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文一般的制發程序是
分四個階段
一、文稿形成階段
擬稿、會商、核稿、簽發
二、公文製作階段
注發、繕印、用印或簽署
三、公文對外傳遞
分裝、發出
四、處理辦畢公文
立案歸檔或者暫存或者銷毀
2. 公文發文辦理程序主要有
法律分析:公文發文需要經過以下程序:1、復核。2、登記。3、印製。4、核發。
法律依據:《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第二十五條發文辦理主要程序是:
(一)復核。已經發文機關負責人簽批的公文,印發前應當對公文的審批手續、內容、文種、格式等進行復核;需作實質性修改的,應當報原簽批人復審。
(二)登記。對復核後的公文,應當確定發文字型大小、分送范圍和印製份數並詳細記載。
(三)印製。公文印製必須確保質量和時效。涉密公文應當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場所印製。
(四)核發。公文印製完畢,應當對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質量進行檢查後分發。
3. 公文辦理程序
法律分析:公文辦理程序就是指公文在機關內部從形成到運轉處理所必須經過的一系列環節。公文辦理程序包括收文辦理和發文辦理兩個部分。公文處理程序指機關公文的傳遞、簽收、登記、分辦、擬辦、承辦、催辦、辦結、立卷、歸檔和銷毀。公文處理必須做到准確、及時、安全,各個環節,應力求當日事當日畢。一般應在十五天內辦理完畢,並答復報文單位。因問題復雜,十五天內難以辦結的,應向報文單位說明情況。緊急文件隨到隨辦。有時限要求的文件,必須在時限內辦完。
法律依據:《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第十八條公文擬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審核、簽發等程序。
第十九條公文起草應當做到:
(一)符合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完整准確體現發文機關意圖,並同現行有關公文相銜接。
(二)一切從實際出發,分析問題實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辦法切實可行。
(三)內容簡潔,主題突出,觀點鮮明,結構嚴謹,表述准確,文字精練。
(四)文種正確,格式規范。
(五)深入調查研究,充分進行論證,廣泛聽取意見。
(六)公文涉及其他地區或者部門職權范圍內的事項,起草單位必須徵求相關地區或者部門意見,力求達成一致。
(七)機關負責人應當主持、指導重要公文起草工作。
第二十條公文文稿簽發前,應當由發文機關辦公廳(室)進行審核。審核的重點是:
(一)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據是否准確。
(二)內容是否符合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是否完整准確體現發文機關意圖;是否同現行有關公文相銜接;所提政策措施和辦法是否切實可行。
(三)涉及有關地區或者部門職權范圍內的事項是否經過充分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
(四)文種是否正確,格式是否規范;人名、地名、時間、數字、段落順序、引文等是否准確;文字、數字、計量單位和標點符號等用法是否規范。
(五)其他內容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有關要求。
需要發文機關審議的重要公文文稿,審議前由發文機關辦公廳(室)進行初核。
4. 公文發文流程是什麼
1、公文的起草:主辦部門起草人及部門負責人
2、會簽:其他協辦部門
3、審核:辦公室文秘
4、領導會簽:主辦部門及協辦部門的分管領導
5、簽發:單位負責人
6、印製:辦公室
7、送達:辦公室或主辦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