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辦房產證要走哪些程序
辦房產證 要走以下程序: 1、初始登記:根據《 商品房 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其 辦理房產證 所需材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主管部門。 通常主管部門辦理初始登記所需時間大約為20至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後的兩三個月之後,可以向開發商詢問辦理初始登記的情況,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產交易信息網站進行查詢。 2、填寫申做仿請表:申請表填寫之後需要開發商簽字蓋章。有的開發商手中會有現成的蓋好章的表格,只需到開發商處領取並填寫就行了。可以事先向開發商詢問, 房產證 應該在哪個部門辦理,然後直接向該部門咨詢。 3、拿會測圖/表:由於測繪表是登記部門確定房產證上標注面積的重要依據,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並領取測繪表,或者帶 身份證 直接到開發商處領取,也可以向登記部門申請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 4、領取相關證件:在前面詢問相關部門時,一定要明確需要領取哪些必要的申請文件,一次齊全。這些文件包括 購房合同 、房屋結算單、大房產證復印件等。填寫好的申請表需要請開發商審粗胡慶核並蓋章。 5、繳納公共維修金, 契稅 : 公共維修基金 一般由房產所在地區的小區辦收取,部分城市已經開始由銀行代收公共維修基金,繳納的方法可以詢問開發商的辦事人員。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小區辦收取還是銀行代收,都必須保留好繳納憑證,這兩筆款項的繳納憑證是辦理房產證的必需文件,一旦遺失會影響獲得房產證。 6、按照岩握規定時間領取房產證: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門給的領取證書的通知書,並按照上面通知的時間領取房產證。另外,在繳納 印花稅 和產權登記費、工本費時需仔細核對房產證的記載,尤其是面積、位置、權利人姓名、權屬狀態等重要信息。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