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偽劣商品的危害
一、嚴重損害我國名優產品的信譽,侵犯企業的合法權益,危及企業的生存與發展。
從已被查獲的案件看,在市場上被假冒的商品,都是一些質地優良,適 銷對路,深受消費者和用戶厚愛,在國內外市場上都有較高聲譽的名牌商 品,這些商品在其創業創名牌的過程中,都付出了長時間艱辛的勞動,其 中,相當一部分是我國產品的精粹,是國之瑰寶。但是,越是「 名優」、 「高檔」、「緊俏」,越有假冒混雜其間,特別是易製作、利潤高、銷路好的 商品大量被假冒。據國家食品質量檢測中心從1991年到1995年對茅台、五 糧液等名酒送樣檢測的結果看,1991年,樣品54個,真品率8.4% ;1992年,樣品223個,真品率30.4 %1993年,樣品291個,真品率45.7%,1994年,樣品351個,真品率62.3% 1995年,樣品981個,真品率44 %。1994年第四季度,國家技術監督局對北京、上海、南京、西安、哈爾濱五地市場上的假茅台、五糧液等名酒的抽樣,真品率為57.3。因此, 加強對假冒名優產品懲治的力度,加強對名優產品保護的力度已成為「 打 假」工作的一項緊迫任務。1995年雲南玉溪卷煙廠用於打擊假冒「紅塔山」名煙的費用高達1.2億元,該廠負責人感慨地說:「不怕競爭,就怕假冒」。全國婦孺皆知的西安「太陽牌」 鍋巴,1990年全廠實現利稅3000多 萬元,但是,市場上假冒商品如影隨形,始終擺脫不了,該廠多次更新防偽 標志,但銷量仍急劇下降,假冒商品充斥市場,1991年利稅下降到1000萬元,1992年上半年面臨虧損,一個好端端的企業險些被假冒商品擠垮。1993年,東風汽車因被假冒,該公司和國家財政收入損失達4000萬元。
二、坑農害農,嚴重影響農業生產。
假劣農葯、化肥、種子、飼料、農機配件是影響農業生產的一個突出問 題。如1994年河南汝城縣農林牧種源公司非法銷售假雜交稻種案,造成浙 江、安徽、湖南三省6 個縣8 萬畝水稻減產,其中4 萬畝水稻絕產,3 萬多 農民缺糧斷炊。假冒偽劣使一些地區本來就很脆弱的農業生產雪上加霜,嚴 重破壞農業生產,影響農民生活的安定。
三、廣大消費者蒙受了人身的、經濟的、精神的多重傷害。
1992年到1996 年,黑龍江、河南、湖北、四川、廣西、雲南等七起假 酒案致死68人,致殘百餘人;山東、河南、四川、湖北等六名兒童、一名 婦女因注射假冒針劑致死,在這起案件中,一名受害者的父親聞訊奔回老家 時,兒子埋了,老婆瘋了,真是慘絕人寰。黑龍江省七台河市一個個體醫 生,也因滴注了假冒針劑死亡。劣質電器、燃氣器具致死人命,劣質化妝品 灼傷面部,劣質飲料食品引起中毒,更是屢有報道。有人說,除了假發沒有 假的,什麼都有假,此話雖不全面,但反映了人們恐懼的心態。 北京市社會心理研究所發表了1996年北京市民心態的調查報告,其中 這樣一個數據很使人吃驚,在市民對社會問題嚴重程度(一共有12項) 的 評估中,假冒偽劣商品從1993年的24%( 占第三位),1994年的32.2% (第二位),發展到了1996年的57.3%(第一位)。也就是說,市民在1996 年的嚴重程度評估中,比1994年上升了25.1個百分點,比1993年上升了 33.3個百分點。
四、敗壞出口商品的信譽。
假冒偽劣商品流出國門,主要是前幾年邊境口岸購物旅遊、邊民互市、 掛靠公司所經營的邊貿失控,政府有關部門對邊貿出口商品監督乏力。1998 年1月8日《參考消息》刊登日本《讀賣新聞》的一條消息稱:日本將調查其產品在海外受害情況,並稱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假冒商品生產市場。美 國1994、1995 年連續把中國向美國出口的侵權商品列為榜首。英國防偽企 業集團出版的刊物中,把中國列為世界上最主要的假冒商品生產國。中國邊 貿商品質量低劣,一度成為俄羅斯等獨聯體國家新聞媒介議論的熱門話題。 雖然我國出口產品把關比較嚴,總體質量是好的,但是,「一粒老鼠屎壞了 一鍋湯」的現象並不鮮見,這種短期行為,雖可興旺一陣,謀利一時,但 終究要付出更長時間、更大的代價來消除這些不良影響。
假冒偽劣商品雖然只佔社會商品總量的一小部分,但是,發展和蔓延勢 頭如果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將會對我國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以及社會主義市場 經濟體制的建立造成極大的危害,也是對幾千年來中華民族已形成傳統的社 會公德、職業道德、個人美德的嚴重沖擊。進一步說,它加劇了社會財富向 不公平分配方向發展,加劇了社會上不勞而獲的投機心理的發展,不以勤勞 致富,而是損人利己,害人致富;它也毒化社會環境,不僅嚴重腐蝕了一部 分人的靈魂,腐蝕了一批幹部,加劇了權力腐敗的速度,而且還嚴重腐蝕了 下一代人;它破壞了整個社會經濟運行的規則,制約了先進生產力的發展, 從這個高度來認識,它不僅是個經濟問題,而且是個嚴肅的社會和政治問題。
