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車禍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車禍起訴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驟。首先,需向負責處理事故的公安交警大隊獲取被告的相關文件,包括身份證、行駛證、駕駛證和保單復印件。若被告為單位,則需通過企業信用網站或工商登記機關獲取單位基本信息。其次,擬寫起訴狀並准備相應的證據材料。接著,將起訴狀遞交給法院,法院審核後若符合受理標准,案件即進入起訴流程。但需注意,起訴流程僅是開始,案件審理過程還需時日。法院立案後,會將原告提交的材料送達給被告,被告有權在規定期限內提交證據並進行答辯。法院收到被告的證據後,同樣會送達給原告。隨後,法院安排開庭,雙方在庭審中對對方的證據材料進行質證,法院同時調查案件事實。庭審結束後,法院依據事實和法律作出判決,標志著一個審判階段的結束。這一過程依據的是《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的規定,起訴狀需詳細記載原告與被告的個人信息、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以及證據來源和證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