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人能分清:物資,物品,成品,物料的區別嘛
物資、物品、成品、物料的區別如下:
1、物資
物資是物質資源的簡稱,它既包括自然界直接提供的物資財富,又包括經過人的勞動所取得的勞動產品;既包括可以直接滿足人們需要的生活資料,又包括間接滿足人們需要的生產資料。
2、物品
物品,漢語詞語,讀音為wù pǐn,是生產、辦公、生活領域常用的一個概念,泛指各種東西或零星的物品,也泛指經濟活動中涉及到實體流動的物質資料。
3、成品
[End proct] 做好了的可供使用或出售的企業在報告期內生產的,經檢驗合格並已包裝入庫的產品,或雖未入庫,但已辦理入庫手續的產品。
4、物料
物料是我國生產領域中的一個專業術語。生產企業習慣將最終產品之外的、在生產領域流轉的一切材料(不論其來自生產資料還是生活資料)、燃料、零部件、半成品、外協件以及生產過程中必然產生的邊角余料、廢料以及各種廢物統稱為「物料」。
B. 勞動產品、物品和商品有什麼區別
回答這個問題的難處在於必需弄清楚商品是什麼?傳統經濟學說商品是用來交換的勞動產品,這是一種行而上學的解釋,它沒有表明勞動產品在交換過程中所發生的形態變化。事實上,勞動產品在交換中只是被作為量的形式對待的,如勞動產品1部電腦在交換中只是被作為電腦1部對待的,這發生在交換的一瞬間,就是說,當你選好勞動產品1部電腦並付款時,就把1部電腦作電腦1部對待了,如電腦1部=人民幣1000元。交換過程結束,你拿到手的還是勞動產品1部電腦,「電腦1部'這種商品形式就消失了。傳統經濟學至今也沒有講明這個問題,所以「商品」仍然是個迷!辯證地解釋:商品是在交換過程中轉化成交換價值的虛擬勞動產品形式。說明白一點,任何勞動產品都是在生產領域成就的,必然具有使用價值和價值二因素,因此也只能以其量的形式進行交換,並同時轉化成交換價值。交換過程既不能表現勞動產品的使用價值,也不能表現勞動產品的價值,而只能表現勞動產品的交換價值。因此說,商品僅僅是交換賦予勞動產品的轉瞬即逝的觀念形態,根本就不是實在的實體,作為實體存在的只是勞動產品。商品說:「我們自己作為商品物進行的交易就證明了這一點,我們彼此只是作為作為交換價值發生關系。」(見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第100頁,人民出版社,1975。不過,馬克思雖然這樣說了,但由於受歷史時代的限制,他卻把勞動產品的使用價值和價值錯歸結成了「商品的二因素」,這需要慎重對待。} 物品可以是勞動產品,也可以是自然生成物,即自然物體,但決不是商品;自然物品可成為勞動獲取物同勞動產品一樣,在交換中作商品出現。
C. 物品,商品,勞動產品,等價物,一般等價物和貨幣之間有什麼關系
由人類勞動獲得的物品叫勞動產品,用於交換的勞動產品是商品,表現出其他一切商品的價值,充當商品交換的媒介的是
一般等價物
,固定充當一般等價物的是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