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際貿易中出現了產品質量的問題該怎麼辦
法律分析:1、合同是私法領域,在私法領域雙方的合同來的比什麼都重要。應當首先全面的對合同進行審查。看合同自身對產品質量有何要求,當出現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時有存在哪些救濟途徑。2、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可以尋找合同中雙方協議的爭議發生時採用的實體法。再次,如果雙方在合同中又沒有協議爭議發生時採用的實體法,那麼可以考慮《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當然適用時要考慮該約的適用條件。3、如果質量問題因運輸而起,在需要追究承運人責任的時候還可以考慮《海牙規則》、《維斯比規則》和《漢堡規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條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第五百八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貳』 產品出現質量問題該怎麼辦
遇到產品質量問題先找所購買商品經營者反映,若反映未果,則可拿起法律武器,向質監、工商部門以及銷協投訴,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三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屬於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產品的銷售者賠償的,產品的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屬於產品的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的生產者賠償的,產品的生產者有權向產品的銷售者追償。
食品質量問題怎麼賠償,先找到對方協商,同時保留證據,沒有造成惡劣的後果的話適當賠償就可以了,依你個人的情況而定吧,也不要太計較了,告誡商家以後應改下就是了,如果按法律的話,賠償的標準是以你的實際損失為依據,如果損失較大且商家有違道德或風俗之處,還應酌情賠償精神損失。但實踐中除非情況惡劣,對消費者人格污辱,否則一般只是賠禮道歉。如果造成價格污辱或其他有損名譽等現象,一般賠償二三千元左右,各地市掌握的標准不一樣,有的可能更多達上萬元,有的更少。
『叄』 出口貨物質量問題需要退貨怎麼處理
一、相關出口貨物發生退貨及其成為廢品的稅收處理問題。
1.出口貨物因故退運(關),若已辦理了增值稅或消費稅出口退稅,應返納所退稅款;
2.出口貨物在生產過程中,如果使用了海關保稅監管的免稅國外原材料,因成品成為廢品因故不能出口或出口後退回成為廢品,此部分成品所耗用的免稅料件應補征進口環節的關稅、增值稅或消費稅。
3.廢料處理過程中的收入如發生銷售應計征增值稅或消費稅;
4.發生的銷售退回,不論何時銷售的,皆應在收到退回貨物時沖減當期銷售收入,其成為廢料產生的損失、收入應計入當期損益,增加或減少當期計征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
上述稅收處理可見現行的增值稅、消費稅條例、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法、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進出口關稅條例等稅收法規文件。
二、相關財務會計處理問題。
1.出口貨物因故退運時,出口貨物發貨人應先到外匯管
理局辦理出口收匯核銷單注銷手續,外匯管理局應給出口貨物發貨人出具證明,出口貨物發貨人持證明及原海關出具的專為出口收匯核銷用的報關單向海關辦理退運
貨物的報關手續。退運貨物如屬出口退稅貨物,出口貨物發貨人還應向海關交驗審批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出具的未退稅或出口退稅已收回的證明和原出口退稅專用報關單,憑以辦理退運手續。
2.發生退貨時,借記出口銷售收入,貨記應付帳款;收到退回的貨物時,借記產成品,貸記出口銷售成本;若產成品報廢成為廢料並作銷售處理時,借記銀行存款等,貸記其他業務收入和應交稅--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同時,借記其他業務收入,貸記原材料或產成品,若屬消費稅應稅品,應增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如果產品生產過程中使用了海關保稅監管的免稅進口料件,因故退運報廢或未出口就已報廢,按海關規定在補征免稅料件的進口環節關稅,增值稅或消費稅時,借記原材料或其他業務支出或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記銀行存款。但是,對非正常損失的已稅原材料,半成品、產成品等存貨,增值稅應作進項稅額轉出的帳務處理。對已辦理出口退稅的貨物發生退關(運)並向稅務機關返納已退還的增值稅、
消費稅時,還應按增值稅、消費稅會計處理規定作相應的會計分錄。
3.對於出口貨物,如果是質量有問題,或者說什麼其他原因,要返大陸維修或者是運回大陸,通過發貨到香港,然後在香港中轉,直接快件方式處理進口。這樣手續非常簡單,時間也快。這個是面對一些單據不全,確實要退回來大陸的貨物處理方法!!!!
