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進口報關的流程是怎樣的
報滲段關(Customs Declaration)是履行海關進出境手續的必要環節之一。指的是進出境運輸工具的負責人、貨物和物品的收行沒發貨人或其代理人,通過海關監管口岸時,依法進行申報並辦理有關手續的過程。
報檢是指出口前產品的生產、經營部門或進口商品的收貨、用貨或代理核運部門按照《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向商檢機構申請辦理檢驗、鑒定手續,報驗人辦理報驗時要填制「報驗申請單」,並叢帶譽提交買賣合同、信用證、往來函電等有關資料。在實際工作中,對出口商品報驗和進口商品報驗有不同的要求。
拓展資料:
進口報關報檢時有關的流程
1、客戶提供到貨通知書、正本提單或電放提單去船公司交換單費、碼頭費等去換取進口提貨單。
2、准備報關報檢時,所需單證:
1)必備單證:裝箱單、發票、合同一式一份、報關、報檢委託書各一份。
2)如是木製包裝箱的需提供熏蒸證書及蓋IPPC章已做消毒殺蟲的處理。
3)不同的產品所需要的特殊單證准備集全4)有減免稅關稅的國家請提供想過國家優惠產地證。
3、進口申報後如海關審價需要,客戶需提供相關價格證明。如信用證、保單、原廠發票、招標書等海關所要求的文件。
4、海關列印稅單後,客戶需在7個工作日繳納稅費。如超過期限,海關按日計徵收滯納金。
5、報關查驗放行後,客戶需及時到代理公司繳納報關、報檢代墊代辦費。
註:貨物到港後十四日內必需向海關申報。如超過期限海關按日計征滯報金(按貨物價值萬分之五)超過三個月,海關將作無主貨物進行變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