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衍生工具中,哪些是場內交易,哪些是場外交易
場內交易:絕大多數的期權和期貨交易屬於場內交易,擁有標准化的合約。可以對沖平倉,是一輛可以中途下車的火車。
場外交易:櫃台市場,又稱店頭市場。遠期和互換屬於場外交易,雙方單獨協商,簽定協議。必須交割,是一架不可以在中途下來的飛機。
國際上金融衍生產品的種類劃分多種多樣,根據產品形態,可分為遠期、期貨、期權和互換四大類;
1.金融遠期:合約雙方同意在未來的一定日期按一定價格交換金融資產的合約。
2.金融期貨:買賣雙方在有組織的交易所內以公開競價形式達成的,在將來某一特定時間交割標准數量特定金融工具的合約。
3.金融期權:合約雙方按約定價格在約定日期內就是否買賣某種金融工具達成協議。
4.金融互換:兩個或兩個以上當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條件,在約定時間交換一定支付款項的金融交易。
(1)以下哪些不屬於場外交易產品擴展閱讀
金融衍生工具出現於20世紀70年代,是金融創新的產品,它的產生基於商品類衍生工具的發展。
特徵
1、跨期交易。衍生工具是為了規避或防範未來價格、利率、匯率等變化風險而創設的合約,合約標的物的實際交割、交收或清算都是都是約定在未來的時間進行。跨期可以是即期與遠期的跨期,也可以是遠期與遠期的跨期。
2、杠桿效應。衍生工具具有以小博大的能量,藉助不到合約標的物市場價值5%-10%的保證金,或者支付一定比例的權益費而獲得一定數量合約標的物在未來時間交易的許可權。無論是保證金還是權益費,與合約標的物價值相比相比都是很小的數目,衍生工具交易相當於以0.5-1折買到商品或金融資產,具有10-20倍的交易放大效應。
3、高風險性。衍生工具價格變化具有顯著的不確定性,由此給衍生工具的交易者帶來的風險也是很高的,無論是買方或者賣方,都要承受未來價格、利率、匯率等波動造成的風險。
4、合約存續的短期性。衍生工具的合約都有期限,從簽署到失效的這段時間為存續期衍生工具的存續期一般不超過1年。
⑵ 場外交易的品種有哪些
場外交易(over-the-counter OTC ):指非上市或上市的證券,不在交易所內進行交易而在場外市場進行交易的活動,而是私下以高於或低於供銷會上規定的價格或附有其他條件(如搭配次貨、以物易物等)的價格達成的交易。 又稱「店頭交易」或「櫃台交易」
國場外交易的證券形式 我國現有場外交易證券,至少包括以下類型: 1.定向募集公司發行的股票。依照1992年《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我國曾批准設立了近萬家定向募集公司。目前,除少數定向募集公司增資轉變為上市公司外,尚存相當數量的定向募集公司。定向募集公司向社會法人發行的股權證依然具有股票的基本屬性,只是其流通性受到法律法規限制,但依照協議辦理轉讓依然是實踐中常見的交易方式。我國歷史上的兩個證券交易系統STAQ和NET,均以接受定向募集公司發行之法人股股票作為主要交易對象。該兩個交易系統已停辦,法人股通常以協議方式轉讓。
2.公司發起人股股票。從1992年《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直至1994年《公司法》實施,我國法律都認可以發起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此類公司不得向社會公眾募集股份,而只能由發起人認購股份。對於募集設立的股份公司來說,同樣存在發起人股。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發起人股份在公司設立後3年內不得轉讓;在3年期限屆滿時,發起人股可以協議方式轉讓。
