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申請執行監督程序
法律分析:在案件執行過程中,當事人認為執行存在問題,可以向檢察院反映,要求啟動執行監督程序,申請民事訴訟執行監督,需要提交申請書、身份證、法院判決書及相關證據材料。檢察院受理後進行調查,認為執行的確有問題的,會向法院發出中止執行命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並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同時將案件移送情況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的,應當記錄在案,隨案移送,並在起訴意見書中寫明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