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欠錢不還如何走法律程序
法律分析:欠款走法律的程序:1、以公司/個人的名義寫起訴狀;2、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訴狀並提供證據;3、等候審理,一般案件6個月法院審結,6個月不能審結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延長6個月;4、等判決生效後,對方不還錢,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第六十五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採納該證據,或者採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