『肆』 外貿出口產品遇到客人投訴質量問題怎麼辦
親,正規的外貿合同對產品質量都是有明確規定的,如果確實是因為質量問題,個人覺得首先需要坦誠面對,根據具體情況最好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了的只能按照合同規定處理或者走正規法律途徑。
『伍』 貨物質量出現問題應該怎麼處理
一、貨物質量出現問題應該怎麼處理 1、向對方發出質量異議的通知,並提供相應的證明。 向對方提供的只需是質量瑕疵存在的 證據 。同時您要注意保留:對該瑕疵是表面檢查不易發現的這一特徵的證明、對已發出通知的證明。盡可能的採取可證明的通知方式,如快遞、電報、電話(可查、可錄)。毫不遲延的催促對方採取補救措施,並盡快解決質量問題,提出明確要求。 2、退換、修理可以完成合同需要的,可以通知對方限時退換、修理。費用由對方承擔。同時雙方能就此質量問題的處理意見,形成書面協議。在書面協議中,要表明如對方不能按此協議解決質量問題,保留追究 違約責任 的權利。 3、減少價款。 簽訂買賣合同時,往往出現這種情形:供方不寫驗收標准、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或將提出異議的期限訂的過短。這樣非常不利於買方,沒有驗收標准,就沒辦法確定貨物是否有質量問題,有了質量問題也沒約定如何提出異議,還有時間限制。所以建議買方在訂立買賣合同時,將驗收標准、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等內容約定清楚,也可以請 律師 陪同簽訂合同。一般發現貨物存在質量問題,及時解決。 二、如何防範買賣合同驗收風險 把好貨物驗收方法這一條款的明確規定。明確規定貨物的驗收辦法,事關供需雙方預期的經濟效益與合作成功與否的大局,也是易發生質量糾紛的地方,必須注意明確訂明。 合同中應明確載明:驗收的時間;驗收的手段;驗收的標准;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當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的質量監督檢查機關執行仲裁等等。一般地,驗收的辦法有外觀驗收;理化驗收;安裝運行驗收;破壞性驗收等,採用哪一種方法應在合同中訂明白。有的驗收需要委託有關專業部門進行的,應當委託國家法定檢驗機構驗收以保證其驗收的法律效力。 同時,合同中應明確規定其驗收期限。國家有驗收期限規定的,按國家規定的期限進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雙方當事人可按下述原則約定:需方自提的,在提貨時當面點清驗收;供方送貨或代運的,貨到後10天內驗收完畢,特殊情況的雙方在貨到時或者合理的期限內驗收。沒有驗收,不得動用,一旦動用,就視為驗收合格,不能再提出數量及質量的異議。 此外,合同中也應明確規定驗收的地點。 《 民法典 》(2021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主要條款與示範文本】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陸』 貨物有質量問題怎麼處理
貨物有質量問題的處理方式,具體如下:
1、修理。產品雖然存在質量問題,但經過修理即可符合質量標準的,消費者可以要求銷售者進行修理;
2、更換。產品存在質量問題,但通過修理仍不能符合質量標準的,可以要求更換;
3、退貨。如果存在產品質量問題嚴重,難以修復,或者由於修理、更換時間的延誤,消費者已不再需要該產品,有權要求退掉產品;
4、賠償損失。產品因質量不合格導致嚴重毀損或滅失,不能修理、更換或退貨的,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可要求賠償損失。
貨物的質量問題:
1、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的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
2、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的;
3、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二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第五十四條
依法經有關行政部門認定為不合格的商品,消費者要求退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退貨。
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