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被判緩刑後要走哪些程序 當天就可以回家嗎
被判緩刑,如果開庭前是取保候審就可以直接回家,如果在看守所拘押,只能法院判決生效後回家。
『貳』 法院判緩刑之後多久可以回家
關於緩刑,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常常能聽到這個專業法律名詞,那麼什麼是緩刑?判緩刑後什麼時候能放人呢?帶著這些問題我們來了解下關於緩刑的相關法律規定。所謂緩刑,它實際上並不是一種刑罰種類。它適用的對象是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拘役的被告人。對於上述被告人如果同時滿足犯罪情節輕微、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這四個條件是可以宣告緩刑的。那麼判緩刑後,什麼時候能放人呢?這就涉及到緩刑考驗期的規定了。宣告緩刑時通常都會明確緩刑考驗期。那麼什麼是緩刑考驗期呢?實際上它只是個法律規定的期間,是不可變的法定期間。《刑法》明確規定了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而緩刑不能離開原判刑罰獨立存在,因此緩刑結束時間即為考驗期結束時間。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三條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叄』 判緩多久能出來
依據判決書,一般輕微的犯罪,取得被害人諒解的,一般在判決時合理考慮減免。如果判決未下的,該階段不存在刑罰的問題,應該是收押中,可向當地的公安局或檢察院或該法官問詢。
『肆』 判緩刑要走什麼程序
法律分析:1、如果是一審法院宣判緩刑,宣判完了後,應該辦理取保候審手續,先放出來;2、待過了上訴期判決生效則進入執行手續,定期到派出所報到即可。緩刑,也稱為暫緩執行刑罰,它不是刑罰的種類,只是刑罰執行的一種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對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其犯罪情節和認罪、悔罪表現,認為原判刑罰可以暫緩執行,規定一定期限的考驗期,在考驗期內沒有發生法定的撤銷緩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執行的一種刑罰執行制度。如果違反法律規定或再犯罪的,人民法院會撤銷其緩刑,收監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伍』 判緩以後的程序怎麼走
法律分析:1、如果你對判決不服,可以有10天的上訴的權利,如果沒有異議,就在第十一天開始執行。
2、《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第六條?社區矯正人員應當自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生效之日或者離開監所之日起十日內到居住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報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及時為其辦理登記接收手續,並告知其三日內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區矯正。發現社區矯正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及時組織查找,並通報決定機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六條 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77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刑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陸』 從收監到判緩刑需要什麼法律程序,需要多長時間
1、如果已經收監,說明是已經判刑,就不能判緩刑了。
2、如果是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兩個月內偵查終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審查起訴一個月,然後法院審判。法院審判在兩個月內完成。一共就是五個月時間。
『柒』 判緩刑前走哪些程序
法律分析:緩刑,是有條件的不執行原來判決的刑罰。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適用緩刑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第一是適用緩刑的對象,必須是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這類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都比較輕,如果罪行較重,判處的刑罰在3年以上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適用緩刑。第二是該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於再危害社會。是否可以適用緩刑的關鍵是該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社會危害性,只有不予關押不會危害社會的,才能適用緩刑。如果犯罪分子有可能危害社會,即使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適用緩刑。而是否具有社會危險性,要綜合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以及其他情況綜合認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三條 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
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第七十四條 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