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增值稅條例中的初級農產品包括什麼
國家規定初級農產品是指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產品,不包括經過加工的這類產品。
② 初級農產品是指什麼
初級農產品是指種植業、畜牧業、漁業未經過加工的產品。
食用農產品是在農業活動中直接獲得以及經過分揀,去皮,剝殼,粉碎,清洗,切割,冷凍,打蠟,分級,包裝等加工,但未改變其基本自然性狀和化學性質的產品。初級農產品包含食用農產品。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自產自銷的初級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
在這個規定中,農業包括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品;從事農業生產是直接從事農業的種植、收割、飼養、捕撈等;自產自銷是自己生產,並且用於自己銷售的一種行為,而對於通過收購、生產並加工出售的農業產品,則不在免稅的行列。
③ 免稅農產品包括哪些
免稅農產品免的是增值稅,是可以13%抵扣進項稅,其中包含的運費可以抵扣,可以抵扣的進項稅=收購金額*13%,運費抵扣的進項稅=(運費+建設基金)*7%。
免稅農產品包括主要包括以下六種:
一、銷售自產初級農產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初級農產品的具體范圍由《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確定。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
自2008年7月1日起,根據《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1號)的規定,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
三、制種企業在特定生產經營模式下,生產銷售種子
2010年12月1日起,根據《關於制種行業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7號)的規定,制種企業在下列生產經營模式下生產銷售種子,屬於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有關規定免徵增值稅。
1.制種企業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僱傭農戶或僱工進行種子繁育,再經烘乾、脫粒、風篩等深加工後銷售種子。
2.制種企業提供親本種子委託農戶繁育並從農戶手中收回,再經烘乾、脫粒、風篩等深加工後銷售種子。
四、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
自2012年1月1日起,根據《關於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37號),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徵增值稅。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種蔬菜、菌類植物和少數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曬、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屬於所述蔬菜的范圍。
五、部分鮮活肉蛋產品
自2012年10月1日起,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75號)的規定,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徵增值稅。
1.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肉產品,是指豬、牛、羊、雞、鴨、鵝及其整塊或者分割的鮮肉、冷藏或者冷凍肉,內臟、頭、尾、骨、蹄、翅、爪等組織。
2.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蛋產品,是指雞蛋、鴨蛋、鵝蛋,包括鮮蛋、冷藏蛋以及對其進行破殼分離的蛋液、蛋黃和蛋殼。
六、採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銷售畜禽
根據《關於納稅人採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銷售畜禽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的規定,自2013年4月1日起,納稅人採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從事畜禽飼養,即公司與農戶簽訂委託養殖合同,向農戶提供畜禽苗、飼料、獸葯及疫苗等(所有權屬於公司),農戶飼養畜禽苗至成品後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將回收的成品畜禽用於銷售。
屬於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免徵增值稅。
(3)免檢的初級農產品有哪些擴展閱讀:
1、農產品流通是指農產品中的商品部分,通過買賣的形式實現從農業生產領域到消費領域轉移的一種經濟活動。
2、農產品流通包括農產品的收購、運輸、儲存、銷售等一系列環節。廣義的農產品,包括農業(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和副業的產品;狹義的農產品,僅包括種植業的產品,諸如: 糧、棉、油、麻、絲、茶、糖、菜、煙、果、葯、雜等產品。
農產品流通意義:
1、實現農產品的價值,為農業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提供條件
2、滿足城鄉人民的農產品需要
3、調節產銷矛盾,導向農業生產
4、維持農業和國民經濟其它部門的產品供需關系
5、提高經濟效益,減少農產品損耗
參考鏈接:農產品流通_網路
④ 農產品主要包括哪些,食用農產品包括哪些
