理,以及對出口水產的檢測之外,各國都要注意減少對環境的污染,並用心去治理已被污染的環境才是根本之道。(完)
㈢ 如何看待目前我國出口產品的質量問題
應該保證產品的質量,提高我國出口產品質量在國際社會的口碑。
1、商品的國內貨源情況
如生產地、主銷地、主要消費地;商品的特點、品質、規格、包裝、價格、產量、庫存情況。
2、國外市場情況
如市場容量、生產、消費、貿易的基本情況,主要進出口國家的交易情況,今後可能發展變化的趨勢,對商品品質、規格、包裝、性能、價格等各方面的要求,國外市場經營該商品的基本做法和銷售渠道。
3、確定出口地區和客戶
在第一步行情研究、信息分析的基礎上,選擇最有利的出口地區和合作夥伴。
貿易雙方就報價達成意向後,買方企業正式訂貨並就一些相關事項與賣方企業進行協商,雙方協商認可後,需要簽訂《購貨合同》。在簽訂《購貨合同》過程中,主要對商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包裝、產地、裝運期、付一級boss是集團的boss,二級是各省的款條件、結算方式。
仲裁等內容進行商談,並將商談後達成的協議寫入《購貨合同》。這標志著出口業務的正式開始。通常情況下,簽訂購貨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蓋本公司公章生效,雙方各保存一份。
㈣ 應如何看待目前我國出口產品的質量問題
商業是靠利潤運作的質量只是條件就看賣家的觀念和技術水平了賣家要是覺得質量差的時候更賺錢 或者提高技術的資金成本和時間成本太大當然就出口很多質量不好的產品樓質量問題不只是中國有嘛不過管得不嚴也有一點的
㈤ 目前我國出口工藝品,服裝,輕工業品等時常用來表示品質的方法是什麼
表示商品品質的方法
1.以實物表示商品的品質
以作為交易對象的商品的實際品質或以代表商品品質的樣品來表示商品的品質,包括:
(1)看貨成交
又稱憑現貨買賣,即根據現有商品的實際品質買賣。具體做法:在貨物存放地賣方向買方展示貨物,買方或其代理人逐一檢視,對滿意的貨物即與賣方達成交易。這種做法,多見於寄售、拍賣、展賣等貿易業務中。
(2)憑樣品買賣
指交易雙方規定以樣品表示商品的品質並以之作為賣方交貨品質的依據。在國際貿易實務中,有些商品難以用文字來說明其品質,代之以實物樣品來表示。
根據樣品提供者的不同,憑樣品買賣可分為:
①憑賣方樣品買賣
②憑買方樣品買賣
③憑對等樣品買賣
2.用文字說明表示商品的品質
即以文字、圖表、相片等方式來說明商品的品質,包括:
(1)憑規格買賣。
指用反映商品品質的指標,如成分、含量、性能等來確定商品品質的交易。如:「統一」鮮橙多鮮橙汁飲料,鮮橙原汁含量10%。
(2)憑等級買賣。
指同類商品因規格不同,而用文字、數碼或符號進行分類,以此來確定商品品質的交易。如2002中國綠茶,特珍一級。
(3)憑標准買賣。
指以政府機關或工商團體統一制定的標准來確定商品品質的交易。如美國的UL 是其電器電子產品的國家檢驗標准。
在買賣農副產品時,還有兩種常見的標准:FAQ「良好平均品質」(Fair average quality)和GMQ「良好可銷品質」(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
(4)憑說明書和圖樣買賣。
對於某些工業製成品,如電器、儀表等,很難用幾個簡單的指標來反映其品質,而需要憑說明書、照片或圖樣來具體地描述其內部構造及性能,按此方式交易,稱為憑說明書和圖樣買賣。
(5)憑商標或牌號買賣。
指對某些質量穩定且在市場上有著良好聲譽的商品,買賣雙方在磋商和簽訂合同時,直接採用這些商品的商標或牌號來作為商品的品質表示,按此方式交易,稱為憑商標或牌號買賣。如「張小泉」剪刀、「海爾」家用 電器、「Software」軟體等。
(6)憑產地名稱買賣。
有些商品,尤其是農副土特產品,其品質因產地而異,交易中僅憑產地就可說明商品的品質好壞,即憑產地名稱買賣。如四川涪陵榨菜、浙江金華火腿、山東龍口粉絲等。
