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產品加計扣除2%如何賬務處理
根據最新稅法規定:納稅人將購進的農產品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受託加工17%稅率貨物時,准予加計扣除進項稅額,即按13%抵扣進項稅。強調用於生產銷售17%稅率的貨物時准予加計扣除,所以在購入時按票面的金額和稅額外處理:
借:原材料—X原木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領用時:
借:生產成本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農產品加計扣除)[加計扣除2%部分]
貸:原材料—X原木
(1)農產品的扣除額怎麼做賬擴展閱讀:
應交稅費核算規定如下:
①、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
②、按規定計算確定的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借記管理費用,貸記「應交稅費」科目。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
根據財會[2016]22號文件規定,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調整後,發生的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
③、本科目應當按照應交稅費的稅種進行明細核算。
應交增值稅還應分別「進項稅額」、「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已交稅金」等設置專欄進行明細核算。
⑵ 農產品抵扣分錄怎麼做
從農業生產者手中購進農產品,按收購發票和銷售發票,註明的買價和9%扣除率計算進項稅。農產品加計扣除稅分錄如下:
借:原材料,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領用時:
借:生產成本等,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農產品加計扣除),
貸:原材料。
⑶ 農產品加計扣除1%怎麼計算和會計分錄
1、購進農產品,除了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之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及9%額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為進項稅額=買權價×扣除率。
2、政策依據: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現在是按9%抵扣,生產的話可以加扣1%。農產品加計扣除1%計算是在生產環節,會計分錄: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原材料成本*1%。
⑷ 對方公司開出自產自銷農產品的免稅普票我收到後稅金怎麼做賬
由於銷售自產農產品免徵增值稅的。所以,對方公司只能開具免稅的增值稅普通發票,購買方可以按照買價和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一般情況下,農產品的扣除率是9%。即,按照買價和9%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比如,如果註明價款128萬元,其進項稅額為128×9%=11.52萬元。
記賬時,金額為減去計算的稅額後的余額。比如免稅普通發票的余額是128萬元,記賬時,金額變為128−11.52=116.48萬元,稅額為11.52萬元。
企業購入免稅農產品,計算抵扣的進項稅額應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進行核算。
會計分錄為: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等科目)116.48(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1.52(萬元)
貸:銀行存款 128(萬元)
如果購進的農產品用於生產13%稅率的貨物,可以加計扣除1%。比如,某企業是用來生產傢具的,由於傢具的稅率是13%,在生產傢具領用原木時,再加計扣除1%的進項稅,也就是實際扣除率為10%。
⑸ 農產品加計扣除的那部分進項稅怎麼做賬務
一般納稅人取得農產品發票的時候賬務處理是,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等科目。
領用農產品生產同時加計扣除進項稅額的時候賬務處理是,
借:生產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加計扣除),
貸:原材料。
⑹ 企業購進農產品取得專票 加計1怎麼做賬
農產品加計扣除1%的計算: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或委託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即對農產品深加工給予1%的加計扣除。會計分錄借生產成本、應交稅費,貸原材料。
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原材料。
⑺ 農副產品收購發票怎麼做賬
農副產品收購發票自己開發票,按收購金額的13%計算進項稅額,並進行抵扣。
