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代銷產品賬務處理
一、視同買斷方式
即由委託方和受託方簽訂協議,委託方按協議價格收取委託代銷商品的貨款,實際售價可由受託方自定,實際售價與協議價之間的差額歸受託方所有的銷售方式。
由於這種銷售本質上仍是代銷,委託方將商品交付給受託方時,商品所有權上的風險和報酬並未轉移給受託方。因此,委託方在交付商品時不確認收入,受託方也不作為購進商品處理。受託方將商品銷售後,應按實際售價確認為銷售收入,並向委託方開具代銷清單。委託方收到代銷清單進,再確認收入。
【例】甲公司委託乙公司銷售A商品1000件,每件轉讓協議價100元,該商品成本為80元/件,增值稅稅率為17%。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開來的代銷清單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上註明:售價100,000元,增值稅額17,000元。乙公司實際銷售時按每件150元的價格出售,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上註明:150,000元,增值稅額為25,500元。
1、委託方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委託方甲公司將商品交付給受託方乙公司時
借:發出商品80,000
貸:庫存商品80,000
(2)收到受託方乙公司的代銷清單時
借:應收賬款——乙公司117,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80,000
貸:發出商品80,000
2、受託方乙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收到甲公司的代銷商品時
借:代理業務資產(或受託代銷商品)100,000
貸:代理業務負債(或受託代銷商品款)100,000
(2)實際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175,5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5,500
借:主營業務成本100,000
貸:代理業務資產或受託代銷商品100,000
借:代理業務負債或受託代銷商品款100,000
貸:應付賬款——委託企業100,000
(3)按合同協議價將款項付給委託企業時
借:應付賬款——委託企業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7,000
貸:銀行存款117,000
⑵ 關於委託代銷商品受託方的賬務處理
(一)視同買斷,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的會計處理如果雙方在代銷協議中約定,商品是否賣出,與委託方沒有任何關系,則委託方在交付商品時確認收入,同時結轉成本;受託方在收到代銷商品時作為購進商品處理,將商品銷售出去時,再確認收入並結轉相應的成本。
(二)視同買斷,主要風險和報酬未轉移的會計處理該情況下,委託方和受託方如何處理,在14號准則及其講解、應用指南中均沒有明確的處理規定,但根據收入確認的條件,與該商品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並未轉移,因此委託方不能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對於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發出商品的成本,在「發出商品」中核算,因此委託方在發出代銷商品時,借記「發出商品」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收到受託方的代銷清單時,再確認收入並結轉相應的成本。
由於代銷商品的主要風險和報酬並未轉移給受託方,因此受託方不應作為購進存貨處理。根據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針對收取手續費方式代銷的商品,受託方可以設置一些會計科目,在會計科目表中的「代理業務資產」 科目,可以改成「受託代銷商品」科目;
「代理業務負債」科目,可以改成「受託代銷商品款」科目。由於在收取手續費方式下代銷商品時,收到商品時受託方也不作為購進商品處理,因此在視同買斷、商品主要風險和報酬並未轉移的情況下,受託方應當採用類似的會計處理。
在收到受託代銷的商品時,按照協議價,借記「受託代銷商品」科目,貸記「受託代銷商品款」科目;在將代銷商品銷售出去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實際銷售的價格,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等科目,同時結轉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 科目,貸記「受託代銷商品」科目;
支付代銷商品款時,借記「受託代銷商品款」、「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根據會計科目的設置,在收取手續費方式下,「發出商品」科目可以改為「委託代銷商品」科目,
因此,委託方在發出商品時,也可以借鑒收取手續費方式下的做法,借記「委託代銷商品」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
(三)收取手續費方式
代銷商品的會計處理在該方式下,只有委託方確認商品銷售收入,受託方按照銷售商品的數量或價款確認一定的手續費收入。委託方的會計處理為:
發出商品時,借記「委託代銷商品」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收到受託方轉來的代銷清單時,借記「應收賬款」、「銷售費用」科目,按照協議價格,貸記「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收到代銷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受託方在收到代銷商品時,不作為購進處理,代銷商品銷售出去後,也不確認商品銷售收入。在收到代銷商品時,按照協議價,借記「受託代銷商品」 科目,貸記「受託代銷商品款」科目;
將商品銷售出去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受託代銷商品」、「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確認手續費收入時,借記「受託代銷商品款」科目(其金額為計算
(2)代賣的產品沒有成本賬務如何處理擴展閱讀
代銷商品是商業企業接受外單位的委託,代委託方銷售的商品。接受委託代銷商品,應事先與委託方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規定代銷商品的品名、數量、單價以及手續費計算等內容。代銷商品,其所有權仍屬委託方。
按現行商業會計制度規定,為便於組織代銷企業的商品日常核算,將代銷商品列為「庫存商品」的一部分,同時設立對應的資金來源帳戶「代銷商品價款」進行核算。
月末在編制資金錶時,需將企業庫存商品「帳戶余額減去受託代銷商品的「代銷商品價款」帳戶,余額後的差額,填入「庫存商品」項目,以消除商品資金佔用不實數額。代銷商品的日常明細分類核算,可按委託方和商品品名設帳戶反映。
發出商品與委託代銷商品的區別:
1、發出商品:在一般銷售方式下,企業對於已經發出但尚未確認銷售收入的商品成本,通過「發出商品」科目進行核算。即企業對於發出的商品,在確定不能確認收入時,應按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借記「發出商品」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
2、委託代銷商品:是企業委託其他企業代銷商品的一種銷售方式。企業委託代銷發出的商品作為委託代銷商品處理,借記「委託代銷商品」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等科目。
企業委託其他企業代銷商品時,在發出商品時,如果不滿足收入確認條件(比如以收取手續費方式代銷或視同買斷方式但對方未銷售掉的可以退回的情況),那麼企業發出商品時,應該先將成本由「庫存商品」轉入「委託代銷商品」,
因此這個「委託代銷商品」與「發出商品」科目的性質是類似的,而「發出商品」科目的性質與「庫存商品」科目的性質是類似的,因此委託代銷商品是委託方的存貨。
⑶ 代銷產品怎麼記賬
這里引用一個會計考試題目做分析:
題目:A企業委託B公司代銷一批商品,售價100W,成本60w,增值稅稅率17%,運輸費用由A企業承擔,問:
1、如果是視同買斷,不可以退貨
2、如果是視同買斷,可以退貨
3、如果是收取手續費,不可以退貨
4、如果是收取手續費,可以退貨
解答:
1、如果是視同買斷,不可以退貨
(1)A企業會計分錄:
①A企業將甲商品交付B企業
借:委託代銷商品60萬
貸:庫存商品60萬
②A企業收到代銷清單
借:應收賬款———B企業117萬
貸:主營業務收入100萬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萬
借:主營業務成本60萬
貸:委託代銷商品60萬
(2)B企業會計分錄:(假定B對該批代銷貨物總的售價是120萬,一次銷售完畢)
①收到甲商品
借:受託代銷商品100萬
貸:代銷商品款100萬
②實際銷售商品
借:銀行存款140.4萬
貸:主營業務收入120萬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0.4萬
借:主營業務成本100萬
貸:受託代銷商品100萬
借:代銷商品款100萬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7萬
貸:應付賬款———A企業117萬
③按合同協議價將款項付給A企業
借:應付賬款117萬
貸:銀行存款117萬
2、如果是視同買斷,可以退貨,分錄基本與上述相同,但需要變更的是B需要在確認不會發生退貨或合理估計了退貨的比例,按不會發生退貨的數量和種類,向A開具代銷清單,並按銷售清單進行賬務處理,即對可能發生的退貨暫時不確認代銷成立,在確定不會發生退貨時再次開具代銷清單。
A根據代銷清單的賬務處理同上。
(1)最終確定的退貨10萬元,B需要將該貨品返還予A時的分錄如下:
借:代銷商品款10萬
貸:受託代銷商品10萬
(2)A企業也需要根據退貨的入庫單,編制如下分錄:
借:委託代銷商品60萬
貸:庫存商品60萬
3、如果是收取手續費,不可以退貨
(1)A企業會計分錄:
①將商品交付B企業分錄同上。
②收到代銷清單分錄同上。計算應支付的手續費(假定為20萬元)時:
借:營業費用20萬
貸:應收賬款———B企業20萬
③收到B企業匯來的貨款凈額117萬元
借:銀行存款97萬
貸:應收賬款———B企業97萬
(2)B企業會計分錄:
①收到甲商品分錄同上
②實際銷售商品
借:銀行存款117萬
貸:應付賬款———A企業100萬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萬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7萬
貸:應付賬款———A企業17萬
借:代銷商品款100萬
貸:受託代銷商品100萬
③歸還A企業貨款並計算代銷手續費
借:應付賬款———A企業117萬
貸:銀行存款97萬
其他業務收入20萬
4、如果是收取手續費,可以退貨,分錄基本與第3條的分錄相同,但需要變更的是B需要在確認不會發生退貨或合理估計了退貨的比例,按不會發生退貨的數量和種類,向A開具代銷清單,在確定不會發生退貨時再次開具代銷清單。
A企業按銷售清單進行賬務處理,即對可能發生的退貨暫時不確認代銷成立。