㈥ 進出口商品計算重量的方法有哪些
出口貨物流程主要包括:報價、訂貨、付款方式、備貨、包裝、通關手續、裝船、運輸保險、提單、結匯。
㈦ 進出口貨物品質檢驗怎麼做
進出口貨物品質檢驗亦稱質量檢驗,是指運用各種檢驗手段,包括感官檢驗、化學檢驗、儀器分析、物理測試、微生物學檢驗等,對進出口商品的品質、規格、等級等進行檢驗,確定其是否符合進出口貿易合同(包括成交樣品)、標准等規定。品質檢驗的范圍很廣,大體上包括外觀質量檢驗與內在質量檢驗兩個方面:外觀質量檢驗主要是對商品的外形、 結構、花樣、色澤、氣味、觸感、疵點、表面加工質量、表面缺陷等的檢驗;內在質量檢驗一般指有效成分的種類含量、有害物質的限量、商品的化學成分、物理性能、機械性能、工藝質量、使用效果等的檢驗。同一種商品根據不同的外形、尺寸、大小、造型、式樣、定量、密度、包裝類型等而有各種不同的規格。 1.商檢:簡單說來就是商品檢驗。一般用於進出口貿易。當然有時候內貿異地交易也有可能用到,不過少一點。由商檢機構出單證明你的貨物經檢驗符合怎樣的品質和數量。買家憑借你出具的商檢單可以了解到貨物的品質是否與其需求的一致。有時會列為議付單據之一。 2.實行商檢的機構: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是我國國內最權威、最大的檢驗機構。一般中國產品出口都由此處進行商品檢驗。國際上最公立的商檢機構是瑞士的SGS,在中國主要城市也設有辦事處。 3.費用:根據申報商檢的貨物價值來收取費用。一般在貨值的千分之二左右。定價依據是用於出口報關的發票上顯示的貨值。 4.需要商檢的貨物:可以分為幾類: 1)客戶需要商檢的。客戶為保證自己受到的貨和合同訂立的一致,會要求你辦理商檢並出具商檢單。 2)中國需要法檢貨物。出口貨物有些國家規定必須在出口前作商檢。 3)進口國需要法檢的貨物。進口國可能對某些中國出口的貨物規定必須檢驗。檢驗可能可以在中國進行,也可能要在進口地進行。 法檢即法定檢驗。就是指報關單上面的監管條件是A(進口)或B(出口)的貨物,在報關的時候必須向海關提供商檢局的通關單。 如果沒有A或B,就不算是法定檢驗貨物。報關時候不需要提供通關單。 商檢,正確意思是商品檢驗的簡寫,是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工作內容的一部分。但平時業內人士對所有進出口貨物檢驗檢疫都會稱呼其為商檢,其實此處商檢的含義應為:動植檢疫,商品檢驗,衛生檢疫即三檢。 任何進出口境貨物都必須做商檢。但是並不一定是法檢。 這點很重要,也是很多人混淆商檢,法檢的概念的原因。 只有滿足以下條件的貨物才需要做法檢(法定檢驗) 1。目錄內規定要求做法檢的貨物 2。美,日,韓及歐盟的貨物 3。特定減免稅證明的貨物 4。其他需要法檢的貨物 註:僅列出常用到的幾種。 商檢的流程: 進口商檢施行"先放行通關,後檢驗檢疫"原則。 首先判定是否是法檢(法定檢驗)的貨物。(即看報關單是否有A) 若不是,報關的時候不需要出入境通關單。就是說該貨不是法檢(法定檢驗)貨物。 倘若是,那麼需要先提供資料到商檢局去做商檢,商檢人員對所提供的書面材料進行審核,根據書面資料對貨物描述,來判定是否需要對貨物進行場地查驗。場地查驗的項目通常為動植檢疫,商品檢驗,衛生檢疫等,就是所謂的三檢(也有人叫動衛檢)。並出具入境通關單,憑此通關單向海關報關。 如果商檢人員對貨物開出"場地商檢"的話,那麼在海關放行之後,還需要將貨物托運到商檢局指定的場地做場地商檢,即三檢(動衛檢)。之後貨物才被允許運到目的地。
㈧ 國際貿易中出口總成本計算公式是什麼
出口總成本(退稅後)= 商品本身的成本 + 國內總費用 - 出口退稅收入
上式中的各項說明如下:
1、商品本身的成本
貨物本身的成本包括生產成本、加工成本和采購成本三種類型。
國內總費用
