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車被撞了對方全責怎麼處理流程
【法律分析】:需報警處理,交警到場會開出責任認定書。然後依責任認定書,再撥打保險公司報案。因為對方全責,所有隻需全責方報案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查勘員到現場查勘拍照定損,依實際損失賠償維修所有維修費用。
1、小刮擦維修費用沒有超過2000元,用交強險就可以賠償。
2、如果維修超出2000元,就有可能動用車損險或三者險賠償。
大致流程如下:
事故報案:撥打保險公司電話報案或打110報警,根據保險人的資料進行事故的後續處理;
事故查勘:由保險公司查勘員協助保險人對事故原因、性質、責任和損失情況等進行查勘;
損失確定:與保險人、修理廠或相關單位對事故損失的方位、項目、金額一起協商確定;
索賠申請:根據案件損失類型,收集索賠所需材料,提交保險人辦理索賠;
賠款領取:報銷人對事故及索賠材料進行核實後,按保險合同賠償被保險人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九條 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採取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等方式固定證據後,立即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但有本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對應當自行撤離現場而未撤離的,交通警察應當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對駕駛人處以200元罰款。
第二十條 發生可以自行協商處理的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可以通過互聯網在線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可以通過互聯網共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線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當事人報警的,交通警察、警務輔助人員可以指導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場處理的,應當指派交通警察到現場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並共同簽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或者身份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當事人的責任等內容。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一)當事人自行賠償; (二)到投保的保險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場所辦理損害賠償事宜。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後未履行的,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