向農民收夠產品,則可以這樣做賬: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 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下列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四)自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境內的不動產,從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代扣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准予抵扣的項目和扣除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7)農產品的扣除額怎麼做賬擴展閱讀:
農產品收購專用發票是從事農副產品收購企業商務活動的憑證。
按照稅法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免稅農副產品可以依據收購發票上註明的買價和規定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額,農副產品收購發票由企業自己領取、開具。
由於目前沒有一套能夠保證企業真正依法使用收購發票的有效監管辦法,企業收購業務的真實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其守法的自覺性。在這種情況下,極易導致企業受利益驅動鑽政策空子而虛開收購發票、多抵扣進項稅額,使增值稅鏈條的連續性、完整性很難保障。因此,管好收購發票是我們完善增值稅管理、充分發揮「金稅工程」以票控稅作用的關鍵所在。規范收購發票的使用已經成為當前增值稅管理中亟待探究和解決的首要問題。
相關對策:
一、加強稅收政策的宣傳、培訓。對農產品收購專用發票的使用規定及違反規定的處罰辦法要宣傳到位。加大對財會人員培訓力度。有些財會人員一人代幾家的賬,憑著老經驗辦事,一家錯幾家錯,一旦追究責任,財會人員無事,而法人受損失。因此要加大對財會人員培訓,同時對財會人員違反規定造假也要給予一定的處罰,這里應該包括責任處罰和經濟處罰。
二、嚴格審批發放農產品收購專用發票的程序。收購單位領購農產品專用發票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稅務管理員實地調查企業農產品加工能力和堆放場所,生產能力以加工機器設備的入帳數據和實物為准,堆放場所以有效產權證明或有效租賃合同為准。
符合規定要求的企業,稅務機關核准農產品專用發票版面、數量,版面不得超過千元版。堅持申請使用收購發票的企業,必須有專職的開票人員、入庫人員、付款人員,並在收購票上簽字。達不到這一條件的,就不能批准其領票申請。
三、完善發票購領的驗審制度。在日常檢查中,稅務機關要嚴把審核關,健全農產品收購專用發票驗審辦法,對使用農產品收購專用發票不規范的企業要按規定進行處罰。對納稅人使用農產品收購專用發票出現農產品價格異常、發票用量及填寫金額異常、農產品產地異常、企業稅負異常的,暫停發售農產品收購專用發票,及時查明原因。
四、規范企業資金往來。針對我市收購農產品現實情況,結合會計制度規定,要求企業對超過一定價值的大宗收購業務,支付貨款要通過銀行,以銀行票據結算,對確實無法通過銀行結算的,必須有完善的現金結算手續,否則,不準予開具收購發票;企業銷售產品必須全部通過銀行結算。
五、嚴格貨物出入庫制度。對以農副產品為主要生產原料的企業,要求其必須建立嚴格的出入庫內部管理機制,出庫、入庫要有相關人員簽字的憑證,按照會計、出納、保管三分離的原則,分別登記相關資料,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六、定期盤點企業庫存。在日常管理中,要求企業按月填報《庫存檔點月報表》,將企業庫存的原材料和產成品、半成品數量、金額詳細填記錄,以便稅務機關隨時掌握企業的庫存情況,並與納稅申報表中計提的進項稅金、銷售收入等項目進行邏輯比較,稅務管理人員要定期有針對性地確定對象,到企業進行庫存檔點、實地核對。
七、抽查貨物來源。要求企業在辦理每一筆收購業務付款的同時留存售貨人身份證復印件。定期由稅務部門按照企業開具的收購發票上註明的農副產品銷售者姓名、地址、身份證號碼,隨機確定調查對象,直接到戶進行詢問、查證,檢查收購的農(牧)產品是否屬於生產者自產的初級產品,價格是否合理,數量是否真實,以及有否款項支付等,核實收購業務的真實性。本措施是從外部檢驗企業收購業務的真實性,從稅務管理機制上消除企業進行虛假收購的僥幸心理。
⑻ 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的會計處理
【摘 要】 自1994年推行增值稅以後,我國對農產品加工企業收購農產品實行“前免後抵、自開自抵”的進項稅額抵扣辦法。該辦法降低了農產品加工業生產成本,但也給 虛開收購發票騙取增值稅留下了可乘之機,為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於2012年發布了《關於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 各地結合實際情況也相繼發布了相關試行公告,但具體實施時怎樣操作一直是相關試點企業會計人員和試點地區稅務部門爭論的焦點。文章結合筆者在棉紡企業多年 的實踐經驗,對上述新規提出自己的觀點,供大家參考。
【關鍵詞】 財稅論文範文, 農產品,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投入產出法
為調整和完善農產品增值稅抵扣機制,《湖北省國家稅務局關於擴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范圍的公告》(湖北省國家稅務局2014 年第7號公告,以下簡稱“7號公告”)規定,湖北省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 的通知》(財稅〔2012〕38號,以下簡稱“38號通知”),“7號公告”明確將“耗用籽棉生產皮棉”納入了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范 圍,並確定了其扣除標准為“耗用籽棉生產的皮棉,平均單耗數量為2.64”。
一、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的特點
(一)進銷稅率一致,消除了稅額“倒掛”現象