3.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票。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本中,通常都包括發起人股、國家股、法人股和社會公眾股,有些還有待上市的職工股。其中,除社會公眾股屬於流通股並應進行場內交易外,其餘股份均屬於限制流通股或非流通股,可依法進行轉讓。根據現行法律,轉讓發起人股應當符合公司設立後3年內不得轉讓的限制性規定,其他國家股、法人股和職工股僅得以協議方式進行轉讓,不得上市流通。依法轉讓發起人股、國家股、法人股以及職工股時,必須向證券交易所提出過戶登記申請,並由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辦理相應手續,否則不發生股份轉讓的效力。可見,轉讓上市公司發起人股等非流通股,也同樣採取場外交易形式進行轉讓,而不能按照證券交易所的集中競價規則流通。 4.非上市公司債券。《公司法》確立了公司債券的獨立法律地位。就已發行公司債券來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債券尚屬少數,大多數公司債券只能通過協議方式轉讓。此類轉讓在性質上,也屬於場外交易。
5.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或公司債券可以依法辦理質押。證券質押雖未形成證券的現實流通,但卻使得公司股票或債券具有了發生轉讓的潛在可能性,同樣有賴於場外交易和場外交易市場的存在。
6.不記名證券。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股票和債券有記名證券和不記名證券兩種。記名證券應由證券持有人背書轉讓;不記名證券則因證券交付而發生轉讓。從實踐情況看,公司股票多屬於記名證券,公司債券則多屬於不記名證券。在理論上,非上市證券的背書轉讓和交付轉讓,也屬於場外交易。 場外交易市場確實存在著某些現實特點。它不同於證券交易所,甚至沒有類似STAQ和NET了那樣相對集中的市場形式,有的學者甚至明確否認證券公司可以辦理櫃台交易。在此情況下,我國場外交易市場的表現形式十分零亂,有時是以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作為交易場所,有時是以股票發行人營業地作為交易場所。在證券公司掛牌收購非上市證券時,甚至無法否認證券公司營業場所具有場外交易市場的性質。無論場外交易和場外交易場所的存在形式如何變化,我國存在場外交易和場外交易場所的事實,屬於不爭之理。
⑶ 利率互換是場內交易還是場外交易
企業在生產經營的過程中會面臨很多風險,而為了保證企業戰略的順利實施,都會積極採取各種各樣的風險管理策略。利率互換就是企業在面對風險時候採取的一種理財風險措施。那麼接下來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利率互換到底是什麼意思,以及利率互換是場內交易還是場外交易。
一、具體含義利率互換是指交易雙方將同種貨幣,不同利率形式的資產或者債務相互交換權利,債務人可以根據國際資本市場利率走勢,通過運用利率互換的方式,將自身的浮動利率,債務轉化成固定利率債率,或者將自身固定的利率轉化成浮動的利率。
這個互換是雙方,也就是說,甲方以固定利率換洗乙方的福利利率,而乙方以浮動利率換取甲方的固定利率。這種互換的目底以及本質就是位於在降低企業對於未來可能面臨的風險面臨的不確定性,降低資金成本。
⑷ 場外交易交易的證券很多不包括a公司債券b大公司的零股股票c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d開放型資金的受益憑證
選擇D開放型資金的受益憑證。
參加場外交易的證券商包括:
(1)會員證券商,即證券交易所會員設立機構經營場外交易業務。
(2)非會員證券商,或稱櫃台證券商,他們不是證券交易所會員,但經批准設立證券營業機構,以買賣未上市證券及債券為主要業務。
(3)證券承銷商,即專門承銷新發行證券的金融機構,有的國家新發行的證券主要在場外市場銷售。
(4)專職買賣政府債券或地方政府債券以及地方公共團體債券的證券商,等等。
場外交易指非上市或上市的證券,不在交易所內進行交易而在場外市場進行交易的活動,而是私下以高於或低於供銷會上規定的價格或附有其他條件(如搭配次貨、以物易物等)的價格達成的交易。 又稱「店頭交易」或「櫃台交易」。