國內總費用是指貨物出口時所發生的除貨物購進價(或生產成本)和國外費用(國際貨物運費及其保險費等)之外的所有費用。
國內總費用通常包括:
1)貨物附加費用
如包裝費用(未包括在貨價中的);預計損耗(耗損、短損、漏損、破損、變質等);加工整體費用等。
2)國內儲運費用
國內運輸費用(卡車運輸費、內河運輸費、路橋費、過境費及裝卸費、港區雜費);保管費等。
3)辦證費
出口商辦證出口許可、配額、產地證明及其他證明和手續所支付的費用,如商檢費、公證費、領事簽證費、產地證費、許可證費、報關單費、核銷費用等。
4)稅金
國家對出口商品徵收、代收的有關稅費,通常有出口關稅、增值稅等。
5)利息和銀行費用
包括墊款利息、遠期收款利息和銀行費用等。
6)業務費用
出口商在經營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通訊費、交通費、交際費、廣告費等。
2、出口退稅收入 = [ 出口商品購進價(含增值稅) /(1 + 增值稅率)] * 退稅率
(8)中國出口產品質量怎麼測算擴展閱讀:
出口換匯成本=出口商品總成本(人民幣)/FOB出口外匯凈收入(美元)
說明:
1.出口商品總成本(退稅後)=出口商品購進價格(含增值稅)+定額費用-出口退稅收入
2.定額費用:出口商品購進價格×費用定額率(5%-10%不等,由各外貿公司按不同的出口商品實際經驗情況自行核定。
定額費用一般包括銀行利息、工資支出、郵電通訊費用、交通費用、倉儲費用、碼頭費用以及其他的管理費用)
3.退稅收入=出口商品購進價(含增值稅)÷(1+增值稅率)×退稅率
出口盈虧額=(FOB出口外匯凈收入×銀行外匯買入價)-出口商品總成本(退稅後)
㈨ 中國產品質量合格率怎麼界定
合格數÷ 驗交數*100%=合格率
求合格率不需要知道沒有合格的產品,只需要知道產品總數和合格總數即可。
例:某 工廠驗交產品100件,有48件合格品,則合格率為:
48÷100×100%=48%,
合格率一般用百分數表示,也可以用分數表示。
(9)中國出口產品質量怎麼測算擴展閱讀:
產品合格的標准:
1.國家標准
國家標準是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由國家標准總局審批和公布, 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的標准。國家標準的代號為「GB」(強制性標准)或「GB/T」後由兩組數字組成,第一組數字表示標準的順序編號,第二組數字表示標准批准或重新修訂的年代。
2.企業標准
企業標准由企業制訂發布,在該企業范圍內統一使用的標准。其代號由「Q」加斜線再加上企業代號組成。 我國產品質量認證標志有質量合格標志和進出口商品檢驗標志。
質量合格標志由方圓標志、長城標志和PRC標志。方圓標志又可分為合格認證標志和安全認證標志。 進出口商品檢驗標志分為「安全標志」、「衛生標志」和「質量標志」。
㈩ 出口貿易的一般流程
一般流程交易
准備 報價
內容 磋商
簽約 組織
貨源 合同
履行 付款
方式 備貨
包裝 通關
運輸 結匯
方式 核算
效益 這一階段內要完成的主要工作是:行情調研和制訂方案。
(一)行情調研
行情調研為了獲得與貿易有關的各種信息。通過對信息的分析,得出國際市場行情特點,判定貿易的可行性並進而據以制定貿易計劃。
行情調研范圍和內容包括:經濟調研;市場調研;客戶調研。
1、經濟調研
經濟調研的目的在於了解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總體經濟狀況、生產力發展水平、產業結構特點、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貨幣制度、經濟法律和條約、消費水平和基本特點等。總之,是對經濟大環境有一個總體的了解,預估可能的風險和效益情況。對外貿易總是要盡量與總體環境好的國家和地區間開展。
2、市場調研
