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被打驗傷程序怎麼走
被打傷後做傷情鑒定的流程是首先是需要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將案件受理之後,提出鑒定的需求。傷者在得到相關的委託書之後,要親自前往當地的法醫門診,提出這樣的一種鑒定的請求。
一、被打傷後做傷情鑒定的流程是什麼?1、發生傷害案件後,當事人首先要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在受理案件後向公安機關提出鑒定需求。公安機關會出具鑒定委託書給受傷人員。
2、傷者在得到委託書後,要親自前往當地的法醫門診,憑委託書向法醫提出鑒定要求。法醫受理委託,對傷者進行拍照,檢查。對僅有體表損傷的鑒定,法醫一般會當即出具鑒定結果;對於有內傷的傷者,法醫會要求傷者進行針對性的檢查以確定內傷情況,進行鑒定。在傷情檢查清楚後法醫會出具或告知傷者,傷情以調查清楚,會發出鑒定。
3、在法醫門診進行完檢查確診完畢後,傷者即需要等待法醫鑒定機構出具鑒定文書。一般損傷塌耐三天以內出具,特殊或者復雜損傷七天以內出具,及特別損傷因需觀察愈後情況相應時間會有所延長。
4、一般公安局法醫出具的傷情鑒定書,公安機關自行到法醫處領取,領取後公安機關會告知傷者鑒定結果。社會機夠出具的由傷者自行鑒定的傷情鑒定書,可由傷者自行領取,但一般公安機關不會採信公、檢、法機關法醫以外鑒定機構出具的傷情鑒定書。
5、另外關於傷情鑒定復議,一般是在接到傷情告知以後,傷者就散衫伏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對傷情鑒定復議
6、傷情鑒定的復議是上一級公安機關的法醫進行,一般情況下傷情鑒定只能復議一次。及特別情況,復議後傷者仍不認同,公安機關可以組織有關專家會商,會商結果為最終結果。
二、傷情鑒定的法律規定是什麼?傷情鑒定,是指確定受害人被傷害的程度,即確定其機體組織結構的破壞、功能障礙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響和損害程度的過程。
如果經鑒定達到輕傷,則應當由偵查機關立案,檢察機關進行公訴。傷情鑒定是司法鑒定中最常見的項目之一。
根據損傷的程度,分為輕微傷、輕傷和重傷。傷情鑒定的結果,直接關繫到罪與非罪、罪重與罪輕,鑒定意見的正確與否關繫到案件的處理沖攜、定性。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被他人故意傷害導致受到輕傷,那麼將會追究故意傷害罪的責任,但是首先是需要對此進行一定的傷殘等級的鑒定,因為只有確定了具體的傷殘等級才能夠判斷一下賠償方面的問題,以及判斷是否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