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兵政審過了下一步是什麼
法律分析:通知去武裝部是政審合格後,要去那裡領取物質的。但是驗兵政審過後並不是直接可以到武裝部領取物質,中間還有些其他程序,都走完後,就會通知去武裝部領取被裝物質。程序:政審合格之後定兵有人通知你被哪個部隊接收家訪雙方確定當兵到武裝部領被裝物資物資是臨走前幾天領的運兵當天到武裝部集合集體到火車站登車進入軍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六十六條 有服兵役義務的公民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並可以處以罰款:
(一)拒絕、逃避兵役登記和體格檢查的
(二)應征公民拒絕、逃避徵集的
(三)預備役人員拒絕、逃避參加軍事訓練、執行軍事勤務和徵召的。有前款第二項行為,拒不改正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出國(境)或者升學。國防生違反培養協議規定,不履行相應義務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根據情節,由所在學校作退學等處理畢業後拒絕服現役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並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
2. 驗兵的最後一道程序是什麼
實際徵兵體檢只有兩天,第一天是普檢,主要檢查五官,視力,身體外觀(有沒有刺青、傷疤、羅圈腿、和痔瘡)、體力、嗅覺== 第二天是特檢,主要檢查內科,X光胸片、心電圖、B超、查血(乙肝兩對半、轉胺酶、和有無吸毒史包裹各種精神類葯物)如果首次體檢有一項或兩項不合格的,武裝部會組織第二次復查主要征對特檢不合格的,如果普檢不合格的話當場就把你列為不合格,你就可以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