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普通程序開庭後多久出判決結果
普通程序開庭後,一般是在世灶6個月內下判決書。無論是民事訴訟法或者刑事訴訟法,均沒有規定開庭後幾日內應當下達判決,只是規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審結期限,是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但公告期間、鑒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期間不應計算在內。不同的審理程序不一樣。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余差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糾紛法院搜毀扮判決後會公布嗎
民事糾紛法院判決後會公布。公開審理是我國民事訴訟的一項基本制度,所以審判案件絕大多數是公開審理。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但是判決時都是公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