證券市場,除了交易所外,還有一些其他交易市場,這些市場因為沒有集中的統一交易制度和場所,因而把它們統稱為場外交易市場,又稱櫃台交易或店頭交易市場,指在交易所外由證券買賣雙方當面議價成交的市場。它沒有固定的場所,其交易主要利用電話進行,交易的證券以不在交易所上市的證券為主。
⑸ 什麼是場內交易與場外交易有何區別
你好,場內交易亦稱「交易所交易」,指在證券交易所內進行的股票交易。場內交易的股票,只限於上市股票,由於上市股票發行公司的經營情況要向投資者公開,故而使投資者有一種安全感。
場外交易是指在證券交易所外進行的股票交易。場外交易與場內交易相比,在公開公司財務方面不那麼嚴格,它是一種非組織性的市場。場外交易的特點是:能為一些不能上市的,但有發展前途的中小企業籌措資金;為投資者提供了很有吸引力的投資對象。
⑹ 多選題:下列屬於場外交易的是( )。 A.期貨交易 B.標准化期權合同交易C.掉期交易D.遠期交易
C、D。A肯定不是,是在期貨交易所的交易。B嘛因為是標准化合同,因此很可能是集中清算,大家的交易對手都是中央清算所。
⑺ 場外交易市場主要包括哪些
包括櫃台交易市場、第三市場和第四市場。場外交易市場,簡稱OTC市場,通常是指店頭交易市場或櫃台交易市場,但如今的OTC市場已不僅僅是傳統意義上的櫃台交易市場,有些國家在櫃台交易市場之外又形成了其他形式的場外交易市場。
1.櫃台交易市場
它是通過證券公司、證券經紀人的櫃台進行證券交易的市場。該市場在證券產生之時就已存在,在交易所產生並迅速發展後,櫃台市場之所以能夠存在並達到發展,其原因有:
①交易所的容量有限,且有嚴格的上市條件,客觀上需要櫃台市場的存在;
②櫃台交易比較簡便、靈活,滿足了投資者的需要;
③隨著計算機和網路技術的發展,櫃台交易也在不斷地改進,其效率已和場內交易不相上下。
2.第三市場
是指己上市證券的場外交易市場。第三市場產生於1960年的美國,原屬於櫃台交易市場的組成部分,但其發展迅速,市場地位提高,被作為一個獨立的市場類型對待。第三市場的交易主體多為實力雄厚的機構投資者。第三市場的產生與美國的交易所採用固定傭金制密切相關,它使機構投資者的交易成本變得非常昂貴,場外市場不受交易所的固定傭金制約束,因而導致大量上市證券在場外進行交易,遂形成第三市場。第三市場的出現,成為交易所的有力競爭,最終促使美國SEC於1975年取消固定傭金制,同時也促使交易所改善交易條件,使第三市場的吸引力有所降低。
3.第四市場
它是投資者繞過傳統經紀服務,彼此之間利用計算機網路直接進行大宗證券交易所形成的市場。第四市場的吸引力在於:
①交易成本低。因為買賣雙方直接交易,無經紀服務,其傭金比其他市場少得多;
②可以保守秘密。因無需通過經紀人,有利於匿名進行交易,保持交易的秘密性;
③不沖擊證券市場。大宗交易如在交易所內進行,可能給證券市場的價格造成較大影響;
④信息靈敏,成交迅速。計算機網路技術的運用,可以廣泛收集和存儲大量信息,通過自動報價系統,可以把分散的場外交易行情迅速集中並反映出來,有利於投資者決策。第四市場的發展一方面對證交所和其他形式的場外交易市場產生了巨大的壓力,從而促使這些市場降低傭金、改進服務;另一方面也對證券市場的監管提出了挑戰。
拓展資料:
場外交易市場基本簡介:
1.從交易的組織形式看,資本市場可以分為交易所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場外交易市場是相對於交易所市場而言的,是在證券交易所之外進行證券買賣的市場。傳統的場內市場和場外市場在物理概念上的區分為:交易所市場的交易是集中在交易大廳內進行的;場外市場,又被稱為「櫃台市場」或「店頭市場」,是分散在各個證券商櫃台的市場,無集中交易場所和統一的交易制度。但是,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證券交易的方式逐漸演變為通過網路系統將訂單匯集起來,再由電子交易系統處理,場內市場和場外市場的物理界限逐漸模糊。
2.場內市場和場外市場的概念演變為風險分層管理的概念,即不同層次市場按照上市品種的風險大小,通過對上市或掛牌條件、信息披露制度、交易結算制度、證券產品設計以及投資者約束條件等作出差異化安排,實現了資本市場交易產品的風險縱向分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