農產品是指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等產品,主要包括煙葉、毛茶、食用菌、瓜、果、蔬菜、花卉、苗木等。煙葉:以各種煙草葉片加工製成的產品。毛茶:從茶樹上採摘下的嫩芽經加工製成的茶。食用菌:自然或人工培育出的食用菌類。瓜、果、蔬菜:如西瓜、黃瓜、南瓜、西紅柿、白菜、紅薯等。
一、農產品主要包括哪些
國家規定初級農產品是指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等產品,大致包括以下幾類:
1、煙葉
煙葉是以各種煙草的葉片經過加工製成的產品,因加工方法不同,又分為曬煙葉、晾煙葉和烤煙葉。
2、毛茶
毛茶是指從茶樹上採摘下來的鮮葉和嫩芽(即茶青),經吹乾、揉拌、發酵、烘乾等工序初制的茶。
3、食用菌
食用菌是指自然生長和人工培植的食用菌,包括鮮貨、干貨以及農業生產者利用自己種植、採摘的產品連續進行簡單保鮮、烘乾、包裝的鮮貨和干貨。
4、瓜、果、蔬菜
多指自然生長和人工培育的瓜、果、蔬菜,如西瓜、黃瓜、南瓜、西紅柿、白菜、紅薯等,包括農業生產者利用自己種植、採摘的產品進行簡單加工的瓜、果乾品和腌漬品(以瓜、果、蔬菜為原料的蜜餞除外)。
5、花卉、苗木
是指自然生長和人工培育並保持天然生長狀態的花卉、苗木。
6、葯材
多為自然生長和人工培育的葯材,不包括中葯材或中成葯生產企業經切、炒、烘、焙、熏、蒸、包裝等等工序處理的加工品。
7、糧油作物
是指小麥、稻穀(含粳谷、秈谷、元谷),大豆、雜糧(含玉米、綠豆、赤豆、蠶豆、豌豆、蕎麥、大麥、元麥、燕麥、高粱、小米、米仁)、鮮山芋、山芋干、花生果、花生仁、芝麻、菜籽、棉籽、葵花籽、蓖麻籽、棕櫚籽等。
8、牲畜、水產類
牲畜主要包括牛、羊、豬、雞、鴨等常見牲畜;水產主要有淡水產品和海水產品,包括農業生產者捕撈收獲後連續進行簡單冷凍、腌制和自然干製品。
9、林業產品
主要包括原木、原竹、生漆、天然樹脂(指木本科植物的分泌物,包括松脂、蟲膠、阿拉伯膠、古巴膠、黃耆樹膠、丹麥膠、天然橡膠等)。
二、食用農產品包括哪些
食用農產品是指可供食物用的各種植物、畜牧、漁業產品及初級加工品,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植物類
(1)小麥、稻穀、玉米、高粱、穀子、雜糧(大麥、燕麥等)及其他糧食作物。
(2)各類蔬菜以及蔬菜製成的加工品,如白菜、黃花菜、玉蘭片、蘿卜干、冬菜、梅乾菜、木耳、香菇、平菇等。
(3)水果及堅果的加工品,通過對新鮮水果的清洗、脫殼、分類、包裝、儲藏保鮮、乾燥、炒制等加工處理,將荔枝、桂圓、葡萄等製成果乾或者罐頭等。
(4)油料植物,通過榨取植物油脂製成的初級產品,如菜籽(包括薺菜子、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籽、胡麻籽、茶籽、桐籽、橄欖仁、棕櫚仁、棉籽等)。
2、畜牧類
(1)肉類產品
①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如牛、馬、豬、羊、雞、鴨等。
②通過牲畜加工成的肉產品,如分割肉、保鮮肉、冷藏肉、冷凍肉、冷卻肉、鹽漬肉、肉塊、肉片、肉丁等。
(2)蛋類產品
①蛋類初級加工品,通過對鮮蛋進行清洗、乾燥、分級、包裝、冷藏等加工處理,製成各種分級、包裝的鮮蛋、冷藏蛋等。
②經過加工的鹹蛋、松花蛋、腌制蛋等。
(3)奶製品
通過對鮮奶進行凈化、均質、殺菌、滅菌、罐裝等方法製成的巴氏殺菌奶、超高溫滅菌奶、花色奶等。
3、漁業類
(1)水產動物,如魚、蝦、蟹、鱉、貝類、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兩棲類、海獸等。
(2)水生植物,如海帶、裙菜、紫菜、龍須菜、麒麟菜、江蘺、滸苔、羊棲菜、蒓菜等。
⑤ 初級農產品是指什麼
初級農產品是指種植業、畜牧業、漁業未經過加工的產品。初級農產品包含食用農產品。其中食用農產品是在農業活動中直接獲得以及經過分揀,去皮,剝殼,粉碎,清洗,切割,冷凍,打蠟,分級,包裝等加工,但未改變其基本自然性狀和化學性質的產品。
據新華社全國農副產品和價格行情系統監測,與前一日相比,2013年1月8日,肉類、雞蛋、麵粉價格上漲;食用油價格以漲為主;水果、水產品價格微幅波動;大米、奶類價格基本穩定。
分類:
1,煙葉。是以各種煙草的葉片經過加工製成的產品,因加工方法不同,又分為曬煙葉、晾煙葉和烤煙葉。
曬煙葉是指利用太陽能露天曬制的煙葉;晾煙葉是指在晾房內自然乾燥而成的煙葉;烤煙葉(復烤煙葉除外)是指在烤房內烘烤成的煙葉。
2,毛茶。是指從茶樹上採摘下來的鮮葉和嫩芽(即茶青),經吹乾、揉拌、發酵、烘乾等工序初制的茶。
3,食用菌。是指自然生長和人工培植的食用菌,包括鮮貨、干貨以及農業生產者利用自己種植、採摘的產品連續進行簡單保鮮、烘乾、包裝的鮮貨和干貨。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初級農產品
⑥ 免稅農產品包括哪些
免稅農產品包括主要包括以下六種:
一、銷售自產初級農產品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初級農產品的具體范圍由《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確定。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
自2008年7月1日起,根據《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1號)的規定,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
三、制種企業在特定生產經營模式下,生產銷售種子
2010年12月1日起,根據《關於制種行業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7號)的規定,制種企業在下列生產經營模式下生產銷售種子,屬於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有關規定免徵增值稅。
1.制種企業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僱傭農戶或僱工進行種子繁育,再經烘乾、脫粒、風篩等深加工後銷售種子。
2.制種企業提供親本種子委託農戶繁育並從農戶手中收回,再經烘乾、脫粒、風篩等深加工後銷售種子。
四、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