市場調研主要是針對某一具體選定的商品,調查其市場供需狀況、國內生產能力、生產的技術水平和成本、產品性能、特點、消費階層和高潮消費期、產品在生命周期中所處的階段、該產品市場的競爭和壟斷程度等內容。目的在於確定該商品貿易是否具有可行性、獲益性。
3、客戶調研
客戶調研在於了解欲與之建立貿易關系的國外廠商的基本情況。包括它的歷史、資金規模、經營范圍、組織情況、信譽等級等其自身總體狀況,還包括它與世界各地其他客戶和與中國客戶開展對外經濟貿易關系的歷史和現狀。只有對國外廠商有了一定的了解,才可以與之建立外貿聯系。中國對外貿易實際工作中,常有因對對方情況不清,匆忙與之進行外貿交易活動而造成重大損失的事件發生。因此在交易磋商之前,一定要對國外客戶的資金和信譽狀況有十足的把握,不可急於求成。
調研信息的主要來源有:(1)一般性資料,如一國官方公布的國民經濟總括性數據和資料,內容包括國民生產總值、國際收支狀況、對外貿易總量、通貨膨脹率和失業率等。(2)國內外綜合刊物。(3)委託國外咨詢公司進行行情調查。(4)通過中國外貿公司駐外分支公司和商務參贊處,在國外進行資料收集。(5)利用交易會、各種洽談會和客戶來華做生意的機會了解有關信息。(6)派遣專門的出口代表團、推銷小組等進行直接的國際市場調研,獲得第一手資料。
(二)制定方案
制定方案,是指有關進出口公司根據國家的政策、法令,對其所經營的出口商品作出一種業務計劃安排。它是交易有計劃、有目的地順利進行的前提。出口商品經營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商品的國內貨源情況
如生產地、主銷地、主要消費地;商品的特點、品質、規格、包裝、價格、產量、庫存情況。
2、國外市場情況
如市場容量、生產、消費、貿易的基本情況,主要進出口國家的交易情況,今後可能發展變化的趨勢,對商品品質、規格、包裝、性能、價格等各方面的要求,國外市場經營該商品的基本做法和銷售渠道。
3、確定出口地區和客戶
在第一步行情研究、信息分析的基礎上,選擇最有利的出口地區和合作夥伴。
4、經營歷史情況
如中國出口商品到2011年為止,在國際市場上所佔地位、主要銷售地區及銷售情況、主要競爭對手、經營該種商品的主要經驗和教訓等。
5、經營計劃安排和措施落實
如銷售數量和金額,增長速度,採用的貿易方式,支付手段、結算辦法,銷售渠道,運輸方式等。 在國際貿易中一般是由產品的詢價、報價作為貿易的開始。其中,對於出口產品的報價主要包括:產品的質量等級、產品的規格型號、產品是否有特殊包裝要求、所購產品量的多少、交貨期的要求、產品的運輸方式、產品的材質等內容。
比較常用的報價有: FOB船上交貨、CNF成本加運費、CIF成本、保險費加運費等形式。 (一)廣告宣傳
廣告宣傳的方式有:在報刊雜志上刊登商業廣告;通過廣播、電視等傳播信息;舉辦專門的展銷會;採用贈送樣品的方式使消費者直接迅速了解其產品;派專門的推銷小組到國內進行直接的宣傳活動。廣告宣傳要依據不同商品特點和不同市場習慣,採用靈活多樣的方式進行。
廣告宣傳既要做到新穎,有針對性,有吸引性,能夠刺激起潛在消費者的購買沖動,又要特別注意廣告的真實性。不能通過虛假廣告欺騙消費者,那隻能說是一種短視行為,得不償失。同時,進行廣告宣傳還要注意節約,應巧妙選擇宣傳方式,認真設計廣告內容,以最少的投入獲得最廣泛的宣傳效果。
做好出口商品的對外廣告宣傳,是使商品順利進入市場、擴大銷售的重要手段。
(二)交易磋商
交易磋商的主要過程是:建立業務關系;詢盤;發盤;還盤和接受。
1、.建立業務關系
2、詢盤又稱詢價,是指交易的一方為購買或出售某種商品,向對方口頭或書面發出的探詢交易條件的過程。其內容可繁可簡,可只詢問價格,也可詢問其他有關的交易條件。
詢盤對買賣雙方均無約束力,接受詢盤的一方可給予答復,亦可不做回答。但作為交易磋商的起點,商業習慣上,收到詢盤的一方應迅速作出答復。
(1)買方詢盤
