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自產自用的產品如何做賬
公司自產自用的產品不視同銷售確認收入,但相關資產的計稅基礎延續計算。
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凡用於其他方面應當於移動使用時納稅。
計算公式為: (實行從價定率計稅的)應納消費稅=銷售額×稅率 (實行從量定額計稅的)應納消費稅=銷售數量×單位稅額 (實行復合計稅的)應納消費稅=銷售數量×單位稅額+銷售額×稅率 實行從價定率計稅或復合計稅(從價部分)的,按以下順序確定銷售額:
1、有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的 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其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同類消費品銷售單價×自產自用數量×適用稅率
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是指納稅人當月銷售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如果當月同類消費品各期銷售價格高低不同,應按銷售數量的加權平均計算。但銷售的應稅消費品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列入加權平均計算:
(1)銷售價格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2)無銷售價格的。如果當月無銷售或者當月未完結,應按照同類消費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
2、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 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 = 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中「成本」是指應稅消費品的產品生產成本;「利潤」是指根據應稅消費品的全國平均成本利潤率計算的利潤。
應稅消費品全國平均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1)自產自銷產品怎麼報表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五條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於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成本,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成本、銷貨成本、業務支出以及其他耗費。
第三十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費用,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已經計入成本的有關費用除外。
第三十一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稅金,是指企業發生的除企業所得稅和允許抵扣的增值稅以外的各項稅金及其附加。
第三十二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企業發生的損失,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後的余額,依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扣除。
企業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資產,在以後納稅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時,應當計入當期收入。
第三十三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外,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
第三十四條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B. 農產品的自產自銷如何記賬和報稅
農產品的自產自銷是免稅的,所以銷售額是沒有增值稅的,不用記應交增值稅。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報稅時,填寫納稅申報表填寫在免稅銷售貨物欄,不用填稅額欄(因為沒有稅額)
取得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等 (金額為價稅合計數) 貸:銷售收入 (金額為價格) 應交稅費---增值稅---銷項稅額 (金額為稅額) 然後將免稅的銷項稅額轉入補貼收入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銷項稅額 (金額為稅額) 貸: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 自產自銷的苗木雖然不交增值稅,不過,因為銷售行為產生的印花稅和各項附加基金,如副食基金、防洪費等有可能還是要交的,還有由此產生的應納稅所得額,有可能交所得稅,當然有的企業享受免稅政策。 還有根據你是企業還是個人,銷售金額的大小,所處的地區等情況具體而定。
C. 自產自銷的企業怎麼做帳
按照的人工費、電費和運輸費等分科目記賬,再按數量結轉相關費用,結轉出成本(庫存商品)做入庫賬。
D. 銷售自產農產品只能開具普通發票後如何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
自產自銷的農產品屬於免徵增值稅范圍.
你申報時只需把銷售額填寫在報表的免徵收入欄即可.
申報方式以你當地國稅局要求為准.目前大部分地方應該是網上申報了.具體問一下國稅即可.
E. 企業自產自銷怎麼記賬
根據財政部《關於自產自用的產品視同銷售如何進行會計處理的復函》(財會字[1997]26號)的規定:「企
業將自己生產的產品用於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性機構、捐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是一種內部結轉關系,不存在銷售行為,不
符合銷售成立的標准;企業不會由於將自己生產的產品用於在建工程等而增加現金流量,也不會增加企業的營業利潤。因此,會計上不作銷售處理,而按成本轉賬。
但按稅收規定,自產自用的產品視同對外銷售,並據以計算交納各種稅費。企業按規定計算交納的各種稅費,也構成由於使用該自產產品而發生支出的一部分,應按
用途記入相關的科目。」按此規定,企業自產自用的產品如用於在建工程、對外經營租賃、內部部門使用等應視同銷售處理,會計上不作銷售處理而按成本結轉,但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如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所得稅等應計入相關的資產科目。
自產商品自用在建固定資產
借:在建工程
借:成本
貸:收入 貸:庫存
稅費(銷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