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商品房購買合同備案時間需要多久
商品房購買合同備案時間時間在三個月內。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十條規定:
"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
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1)買房子走法律程序要多久擴展閱讀:
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流程: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聯機簽約之日起30日內,向市或者區、縣房屋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預售登記。
1、網上列印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已簽字或蓋章);
2、網上列印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簽約證明和預售登記申請書;
3、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復印件、授權委託書原件各一份;
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網路-購房合同
網路-物權法
『貳』 房子過戶要多久辦下來
房子過戶要辦下來一般情況下10個工作日就能辦完。
房子過戶具體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自己商議好房價簽好合同後需要帶著身份證明、房權證、戶口本、結婚證、買賣合同、過戶確權審批表到當地房管部門簽名你並且交付一定的房款,之後到當地房管部門測繪公司申請所購買的房屋測繪,然後出具新的房屋測繪圖;
2、買賣雙方帶著以上所說的材料,到當地房管部門和稅務部門委託的房屋價值評估公司申請房屋價值評估;
3、房屋價值評估公司受理後按房屋價值評估程序對所委託評估房屋價值出具評估報告,並且繳納一定的房屋價值評估費;
4、買賣雙方帶著上面第二點所述材料,到當地稅務部門申請繳納房屋契稅;
5、房地稅務部門受理後認真審核,出具房屋應交契稅單,購房者也就是過戶者繳納契稅;申請繳納房屋營業稅和個稅,當地稅務部門受理後認真審核,符合規定的出具納稅單。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叄』 房子過戶走法院程序需要多久
6個月。法院強制執行房產過戶,申請了以後一般在6個月內執行完畢。
『肆』 購房流程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購房流程需要的時間無固定標准。一般情況下,若購買的房屋是採用全款一次性支付,那麼辦理整個購房流程就比按揭貸款購房要快,而按揭貸款購房還多了一個貸款程序,需要一定的審批時間。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項目委託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單位實施測繪,測繪成果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用於房屋權屬登記。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伍』 一般買房子過戶需要多久時間能辦好
房產過戶需要15至30個工作日。當事人辦理房產過戶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好。但各地手續程序不同,所需時間會不同。如果已經辦好購房合同,只是過戶是不用30天。可以先到當地不動產登記中心咨詢,並且預約時間。二手房過戶需要買賣雙方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地、土地使用證或不動產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房管局簽訂買賣合同,然後到地稅繳納契稅,最後在不動產登記中心完成過戶
買房過戶的流程:
1、對房子的產權進行調查,了解房屋產權的完整性、真實性、可靠性;
2、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
3、找評估公司做評估,這個過程一般來說要5-7個工作日;
4、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5、房地產管理部門核查;
6、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7、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雙方當事人應憑過戶手續,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
法律依據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1)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4)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5)權屬有爭議的;(6)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於有關的工程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