是買方主動發出的向國外廠商詢購所需貨物的函電。在實際業務中,詢盤一般多由買方向賣方發出。買方詢盤如:
買方詢盤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是:
①對多數大路貨商品,應同時向不同地區、國家和廠商分別詢盤,以了解國際市場行情,爭取最佳貿易條件
②對規格復雜或項目繁多的商品,不僅要詢問價格,而且要求對方告之詳細規格、數量等,以免往返磋商、浪費時間。
③詢盤對發出人雖無法律約束力,但要盡量避免詢盤而無購買誠意的做法,否則容易喪失信譽。
④對壟斷性較強的商品,應提出較多品種,要求對方一一報價,以防對方趁機抬價。
(2)賣方詢盤
是賣方向買方發出的征詢其購買意見的函電。
賣方對國外客戶發出詢盤大多是在市場處於動盪變化及供求關系反常的情況下,探聽市場虛實、選擇成交時機,主動尋找有利的交易條件。
3、發盤
發盤又稱發價,是指交易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一定交易條件,並表示願意按照提出的交易條件達成買賣該項貨物的交易並簽訂合同的一種口頭或書面的表示。
發盤人可以是買方,也可以是賣方。發盤有實盤和虛盤之分,前者有約束力,後者無約束力,有關的詳細內容將在第四章第一節中再做介紹。
4、還盤
還盤又稱還價,是受盤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發盤中的內容或條件而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見或條件的表示。還盤中的任何一點改動,都意味著對原發盤的拒絕。
還盤只能由受盤人在原發盤的有效期內做出,其他任何人無還盤權力。發盤人對於受盤人的還盤,要仔細分析,弄清實質性變動和對方的真實意圖,並做出相應答復。
若原發盤人對還盤內容和條件又作出新的修改,則成為再還盤,有時又構成新的發盤。一筆交易的成立,往往要經過多次還盤和再還盤的過程。
5、接受
接受是指受盤人在發盤有效期內無條件全部同意發盤的全部內容,並願意簽訂合同的一種口頭或書面的表示。
接受可由買方表示,也可由賣方做出,但必須是合法的受盤人,而且接受表示須在發盤有效期內送達發盤人。接受的表示必須明確。
(三)訂貨(簽約)
訂立合同是對以往磋差過程中雙方達成的協議、共同接受的交易條件的最終書面確認。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經訂立,以後的貿易活動都應與合同條款一致。
實盤雖然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但仍應通過合同的方式加以確認。中國涉外經濟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就合同條款以書面形式達成協議並簽字,即為合同成立。通過信件、電報、電傳達成協議,一方當事人要求簽訂確認書的,簽訂確認書時,方為合同成立。
貿易雙方就報價達成意向後,買方企業正式訂貨並就一些相關事項與賣方企業進行協商,雙方協商認可後,需要簽訂《購貨合同》。在簽訂《購貨合同》過程中,主要對商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包裝、產地、裝運期、付款條件、結算方式、索賠、仲裁等內容進行商談,並將商談後達成的協議寫入《購貨合同》。這標志著出口業務的正式開始。通常情況下,簽訂購貨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蓋本公司公章生效,雙方各保存一份。 這一階段的主要工作是,依合同中規定的交易商品和交易條件,組織生產或收購調撥調運、倉儲保管。
(一)生產或收購
對於自營出口商,訂立合同後,應立即組織好生產。要求產品的品質、性能、包裝、規格、外型等都與合同條款保持一致。要保證原輔料、中間產品的及時供應,確保按時交貨。