㈡ 假冒偽劣化妝品會對我們的皮膚造成哪些傷害
假冒偽劣化妝品中常含有過量有害成分,對人體將會造成嚴重損害。如美白類化妝品最常見的有害成分是重金屬鉛,汞等,輕則危害腎臟,重則引起皮膚癌變。祛痘類化妝品常常含有過量的激素,這類化妝品在使用過程中,一旦停用就會“爆痘”。再者,用於去油脂有機硫酸化合物,對油脂的去除效果過強,會直接對皮膚造成損傷。
注意護膚和養生已經是全民的共識,我們在選擇護膚化妝品時一定要仔細觀察生產廠家,不要被盜版的商標迷惑。總體來說,盡量選擇有一定知名度的大品牌,千萬不要貪小便宜傷害了自己的皮膚。
㈢ 用假的化妝品會有什麼危害
用假的化妝品危害如下:
1、假的化妝品里邊有些有害的東西,會引起刺激反應,表現為皮膚發紅,燒灼不適感。
2、假化妝品會引起過敏反應,使皮膚發紅,出現小疹子,甚至水腫,嚴重的會引過敏性皮炎。
3、假冒化妝品含超標的汞、鉛、砷、鉻等重金屬,可通過皮膚吸收以後進入人體,同時會造成體內
的蓄積,從而引起肌體各種不良反應,最主要的是中樞神經系統。
(3)假產品有什麼危害擴展閱讀
如何正確辨別真偽化妝品:
1、從外觀上識別
好的化妝品應該顏色鮮明、清雅柔和。如果發現顏色灰暗污濁、深淺不一,則說明質量有問題。如果外觀渾濁、油水分離或出現絮狀物,膏體干縮有裂紋,則不能使用。
2、從氣味上識別
化妝品的氣味有的淡雅,有的濃烈,但都很純正。如果聞起來有刺鼻的怪味,則說明是偽劣或變質產品。
3、從感覺上識別
取少許化妝品輕輕地塗抹在皮膚上,如果能均勻緊致地附著於肌膚且有滑潤舒適的感覺,就是質地細膩的化妝品。如果塗抹後有粗糙、發粘感,甚至皮膚刺癢、干澀,則是劣質化妝品。
㈣ 假冒偽劣商品有哪些危害
從三方面來論述:一是身體上的傷害,主要是針對一些偽劣食品,衣物,用具等等;二是精神上的傷害,偽劣商品讓消費者氣憤,常常無處申訴,浪費了許多精力和金錢;三是經濟上的損失,偽劣商品都是暴利的,消費者等於花費了更多的錢買了使用價值很小的或零價值、負價值的物品。
是指那些含有一種或多種可以導致普通大眾誤認的不真實因素的商品。假冒偽劣商品可以分為假冒商品和劣質商品兩種類型。
假冒偽劣商品是假冒偽劣的物質產品,不包括精神產品。其特徵是:具有不真實性因素和社會危害性。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1989年轉發的、國家技術監督局《關於嚴厲懲處經銷偽劣商品責任者的意見》的規定,假冒偽劣商品主要包括以下14種商品:
1.危及安全和人身健康的;
2.失效、變質的;
3.摻雜使假、以假充真或以舊充新的;
4.所標明的指標與實際不符的;
5.限時使用而未加標明失效時間的;
6.冒用優質或認證標志和偽造生產許可證的;
7.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生產、銷售的;
8.無檢驗合格證蛭抻泄氐ノ輝市硐壑っ韉模?BR> 9.未用中文標明商品名稱、生產者和產地(重要工業品未標明廠址)的;
10.實施生產製造許可證管理而未標明許可證編號和有效期的;
11.按有關規定應用中文標明規格、等級、主要技術指標或成分、含量而未標明的;
12.高檔耐用消費品無中文使用說明的;
13.屬處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裝的顯著部位標明「處理品」字樣的;
14.劇毒、易燃、易爆危險品而未標明有關標識和使用說明的。
㈤ 售賣假冒偽劣產品的後果
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將處以等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其所有違法所得將被沒收;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分析】
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行為不僅僅是一種欺詐消費者的犯罪行為,也會對消費者造成一定的經濟和健康的損害,因此對於這樣的行為法律規定了處罰方式,不僅僅要追究其經濟賠償責任還要追究其損害賠償,涉及刑事犯罪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消費者在買到假冒偽劣產品的時候一定要及時的進行消費維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四十條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㈥ 假貨的危害
假冒偽劣產品具有哪些危害
(一)銷售偽劣產品,短期害人,長期害己;
(二)銷售偽劣產品:消費者身心造成巨大傷害?為自己的未來埋下隱患;
(三)銷售偽劣產品:給自己和他人的財產造成巨大損失
假冒偽劣產品
1、國家質檢總局規定了假冒偽劣產品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牌產品標志、免檢標志等質量標志和許可證標志的;
