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一般警察訊問做筆錄說話的模式是怎樣的啊
1. 在開始訊問前,警察會首先向被訊問人表明自己的身份,告知其警察職務。
2. 接著,警察會記錄被訊問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地、居住地、職業背景、教育經歷、家庭狀況以及是否有前科等。
3. 警察必須向被訊問人告知其訴訟權利,通常會發放權利義務告知書,確保被訊問人了解自己有權聘請律師,並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4. 隨後,警察會針對案件相關問題對被訊問人進行訊問。訊問過程中,警察會根據實際情況靈活採用不同的提問方式。
5. 公安局對被訊問人進行訊問時,會製作兩次筆錄,這是為了確保記錄的准確性,核實被訊問人所提供的信息。
6. 公安局製作的筆錄分為兩種:詢問筆錄,用於記錄受害人和證人的陳述;訊問筆錄,用於記錄犯罪嫌疑人和違法行為人的供述。
7. 筆錄是法律專業術語,是指將證人、犯罪嫌疑人或目擊證人的陳述和回答記錄下來的文字材料。
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七條的規定,審判長在庭審過程中應當對庭審筆錄進行審查和確認,證人和當事人也有權對庭審筆錄進行閱讀和確認,以確保筆錄的客觀性、全面性和准確性。
(1)訊問筆錄上的訊問程序填什麼擴展閱讀:
- 筆錄的格式包括:標題,用於表明記錄的目的;簡短的身份信息記錄,包括查詢時間、地點以及查詢人和記錄人的姓名、工作單位;詢問內容,採用問答形式如實記錄被詢問人的陳述;允許被詢問人檢查書面記錄,並在記錄上簽名確認,確保無誤;記錄被詢問人、詢問人以及錄音人的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