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買到過期食品怎麼處理
食品過期的處罰分兩種:(一)生產經營過期的食品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二)銷售過期的食品的,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以上的賠償金
如果過期食品在食用的時候沒有任何異常,使用後身體也沒有任何反應,那就可以繼續觀察,過一兩天都照常,那就不用擔心了,只要做到不經常食用過期食品即可。
如果使用過期食品後身體出現不適,如惡心、嘔吐、腹瀉等,要立刻去醫院就醫,交給醫生來處理,不可掉以輕心。
當你發現購買的食品過保質期後,拿上你購買的過期食品,盡可能以最短的時間回到你購買的商店或超市,說明購買情況。
如果是在大型超市購買的過期食品,除帶過期食品外,還要記著將結賬小票帶上,到服務台說明原因,一般超市就會給退款的。
如果是在大型超市購買的過期食品,除帶過期食品外,結賬小票弄丟了,要將食品包裝袋上的價格條碼保留好也行,這樣以條碼為依據,說明情況有時也可以退款。
如果是在街邊小店鋪的過期食品,沒有票據時,要注意將買食品時的時間說清楚,過期食品包裝盡可能地保持完好,一般說明情況,小店也會換貨或退款的。
如果是在超市或街邊小店鋪的過期食品,沒有票據時,也沒有可以證明的標識,最好自認倒霉了。如果票據和標識齊全,沒有得到合理的賠款,可以投訴到315熱線,進行維權。
⑵ 過期產品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已經過期的食品要及時處理。需要銷毀的,要根據待銷毀食品的品種、數量等具體情況,自行或者委託有銷毀能力的單位銷毀,不得再次影響食品安全。過期商品應該要求售賣者賠償。超市賣過期食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五十四條要求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⑶ 買到過期產品如何維護權益
法律分析:
1、可以直接找商家協商解決
2、也可以尋求消費者權益協會的幫助
3、可以將該超市投訴舉報至工商或食品葯品監督部門
4、到法院起訴該超市。根據情況,建議保留好相關證據,投訴舉報該超市,並且向法院起訴該超市。
可以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關於「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的規定,要求該超市退還所購買的過期變質食品的貨款,並賠償相當於該貨款數額一倍的損失(可以一賠三)。如果協商不成,消費者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程序來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衍生問題:
買到過期食品怎麼索賠?
1、買到過期食品可以索賠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2、銷售、生產過期食品的應予沒收違法所得,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處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⑷ 顧客在超市購買了過期商品 賠償的話怎麼賠償
如果在超市買到過期食品的話,那麼可以向商家索要賠償,數額為過期商品價款的十倍。如果生產經營者違規銷售過期產品,價值沒有達到一萬元的話,那麼需要支付兩千到五萬元以內的話,如果價值超過一萬的話,那麼就要賠償五到十倍。
法律分析
如果消費者購買食品,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過期食品屬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可以要求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金。銷售過期食品的處罰:1.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2.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出售過期商品雖然可以讓商家獲得更多的利益但是卻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這樣做的後果便是消費者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的權益,同時也讓商家失去了消費者的信任還要賠償多倍的損失,不利於商家的發展。作為消費者,我們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護我們的權益,也要勇敢的去曝光商家的不法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⑸ 消費者買到過期產品該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消費者如果購買到過期變質的商品,可以採取要求食品生產者經營者賠償,除此之外,還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索要關於所購買商品10倍的 賠償金 。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六條 第二款 如果食品的生產者或經營者生產不符合衛生許可證標準的食品,會受到相關法律嚴厲處罰。
⑹ 買到過期的商品怎麼辦
1.可以直接找商家協商解決;
2.也可以尋求消費者權益協會的幫助;
3.可以將該超市投訴舉報至工商或食品葯品監督部門;
4.到法院起訴該超市。根據您的情況,建議您保留好相關證據,投訴舉報該超市,並且向法院起訴該超市。
【拓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⑺ 顧客買到過期產品應該怎麼賠償
法律分析:經營者提供的商品過期的,屬於欺詐行為,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消費者還可以要求生產者或者銷售者支付商品價款3倍的增加賠償,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為五百元。
法律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決定》 二十七條 將第四十九條改為第五十五條第一款,修改為:「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六條 向我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進口食品的進口商應當向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備案。向我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應當經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注冊。已經注冊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提供虛假材料,或者因其自身的原因致使進口食品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應當撤銷注冊並公告。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應當定期公布已經備案的境外出口商、代理商、進口商和已經注冊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名單。
⑻ 客戶買到過期食品是怎麼罰款的
若不法售賣的食物的價錢不夠1萬的,罰2000至5萬;價錢高於1萬的,罰物品價錢5倍以上或10倍之內的額度;情形嚴重的,許可證被撤除:在食物中加入除了規定之外的有害身體的物質;生產、售賣可傷害到人身體健康的食物;裡面的成分不合乎軌范的食物等。
未及時清理過期食品的處罰有哪些
1、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2、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3、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
制定食品安全國家標准,應當依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並充分考慮食用農產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參照相關的國際標准和國際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並將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草案向社會公布,廣泛聽取食品生產經營者、消費者、有關部門等方面的意見。食品安全國家標准應當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食品安全國家標准審評委員會審查通過。食品安全國家標准審評委員會由醫學、農業、食品、營養、生物、環境等方面的專家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食品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的代表組成,對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草案的科學性和實用性等進行審查。
⑼ 顧客買到過期食品要求賠償怎麼辦
應當賠償。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一)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葯殘留、獸葯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二)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經營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劑;
(三)生產經營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四)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五)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六)生產經營未按規定注冊的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冊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
(七)以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業以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生產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
(九)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經營後,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經營。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生產經營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依照前款規定給予處罰。
生產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或者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相關產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第一款規定給予處罰。
⑽ 顧客買到過期1個月的產品投訴到市場監管局怎麼罰款
法律分析:對於消費者在購買到過期或失效的產品後,可以向時長監管部門或工商管理部門進行投訴舉報,相關部門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 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四)偽造商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篡改生產日期,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
(五)銷售的商品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的;
(六)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的;
(七)拒絕或者拖延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對缺陷商品或者服務採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的;
(八)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九)侵害消費者人格尊嚴、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對損害消費者權益應當予以處罰的其他情形。
經營者有前款規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處罰機關應當記入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