(2)偽造或者使用的虛假的產地的;
(3)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的;
(4)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
(5)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失效、變質的;
(7)存在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的(8)所標明的指標與實際不符的;
(9)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生產、銷售的。
2、國家質檢總局還規定,經銷下列產品經指出不予改正的,即視為經銷偽劣商品:
(1)無檢驗合格證或無有關單位允許銷售證明的;
(2)內銷商品未用中文標明商品名稱、生產者和產地(重要工業品未標明廠址)的;
(3)限時使用而未標明失效時間的;
(4)實施生產(製造)許可證管理而未標明許可證編號和有效期的;
(5)按有關規定應用中文標明規格、等級、主要技術指標或成分、含量等而未標明的;
(6)高檔耐用消費品無中文使用說明的
(7)屬處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裝的顯著部位標明「處理品」字樣的
(8)劇毒、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而未標明有關標識和使用說明的。
所以說,查處假冒偽劣產品並不是單純的適用哪一條法律制度,就算是假冒偽劣產品也沒有構成犯罪,那從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這個層面來說,也應該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這些商家廠家進行行政處罰。我們買到假冒偽劣產品之後,不僅可以要求商家退款,還可以要求其賠償。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一百四十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㈦ 假冒偽劣商品充斥市場會給我們帶來什麼樣的危害
假冒偽劣商品充斥市場會嚴重損害我國名優產品的信譽,侵犯企業的合法權益,危及企業的生存與發展,還會坑農害農,嚴重影響農業生產,給廣大消費者蒙受了人身的、經濟的、精神的多重傷害,同時也會敗壞出口商品的信譽,進一步加劇了社會財富向不公平分配方向發展,加劇了社會上不勞而獲的投機心理的發展,不以勤勞致富。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四十條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㈧ 冒牌食品對我們的健康有什麼危害應該怎樣預防
從三方面來論述:一是身體上的傷害,主要是針對一些偽劣食品,衣物,用具等等;二是精神上的傷害,偽劣商品讓消費者氣憤,常常無處申訴,浪費了許多精力和金錢;三是經濟上的損失,偽劣商品都是暴利的,消費者等於花費了更多的錢買了使用價值很小的或零價值、負價值的物品。
是指那些含有一種或多種可以導致普通大眾誤認的不真實因素的商品。假冒偽劣商品可以分為假冒商品和劣質商品兩種類型。
假冒偽劣商品是假冒偽劣的物質產品,不包括精神產品。其特徵是:具有不真實性因素和社會危害性。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1989年轉發的、國家技術監督局《關於嚴厲懲處經銷偽劣商品責任者的意見》的規定,假冒偽劣商品主要包括以下14種商品:
1.危及安全和人身健康的;
2.失效、變質的;
3.摻雜使假、以假充真或以舊充新的;
4.所標明的指標與實際不符的;
5.限時使用而未加標明失效時間的;
6.冒用優質或認證標志和偽造生產許可證的;
7.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生產、銷售的;
8.無檢驗合格證蛭抻泄氐ノ輝市硐壑っ韉模?BR> 9.未用中文標明商品名稱、生產者和產地(重要工業品未標明廠址)的;
10.實施生產製造許可證管理而未標明許可證編號和有效期的;
11.按有關規定應用中文標明規格、等級、主要技術指標或成分、含量而未標明的;
12.高檔耐用消費品無中文使用說明的;
13.屬處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裝的顯著部位標明「處理品」字樣的;
14.劇毒、易燃、易爆危險品而未標明有關標識和使用說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