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封閉式基金的募集要經過哪些步驟
一、封閉式基金的募集程序 封閉式基金的募集又稱「封閉式基金的發售」,是指基金管理公司根據有關規定向中國證監會提交募集文件、發售基金分額、募集基金的行為,封閉式基金的募集一般要經過申請、核准、發售、備案、公告五個步驟。 二、封閉式基金募集申請文件 提交的文件:基金申請報告、基金和同草案、基金託管協議草案、招募說明書草案。 三、募集申請的核准 證監會要在受理申請的6個月內作出核准或者不核準的決定。 四、封閉式基金的發售 管理人自接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個月內進行發售。募集期限為3個月。
封閉式基金的發售價格採用1元基金份額面值加計0.01元發售費用的方式加以確定。發售方式採用網上發行和網下發行。
五、合同生效的條件 募集期屆滿,份額總額達到核准規模的80%以上,持有人達到200人以上,管理人在募集期屆滿的10日內聘請法定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的10日內,向證監會提交備案申請和驗資報告,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刊登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❷ 私募基金募集應當履行哪些程序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並以特定目標為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
網友咨詢:
私募基金募集應當履行哪些程序?
律師解答:
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辦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機構可以自行募集其設立的私募基金,在中國證監會注冊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並已成為中國基金業協會會員的機構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託募集私募基金。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動。
私募基金募集應當履行下列程序:
(一)特定對象確定;
(二)投資者適當性匹配;
(三)基金風險揭示;
(四)合格投資者確認;
(五)投資冷靜期;
(六)回訪確認。
律師補充:
募集機構僅可以通過合法途徑公開宣傳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發展戰略、投資策略、管理團隊、高管信息以及由中國基金業協會公示的已備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
回訪應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確認受訪人是否為投資者本人或機構;
(二)確認投資者是否為自己購買了該基金產品以及投資者是否按照要求親筆簽名或蓋章;
(三)確認投資者是否已經閱讀並理解基金合同和風險揭示的內容;
(四)確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及風險承擔能力是否與所投資的私募基金產品相匹配;
(五)確認投資者是否知悉投資者承擔的主要費用及費率,投資者的重要權利、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內容、方式及頻率;
(六)確認投資者是否知悉未來可能承擔投資損失;
(七)確認投資者是否知悉投資冷靜期的起算時間、期間以及享有的權利;
(八)確認投資者是否知悉糾紛解決安排。
【法律依據】
《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私募基金募集應當履行下列程序:
(一)特定對象確定;
(二)投資者適當性匹配;
(三)基金風險揭示;
(四)合格投資者確認;
(五)投資冷靜期;
(六)回訪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