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招標的程序一般有以下的10個步驟,分別是:1、履行項目審批手續;2、委託招標代理機構;3、編制招標文件及標底;4、發布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招標人需要根據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規定的時間、地點出售招標文件;5、資格審查。一般分為資格預審和資格後審;6、開標;7、評標;8、中標;9、簽訂合同;10、終止招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十六條 招標人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應當發布招標公告。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公告,應當通過國家指定的報刊、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介發布。招標公告應當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實施地點和時間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