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強制性產品認證是哪些
法律分析:強制性產品認證,是通過制定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和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程序,對列入《目錄》中的產品實施強制性的檢測和審核。凡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產品,沒有獲得指定認證機構的認證證書,沒有按規定加施認證標志,一律不得進口、不得出廠銷售和在經營服務場所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二十二條 消費者有權就產品質量問題,向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查詢;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申訴,接受申訴的部門應當負責處理。
第四十八條 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可以委託本法第十九條規定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對有關產品質量進行檢驗。
㈡ 強制性產品認證是哪些
法律分析:政府為保護廣大消費者人身和動植物生命安全,保護環境、保護國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製度,它要求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准和技術法規。
強制性產品認證,是通過制定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和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程序,對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中的產品實施強制性的檢測和審核。
凡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產品,沒有獲得指定認證機構的認證證書,沒有按規定加施認證標志,一律不得進口、不得出廠銷售和在經營服務場所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確定統一使用的國家標准、技術規制和實施程序,制定和發布統一的標志,規定統一的收費標准。凡是被列入目錄的產品,必須經過國家指定的認證機構認證合格,取得指定認證機構頒發的認證證書並加施認證標志後,方可出廠銷售、進口和在經營活動中使用。
㈢ 哪些產品需要申請強制性產品認證
《第一批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1年33號)中的附件和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的19類132種產品。
1) 電線電纜(共5種)
2) 電路開關及保護或連接用電器裝置(共6種)
3) 低壓電器(共9種)
4) 小功率電動機(共1種)
5) 電動工具(共16種)
6) 電焊機(共15種)
7) 家用和類似用途設備(共18種)
8) 音視頻設備類(不包括廣播級音響設備和汽車音響設備)(共16種)
9) 信息技術設備(共12種)
10) 照明設備(共2種)(不包括電壓低於36V的照明設備)
11) 電信終端設備(共9種)
12) 機動車輛及安全附件(共4種)
13) 機動車輛輪胎(共3種)
14) 安全玻璃(共3種)
15) 農機產品(共1種)
16) 乳膠製品(共1種)
17) 醫療器械產品(共7種)
18) 消防產品(共3種)
19) 安全技術防範產品(共1種)
《第二批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安全技術防範產品目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和《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的規定,現決定對入侵探測器、防盜報警控制器、汽車防盜報警系統和防盜保險櫃(箱)等安全技術防範產品(目錄見附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
自2005年10月1日起,凡列入目錄內的安全技術防範產品,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加施中國強制性認證標志的,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自2004年8月1日起,委託人可以向指定認證機構提出認證產品的認證委託。
1、入侵探測器
1)磁開關入侵探測器
2)振動入侵探測器
3)室內用被動式玻璃破碎探測器
2、防盜報警控制器
3、汽車防盜報警系統
4、防盜保險櫃、防盜保險箱
㈣ 什麼是強制性產品認證
法律分析:政府為保護廣大消費者人身和動植物生命安全,保護環境、保護國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製度,它要求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准和技術法規。強制性產品認證,是通過制定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和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程序,對列入《目錄》中的產品實施強制性的檢測和審核。凡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產品,沒有獲得指定認證機構的認證證書,沒有按規定加施認證標志的,一律不得進口、不得出廠銷售、在經營服務場所使用。
法律依據:《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 第三條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主管全國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全國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的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和綜合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