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防動員的實施程序是什麼
國防動員的實施程序是:
1、動員決策;
2、發布動員令;
3、加強動員機構;
4、組織調動國防資源;
5、檢查和評估。
具體內容如下:
1、動員決策,是在正確分析國家安全形勢的基礎上,按照法定程序對動員作出決定的過程;
2、發布動員令,是指在動員決策的基礎上,宣布由平時狀態轉入戰時狀態。發布動員令,一般由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實施;
3、國防動員是國家通過各級權力機關和軍隊組織具體組織實施的,各級動員領導指揮機關和動員職能部門,在動員中肩負著重大的使命。由於動員機構平時和戰時的工作要求有著本質的不同,因此,加強和充實動員機構,是提高動員實施效率的必要手段。加強和充實動員機構;
4、組織調動使用國防動員資源,就是把一切可用於戰爭的人力,物力,財力進行定向聚集,將平時的國防動員資源准備用於服務戰爭過程;
5、檢查與評估,是以實戰要求為尺度,採取科學手段和方法,對國防動員實施的質量和效果進行全面考評的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
第二條 國家為防備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裝顛覆和分裂,保衛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安全和發展利益所進行的軍事活動,以及與軍事有關的政治、經濟、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動,適用本法。第十四條 國務院領導和管理國防建設事業,行使下列職權:
(一)編制國防建設的有關發展規劃和計劃;
(二)制定國防建設方面的有關政策和行政法規;
(三)領導和管理國防科研生產;
(四)管理國防經費和國防資產;
(五)領導和管理國民經濟動員工作和人民防空、國防交通等方面的建設和組織實施工作;
(六)領導和管理擁軍優屬工作和退役軍人保障工作;
(七)與中央軍事委員會共同領導民兵的建設,徵兵工作,邊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領域防衛的管理工作;
(八)法律規定的與國防建設事業有關的其他職權。
2. 國防動員組織實施的步驟有哪些
國防動員即戰爭動員,國防動員組織實施的步驟有包括以下幾部分:
1、國家發布動員令,宣布進入戰時狀態,實行戰時管制,建立健全戰時領導指揮機構,實施各項動員計劃,落實各項動員措施。
2、運用廣播、電視、報刊、文藝等宣傳工具,對全體軍民進行愛國主義教育,激發愛國熱情,動員參軍參戰,努力生產,厲行節約,為奪取戰爭勝利貢獻力量,並爭取友好國家的同情和支持。
3、按戰時編制將現役部隊補充滿員,預備役部隊轉為現役部隊;徵召預備役士兵和軍官,組建擴建新的部隊;加強民兵、預備役人員的臨戰訓練,以保證補充擴大軍隊。
4、將國民經濟各部門迅速轉入戰時軌道,重新分配人力、物力、財力,統籌安排軍需民用;調整經濟建設布局,搬遷重要工廠、企業和戰略物資;改變產業、產品結構,實施工業轉產,擴大軍工生產,保障戰爭需要。
5、將交通運輸部門迅速轉入戰時體制,利用交通運輸線、設施和運輸工具,保障軍隊兵員和武器裝備、作戰物資的運輸,並完成居民疏散、工廠搬遷,以及其他人員、物資的前送後運任務。
6、統一組織科研部門、科研人員,利用科研設施和科研成果,開拓新的軍事科研領域,加速研製新式武器裝備。
7、按照預定計劃疏散城市居民,健全警報系統,加強安全防護措施;組織人民防空專業隊伍,進行搶修、搶險,保護重要目標和交通運輸線;配合軍隊防空作戰,消除空襲後果。
(2)國防動員需要什麼程序擴展閱讀
國防(戰爭)動員屬於戰略問題,直接影響到戰爭的進程和結局,關繫到國家的安危。無論是古代戰爭,還是現代戰爭,無論是全面戰爭,還是局部戰爭,無論是常規戰爭,還是非常規戰爭,都離不開動員。
現代戰爭是立體戰爭,人力,物力和財力消耗非常巨大,不僅是軍事力量的競賽,而且是交戰國綜合國力的較量,戰爭動員具有非常重要的戰略地位。國防(戰爭)動員的地位和作用:
1、國防(戰爭)動員是確定戰略目的的重要依據。
2、國防(戰爭)動員是國家迅速實現平戰轉換的根本措施。
3、國防(戰爭)動員是保障戰時軍需民用的主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