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遴選差額考察最後怎麼定
差額考察是指在幹部選拔過程中,候選人數多於空缺職位人數,以確保選擇最合適的候選人。若崗位需一人,通過筆試、面試後,綜合排名首位的候選人進入體檢與政審。若首位候選人未通過或主動放棄,次位候選人遞補。
按照《公務員遴選考察辦法》規定:
1. 公開遴選採取差額考察,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公告比例確定候選人。
2. 公開遴選單位全面考察候選人的德、能、勤、績、廉,重點考察其德性與職位適配度。
3. 考察採用談話、測評、專項測評、實績公示、業績評價、履歷分析等方法,基層一線窗口單位候選人還需聽取服務對象意見。
4. 公開遴選單位派出考察組,一般由幹部(人事)部門和熟悉職位業務人員組成。
5. 候選人所在單位應積極配合考察組工作。
6. 公開遴選單位公示擬任職人員,公示期通常為7天。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經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備案後,進行調動與任職。
通過差額考察,確保所選公務員符合職位需求,德才兼備,適應工作環境,提升公務員隊伍整體素質。此流程不僅確保公平公正,也加強了對候選人的全面考察,為公務員選拔提供科學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