對於代營出口業務,出口商訂立合同後,應做好國內的收購、調撥。收購途徑有商業供貨和外貿直接供貨兩種。
(二)調運
是將組織好的出口貨物運往選定的出口地。如港口、車站、機場。調運過程中要合理安排流向,選擇從產地到出口地的最便利、最省時的運輸路徑。
(三)倉儲保管
貨物運到出口地不能馬上出運時,應妥善保管。倉儲時間要盡量縮短,因為倉儲貨物的價值不能馬上實現,是一種資金的佔用,同時還要支付倉儲費,這是一種雙重的損失。為此,應及時與外運公司取得聯系,使貨物盡快裝運出口。 (一)履行合同
履約的主要內容可用貨、證、船、款概括。
1、貨
指按合同要求備齊貨物待運,這在組織貨源階段已基本完成。
2、證
國際貿易結算的主要方式是:托收、電匯和信用證。以信用證最為普遍,到2011年,前兩者方式已很少再使用。這里所說的證,即指信用證。與信用證有關的活動包括:
(1)催證:指賣方督促買方盡快將信用證開出,通過開證行、議討行送抵賣方。對外貿易中不履約事件經常發生,只有拿到了信用證,交易才有了基本成功的可能性,賣方才有可能收到貨款。
(2)審證:信用證的有關內容必須與合同條款完全一致,即所謂證同一致。因為銀行在議付時,只按信用證內容付款,而不管合同條款如何。賣方應確保證同一致,防止買方通過信用證改變合同中規定的交易條件而蒙受損失。
(3)改證:當發現信用證與合同不符時,賣方應及時要求買方按合同規定修改信用證。
(4)展證:展證要求是由買方在修改信用證時提出的。以避免出現延期違約行為。
3、船
國際貿易運輸方式有海運、陸運、空運等。以海運為主。船指的是貨物的運輸、報關過程。
首先是租船和定艙,然後是出運,最後是到達目的地並報關。
國際貿易運輸路途遠,時間長,風險大,因而必須投保。
4、款
指制單結匯過程。國際貿易憑單結匯,主要單據有:以發票為中心的貨物單據,以提單為中心的運輸單據和以保險單為中心的保險單據。各套單據之間的內容應相符,即單單一致,且都要與信用證內容相同,即單證一致。銀行在結匯時,只要審查為單單一致,單證一致即付款,而不管貨物實際情況如何(這是信用證結算的主要特點之一)。
(二)處理爭議
爭議的解決辦法一般有三種:
1、友好協商
2、仲裁
仲裁結果是任何人再無權改動,必須執行的。合同中一般都有關於仲裁地點、方式等內容的條款。
3、司法訴訟
司法訴訟主要用於辦理無仲裁的案件。因為外貿爭議訴訟時間過長(一般均在兩年以上),且訴訟期間該產品不得進入該國市場,所以一般的外貿爭議都不通過此種方式解決,而普遍採用仲裁法。 比較常用的國際付款方式有三種,即信用證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
1、信用證付款方式
信用證分為光票信用證和跟單信用證兩類。跟單信用證是指附有指定單據的信用證,不附任何單據的信用證稱光票信用證。簡單地說,信用證是保證出口商收回貨款的保證文件。請注意,出口貨物的裝運期限應在信用證的有效期限內進行,信用證交單期限必須不遲於信用證的有效日期內提交。
國際貿易中以信用證為付款方式的居多,信用證的開證日期應當明確、清楚、完整。中國的幾家國有商業銀行,如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等,都能夠對外開立信用證(這幾家主要銀行的開證手續費都是開證金額的1.5‰)。
2、TT付款方式
TT付款方式是以外匯現金方式結算,由您的客戶將款項匯至貴公司指定的外匯銀行賬號內,可以要求貨到後一定期限內匯款。
3、直接付款方式
是指買賣雙方直接交貨付款。 備貨:
備貨在整個貿易流程中,起到舉足輕重的重要地位,須按照合同逐一落實。備貨的主要核對內容如下:
1、貨物品質、規格,應按合同的要求核實。
2、貨物數量:保證滿足合同或信用證對數量的要求。
3、備貨時間:應根據信用證規定,結合船期安排,以利於船貨銜接。
包裝:
