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民訴一審程序(具體點)
民事訴訟是指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訴訟。具體流程如下:
1、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迴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1)去法庭告狀告一個人是什麼程序擴展閱讀:
民事不予立案的條件有哪些
1、原告不適格。原告適格是指原告應當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2、沒有明確的被告。所謂「明確的被告」,是指原告在起訴中必須指出侵害其民事權益的人或與其發生爭議的人,即原告必須指明被告是誰,其有正確的名稱和住址,如果在案件受理後發現被告名稱錯誤、或住址不詳或錯誤,原告又不能更改、補充的,應駁回原告的起訴。這里需要強調的是,法定的起訴條件中對被告的要求並不高,只要求原告明確指出對其侵權的人或與其發生爭議的人是誰即可,並不要求其所指的人確系真正對其侵權或與其發生爭議的人,即不要求所指的人為適格的被告。
Ⅱ 打離婚官司有什麼程序
法律分析:離婚訴訟程序如下
1、起訴階段,提交起訴書、夫妻關系破裂證據材料;
2、答辯階段:被告提交答辯的,法院應當將答辯書復印件送原告;
3、審判階段:審判、法院調查、雙方質證、查明真相,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4、生效階段:法院送達判決法律文件,雙方簽字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和撫養子女的意思.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破裂,調解無效的,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系破裂的情況。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承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費用的數額和期限由雙方約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金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依法保護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
南京觀訟律師事務所是綜合性大所,主任專業做刑事,高級合夥人有民事、行政等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