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檢察院流程要多久
法律分析:檢察院將審查合格的案件起訴到法院腔判,斗散由法院進行審理並判決;此階段普通程序為三個月,簡易程序為40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九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空圓氏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
❷ 立案到開庭一般多久
民事案件從立案到開庭一般要30天左右,具體看什麼案件和案件的實際情況。大概所需要的時間是這樣,開庭時間跟送達唯櫻肆和適用程序有密切關系,一般是立案後5日內移送至審判部門,之後就要看何時送達和適用程序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缺或御民團寬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伏岩人民法院批准。
立案到開庭一般都散悉需要一個月的時間。刑事案件,法院接到人民檢察院,移交到法院的刑事案件以後,一般簡易程序在一個月內要開庭。普通程序一個多月之內要開庭頌畢。民事案件法院受理立案以後,一般也要分簡易程序還是普通程序。簡易程序一般一個月內要開庭。如果是普通程序的案件,不公告的一般兩個月之內要開庭。如果要發公告送達起訴書副本傳票的,一般是三個多答鬧月段磨,到四個月之指轎間要鬧舉戚開庭。
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延長的,經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需要延長的,報上級人民法院批准。立案後,法院將根據法院程序安排法院審理時間。如果案件已經超過六個月液陵沒有立案,需要聯系已受理案件的法院了解該過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沖燃乎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❸ 處理刑事案件流程要多久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刑事案件的流程主要是偵查,審查起訴,審判。每個案件的時間是不同的,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條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准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第一百一十五條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第一百八十三條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三人或者七人組成合議庭進行,但是基層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三人或者七人組成合議庭進行。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至七人組成合議庭進行。人民法院審判上訴和抗訴案件,由審判員三人或者五人組成合議庭進行。合議庭的成員人數應當是單數。
第二百零八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