在原來的憑票扣稅法下,棉花企業銷售時按13%的稅率計算銷項稅額,收購時按13%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相當於按14.9%①的進項稅稅率計 算進項稅額。所以棉花企業在毛利率較低時,就會出現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的“倒掛”現象。也正是因為農產品收購企業存在這種進銷稅額“倒掛”現象,才出現 了許多不法分子注冊成立皮包公司,專門虛開增值稅發票牟利的現象。
施行核定扣除法後,“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不再憑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38號通知)”,農產品的進、銷稅率都統一為13%,從根本上消除了稅額“倒掛”現象,使得虛開增值稅發票再無利可圖。
(二)核算要求較高,操作難度較大
1.單耗標准問題
“38號通知”要求:在投入產出法下,參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包括行業公認標准和行業平均耗用值)確定銷售單位數量貨物耗用外購農產品的數量。
由於不同企業單耗會存在差異,比如自動化程度高、操作規范、管理水平高的企業,單耗相對低些;即使同一企業的不同階段單耗也會存在差異,比如籌 建期、設備磨合期、新產品試產期,單耗相對會高些。如果不考慮企業實際,所有企業一刀切的採用同一個標准,將會使強者更強,弱者愈弱,使企業在籌建期、轉 產期面臨更大的挑戰。
2.平均購買單價問題
“38號通知”要求: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農產品耗用數量×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扣除率/(1+扣除率)
對以單一農產品原料生產多種貨物或者多種農產品原料生產多種貨物的,在核算當期農產品耗用數量和平均購買單價時,應依據合理的方法歸集和分配。
平均購買單價是指購買農產品期末平均買價,不包括買價之外單獨支付的運費和入庫前的整理費用。
為了取得准確的農產品耗用數量,就要求企業在核算產品成本時,不能僅按“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製造費用”等成本項目核算,對於該產品所耗用的直接材料,還要分品種登記耗用數量。
為了取得准確的農產品購買單價,在購進農產品入賬時,要分別設置買價和雜費明細科目,分開核算各自發生的費用。
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的會計賬務處理及變化對比
根據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的上述特點,按照相關文件政策規定,結合增值稅、會計核算相關要求,筆者就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運用投入產出法核定扣除前後棉花收購、加工企業的會計處理作出如下分析及對比。
(一)購進農產品的會計處理
憑票扣除法下,農產品收購企業實行13%的扣除率,進項稅額計算公式為:
允許抵扣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農產品收購數量×農產品購買單價×13%
“38號通知”要求,“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不再憑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的農產品增值稅專用發票和 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按照註明的金額及增值稅額一並計入成本科目;自行開具的農產品收購發票和取得的農產品銷售發票,按照註明的買價直接計入成 本”。這將造成農產品收購企業收購農產品時賬務處理也發生相應的變化。
例如:某棉業公司2014年4月共收購籽棉500噸,收購單價7 000元/噸,共支付收購款350萬元。
在憑票扣除法下,會計分錄為:
借:原材料――籽棉
3 045 000(500噸×7 000元/噸×87%)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455 000(500噸×7 000元/噸×13%)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3 500 000
在核定扣除法下,會計分錄為:
借:原材料――籽棉 3 500 000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3 500 000
(二)農產品初加工的會計處理
如果不考慮期初庫存和留抵進項稅額的影響,假設2014年4月將本期收購的籽棉全部加工完成,且加工出的皮棉和棉籽全部銷售,按“7號公告”規 定“耗用籽棉生產的皮棉平均單耗數量為2.64”,衣分率則為37.88%②,灰分按4%,棉籽率則為58.12%,加工出的`棉籽不分攤籽棉收購成本, 則: 加工出皮棉數量=500噸×37.88%=189.4噸
加工出棉籽數量=500噸×58.12%=290.6噸
⑼ 農產品增值稅加計扣除賬務處理怎麼做
加計扣除農產品進項稅額是指,根據現行增值稅政策規定,2019年4月1日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在購入當期,應遵從農產品抵扣的一般規定,按照9%計算抵扣進項稅額。如果購進農產品用於生產或者委託加工13%稅率貨物,則應在生產領用當期,再加計抵扣1個百分點,不能在購入環節直接抵扣10%進項稅額。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處購進農產品,依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進時:
借:原材料—農產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