自2012年1月1日起,根據《關於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37號),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徵增值稅。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種蔬菜、菌類植物和少數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曬、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屬於所述蔬菜的范圍。
五、部分鮮活肉蛋產品
自2012年10月1日起,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75號)的規定,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徵增值稅。
1.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肉產品,是指豬、牛、羊、雞、鴨、鵝及其整塊或者分割的鮮肉、冷藏或者冷凍肉,內臟、頭、尾、骨、蹄、翅、爪等組織。
2.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蛋產品,是指雞蛋、鴨蛋、鵝蛋,包括鮮蛋、冷藏蛋以及對其進行破殼分離的蛋液、蛋黃和蛋殼。
六、採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銷售畜禽
根據《關於納稅人採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銷售畜禽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的規定,自2013年4月1日起,納稅人採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從事畜禽飼養,即公司與農戶簽訂委託養殖合同,向農戶提供畜禽苗、飼料、獸葯及疫苗等(所有權屬於公司),農戶飼養畜禽苗至成品後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將回收的成品畜禽用於銷售。
屬於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免徵增值稅。
⑦ 我國初級農產品目錄
法律分析:食用農產品是指可供食用的各種植物、畜牧、漁業產品及其初級加工產品。例如植物類(小麥、稻穀、玉米、高粱、穀子、雜糧等),園藝植物(蔬菜、腌菜、鹹菜、醬菜和鹽漬菜等),水果及堅果(新鮮水果、果乾(如荔枝幹、桂圓干、葡萄乾等)、果仁、堅果)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農產品,是指來源於農業的初級產品,即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本法所稱農產品質量安全,是指農產品質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有關工作。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安排農產品質量安全經費,用於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
⑧ 初級農產品是什麼
初級農產品有二種,一種就是農村裡種的,如土豆,玉米之類,還有養的雞,豬.等....一種是小做加工過的,而沒有特附加值的.如你說的豬腳,雞架之類...沒有深加工的農村種,養的都屬於初級農產品.
⑨ 初級農產品是指什麼
初級農產品是指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等未經過加工的產品。
食用農產品是在農業活動中直接獲得以及經過分揀、去皮、剝殼、粉碎、清洗、切割、冷凍、打蠟、分級、包裝等加工,但未改變其基本自然性狀和化學性質的產品。初級農產品包含食用農產品。
一、種植業
1、煙葉是以各種煙草的葉片經過加工製成的產品,因加工方法不同,又分為曬煙葉、晾煙葉和烤煙葉。
2、毛茶是指從茶樹上採摘下來的鮮葉和嫩芽(即茶青),經吹乾、揉拌、發酵、烘乾等工序初制的茶等等。
農產品發展趨勢
一是數字化發展趨勢;
二是品牌化發展趨勢;
三是融合化發展趨勢;
四是標准化發展趨勢;
五是冷鏈化發展趨勢;
六是定製化發展趨勢。
⑩ 免稅農產品有哪些
免稅農產品免的是 增值稅 。免稅農產品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的初級農產品,這些初級農產品必須是農業生產者(指個人或單位)自產自銷的才能免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二)避孕葯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四)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五)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七)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 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部分免稅項目的范圍,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項所稱農業,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 農業生產者,包括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 農產品,是指初級農產品,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二)第一款第(三)項所稱古舊圖書,是指向社會收購的古書和舊書。 (三)第一款第(七)項所稱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是指其他個人自己使用過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