您可以根據貨物的不同,來選擇包裝形式(如:紙箱、木箱、編織袋等)。不同的包裝形式其包裝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出口包裝標准:根據貿易出口通用的標准進行包裝。
2、特殊出口包裝標准:根據客戶的特殊要求進行出口貨物包裝。
3、貨物的包裝和嘜頭(運輸標志):應進行認真檢查核實,使之符合信用證的規定。 通關手續:
通關手續極為煩瑣又極其重要,如不能順利通關則無法完成交易。
1、屬法定檢驗的出口商品須辦出口商品檢驗證書。
2005年時,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主要有四個環節:
(1)接受報驗:報驗是指對外貿易關系人向商檢機構報請檢驗。
(2)抽樣:商檢機構接受報驗之後,及時派員赴貨物堆存地點進行現場檢驗、鑒定。
(3)檢驗:商檢機構接受報驗之後,認真研究申報的檢驗項目,確定檢驗內容。並仔細審核合同(信用證)對品質、規格、包裝的規定,弄清檢驗的依據,確定檢驗標准、方法。(檢驗方法有抽樣檢驗,儀器分析檢驗;物理檢驗;感官檢驗;微生物檢驗等)
(4)簽發證書: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種類表〗內的出口商品,經商檢機構檢驗合格後,簽發放行單(或在出口貨物報關單上加蓋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單)。
2、須由專業持有報關證人員,持箱單、發票、報關委託書、出口結匯核銷單、出口貨物合同副本、出口商品檢驗證書等文本去海關辦理通關手續。
(1)箱單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產品裝箱明細。
(2)發票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產品證明。
(3)報關委託書是沒有報關能力的單位或個人委託報關代理行來報關的證明書。
(4)出口核銷單由出口單位到外匯局申領,指有出口能力的單位取得出口退稅的一種單據。
(5)商檢證書是經過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或其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後而得到的,是各種進出口商品檢驗證書、鑒定證書和其他證明書的統稱。是對外貿易有關各方履行契約義務、處理索賠爭、議和仲裁、訴訟舉證,具有法律依據的有效證件,同時也是海關驗放、徵收關稅和優惠減免關稅的必要證明。
裝船:
在貨物裝船過程中,您可以根據貨物的多少來決定裝船方式,並根據《購貨合同》所定的險種來進行投保。可選擇:
1、整裝集裝箱
集裝箱(又稱貨櫃)的種類:
(1)按規格尺寸分:到2009年,國際上通常使用的干貨櫃(DRY CONTAINER)有:
外尺寸為2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吋,簡稱20尺貨櫃;4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吋,簡稱40尺貨櫃; 及2009年較多使用的40英尺X8英尺X9英尺6吋,簡稱40尺高櫃。
20尺櫃:內容積為5.69米X2.13米X2.18米,配貨毛重一般為17.5噸,體積為24-26立方米
40尺櫃:內容積為11.8米X2.13米X2.18米,配貨毛重一般為22噸,體積為54立方米
40尺高櫃:內容積為11.8米X2.13米X2.72米,配貨毛重一般為22噸,體積為68立方米
45尺高櫃:內容積為:13.58米X2.34米X2.71米,配貨毛重一般為29噸,體積為86立方米
20尺開頂櫃:內容積為5.89米X2.32米X2.31米,配貨毛重20噸,體積31.5立方米
40尺開頂櫃:內容積為12.01米X2.33米X2.15米,配貨毛重30.4噸,體積65立方米