A根據代銷清單的賬務處理同上。
在實際發生退貨的情況下,A企業和B企業相關的退貨的分錄同第2條的退貨分錄。
需要說明的是,退貨事項涉及代銷商品質量等自身問題,與代銷行為無關,故B企業對代銷行為收取的手續費無需按銷售數量的變動而改變。這一點是與買斷且有退貨條款的代銷行為,在風險的承擔程度上是有所區別的。
⑷ 委託代銷商品的賬務處理如何做
發出商品時:
借:委託代銷商品
貸:庫存商品
收到代銷清單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增值稅(銷項稅)
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委託代銷商品
結算手續費時:
借:銷售費用
貸:應收賬款
收到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⑸ 委託代銷商品的賬務處理如何做
委託代銷商品的賬務處理是:
例如:A企業委託B企業銷售甲商品100件,按協議價200元/件結算。該商品成本120元/件,增值稅稅率17%。B企業實際售價為240元/件,不再另外收取手續費。B企業銷售了全部甲商品,並向A企業開具了代銷清單(營業稅稅率5%)。
(一)A企業的稅務及會計處理
1.將甲商品交付B企業並開具增值稅發票時:
借:應收賬款——B企業 23 400
貸:主營業務收入2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 400(20 000×17%)
借:主營業務成本12 000
貸:庫存商品12 000
2.收到B企業匯來的價款時:
借:銀行存款23 400
貸:應收賬款——B企業 23 400
(二)B企業的稅務及會計處理。
1.收到甲商品並取得A企業開具的專用發票時:
借:庫存商品2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 400
貸:應付賬款——A企業 23 400
2.實際銷售商品時:
借:銀行存款28 080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24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 080(24 000×17%)
借:主營業務成本(或其他業務支出)20 000
貸:庫存商品20 000
3.按協議將款項付給A企業時:
借:應付賬款——A企業 23 400
貸:銀行存款23 400
4.計算應交納的營業稅時: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或其他業務支出) 200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200(4 000×5%)
⑹ 關於受託代銷商品的會計分錄如何做賬
採取買斷方式代銷商品,代銷方可以自己制定銷售價格,銷售價格與買斷價格之間的差額為代銷方的利潤。
1、買入受託代銷商品
借:受託代銷商品300000
貸:代銷商品款 287600
商品進銷差價 12400
2、售出受託代銷商品
借:銀行存款/ 應收賬款 等 30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3589.74
應付賬款-××委託代銷單位 256410.26
(6)代賣的產品沒有成本賬務如何處理擴展閱讀
受託代銷商品採用進價核算
(1)發行企業收到受託代銷出版物驗收入庫時,按進價,借記本科目(按受託代銷出版物類別設置的明細科目),貸記「代銷商品款」科目。
(2)發行企業將受託代銷出版物委託外單位代銷,出版物發出時,借記本科目(按委託代銷單位設置的明細科目),貸記本科目(按受託代銷出版物類別設置的二級科目)。
(3)結轉當月銷售成本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按受託代銷出版物類別或委託代銷單位設置的明細科目)。
(4)期末,根據受託代銷出版物銷售匯總單結轉應付賬款,借記「代銷商品款」科目,貸記「應付賬款」科目。
(5)受託代銷單位向發行企業發生退貨時,借記本科目(按受託代銷出版物類別設置的明細科目),貸記本科目(按委託代銷單位設置的明細科目)。
(6)發行企業向委託代銷單位辦理退貨時,借記「代銷商品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按受託代銷出版物類別設置的二級明細科目)。
參考資料
網路-受託代銷商品
⑺ 沒有成本票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企業沒有成本發票的時候,根據實際發生的成本金額,計入到主營業務成本進行核算,比如企業購進庫存商品,但是沒有取得成本票的時候,做如下分錄,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等。
銷售後,結轉成本時,分錄為,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但是企業沒有成品票,不能稅前扣除。
⑻ 沒有成本發票怎麼處理
一、正面回答
成本沒有發票就做無票購進分錄。借:庫存商品,某某產品。貸:銀行存款等科目。然後銷售確認了收入就結轉相應的成本,賬務處理是。借:主營業務成本。貸:庫存商品—某某產品。匯算清繳的時候,對無票成本做納稅調增應納稅所得額處理。
二、分析
成本票是公司銷售商品或者加工商品過程中所消耗的費用。主要是指直接或間接計入生產成本、計入製造費用等方面的發票和票據。
三、成本發票的作用是什麼?
1、成本發票具有合法性、真實性、統一性、及時性等特徵,是最基本的會計原始憑證之一;
2、成本發票是記錄經濟活動內容的載體,是財務管理的重要工具;
3、成本發票是稅務機關控制稅源,徵收稅款的重要依據;
4、成本發票是國家監督經濟活動,維護經濟秩序,保護國家財產安全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