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審計程序的重新計算與重新執行的區別
重新執行是對內部控製程序重核頌新過一遍,測試其是否得到有效執行。比如注冊會計師按照被審計單位相關內部控制制度的規定寬手,重新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來驗證相應內部控制是否有效運行。
重新計算主要是在細節測試中使用的方法,是在進一步審計程序中使用的。具體實施審計程序階段使改巧鄭用的。一般是重新計算折舊、跌價准備等。
㈡ 審計程序有什麼作用有哪些種類
作用:
1.有利於保證審計質量。
審計程序規定了為實現目的所必須實施的各項具體步驟,不僅可使審計負責人隨時掌握審計工作的進度,還可以保證審計人員不至於忽略重要的審計步驟和主要事項,以便從審計程序的角度,保證審計工作質量。
2.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
嚴格而靈活的審計程序,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審計人員在較短的時間內,取得充分有效的審計證據,從而正確表達意見,做出恰當的結論,避免可能發生的失誤。
3.有助於提高熟練程度。
規范而科學的審計程序,可以使審計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這對審計工作經驗不多的審計人員來說,可以較好地把握審計工作的基本環節;對審計工作經驗較多的審計人員來說,可以騰出更多的時間,考慮審計中隨時可能遇到的更為復雜的問題。
4.有利於審計工作規范化。
規范而科學的審計程序,也是使審計工作逐步實現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一項重要內容。法定的審計工作程序,是保證審計法律關系主體正確地行使權利,承擔義務的基本保證,是貫徹依法審計原則的主要形式,審計人員和被審計單位必須嚴格遵循。自律性的行業規范確認的審計程序,是保證審計業務工作按照公認的規則正常開展的基本步驟。正確地實施審計程序,是保證審計業務質量,提高審計工作信譽的前提條件,是社會審計工作者依法執業的具體表現。
審計程序的種類
(一)檢查
檢查是指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紙質、電子或其他介質形式存在的記錄和文件進行審查,或對資產進行實物審查。
1.檢查記錄或文件可以提供可靠程度不同的審計證據,審計證據的可靠性取決於記錄或文件的性質和來源,而在檢查內部記錄或文件時,其可靠性則取決於生成該記錄或文件的內部控制的有效性。
2.檢查有形資產可為其存在提供可靠的審計證據,但不一定能夠為權利和義務或計價等認定提供可靠的審計證據。對個別存貨項目進行的檢查,可與存貨監盤一同實施。
(二)觀察
觀察是指注冊會計師察看相關人員正在從事的活動或實施的程序。
(三)詢問
詢問是指注冊會計師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向被審計單位內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員獲取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並對答復進行評價的過程。作為其他審計程序的補充,詢問廣泛應用於整個審計過程中,但其證據可靠程度較低。
(四)函證
函證,是指注冊會計師直接從第三方(被詢證者)獲取書面答復以作為審計證據的過程,書面答復可以採用紙質、電子或其他介質等形式。
(五)重新計算
重新計算是指注冊會計師對記錄或文件中的數據計算的准確性進行核對。重新計算可通過手工方式或電子方式進行。
(六)重新執行
重新執行是指注冊會計師獨立執行原本作為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
(七)分析程序
分析程序,是指注冊會計師通過分析不同財務數據之間以及財務數據與非財務數據之間的內在關系,對財務信息作出評價。分析程序還包括在必要時對識別出的、與其他相關信息不一致或與預期值差異重大的波動或關系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