20尺平底貨櫃:內容積5.85米X2.23米X2.15米,配貨毛重23噸,體積28立方米
40尺平底貨櫃:內容積12.05米X2.12米X1.96米,配貨毛重36噸,體積50立方米
(2)按制箱材料分:有鋁合金集裝箱,鋼板集裝箱,纖維板集裝箱,玻璃鋼集裝箱。
(3)按用途分:有干集裝箱、冷凍集裝箱(REEFER CONTAINER)、掛衣集裝箱(DRESS HANGER CONTAINER)、開頂集裝箱(OPEN TOP CONTAINER)、框架集裝箱(FLAT RACK CONTAINER)、罐式集裝箱(TANK CONTAINER)。
2、拼裝集裝箱
拼裝集裝箱,一般按出口貨物的體積貨重量計算運費。
運輸保險:
通常雙方在簽定《購貨合同》中已事先約定運輸保險的相關事項。常見的保險有海洋貨物運輸保險、陸空郵貨運輸保險等。其中,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所承保的險別,分為基本險別和附加險別兩類:
(1)基本險別有平安險(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水漬險(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W.A or W.P.A)和一切險(All Risk-A.R.)三種。平安險的責任范圍包括:由於海上自然災害引起的貨物全損;貨物在裝卸和轉船過程中的整體滅失;由於共同海損引起的犧牲、分擔和救助費用;由於運輸船隻觸礁、擱淺、沉沒、碰撞、水災、爆炸引起的貨物全損和部分損失。水漬險是海洋運輸保險的基本險之一。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保險條款,其責任范圍除了承擔平安險所列各項風險外,還承擔惡劣氣候、雷電、海嘯、洪水等自然災害的風險。一切險的承報保責任范圍相當於水漬險和一般附加險的總和。
(2)附加險別。附加險別有一般附加險和特別附加險兩種類型。一般附加險有偷竊提貨不著險、淡水雨淋險、抽竊短量險、滲漏險、破損破碎險、鉤損險、混雜沾污險、包裝破裂險、霉變險、受潮受熱險、串味險等。特別附加險有戰爭險、罷工險等。
提單:
提單是出口商辦理完出口通關手續、海關放行後,由外運公司簽出、供進口商提貨、結匯所用單據。
所簽提單根據信用證所提要求份數簽發,一般是三份。出口商留二份,辦理退稅等業務,一份寄給進口商用來辦理提貨等手續。
進行海運貨物時,進口商必須持正本提單、箱單、發票來提取貨物。(須由出口商將正本提單、箱單、發票寄給進口商。)
若是空運貨物,則可直接用提單、箱單、發票的傳真件來提取貨物。 出口貨物裝出之後,進出口公司即應按照信用證的規定,正確繕制(箱單、發票、提單、出口產地證明、出口結匯)等單據。在信用證規定的交單有效期內,遞交銀行辦理議付結匯手續。
除採用信用證結匯外,其它付款的匯款方式一般有電匯(TELEGRAPHIC TRANSFER(T/T))、票匯(DEMAND DRAFT(D/D))、信匯(MAIL TRANSFER(M/T))等方式,由於電子化的高速發展,到2009年,匯款主要使用電匯方式。(在中國,企業出口享有出口退稅優惠政策) 此階段往往被外貿企業所忽視,而它恰恰是求得外貿持續穩定發展的重要因素。
核算效益是指衡量投入與產出之間的比例。投入是出口商品的成本和與貿易有關的直接費用之和;產出指出口外匯收入。核算效益的主要指標有投入產出之比;出口商品盈虧;換匯成本、創匯率等。出口貿易不僅要追求出口數量,金額的絕對量的增加,而且要努力提高經濟效益,這樣的出口發展才有積極意義。虧損型的出口貿易對經濟發展並無裨益。
總結得失應包括對整個貿易過程各個階段的經驗總結,以便在以後的貿易中更熟練,更有把握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