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婚案件簡易程序是什麼意思
離婚案件簡易程序適用於離婚案件事實清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明確、夫妻雙方對案件爭議不大的,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漏斗五十七條基層人民法院和塵搜伏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派攜的民事案件,適用本章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前款規定以外的民事案件,當事人雙方也可以約定適用簡易程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對簡單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頭起訴。當事人雙方可以同時到基層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請求解決糾紛。基層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當即審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審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