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速裁程序逮捕後多久能判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37天,但經批准逮捕逮捕後,可以繼續拘留。調查期限一般為兩個月,但經批准可以延長。經過調查之後,移送審查起訴的時間最長可以達到一個半月。在此期間,調查可以撤回兩次。每次補充偵查時間為一個月,審判階段一般為一個半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九條 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㈡ 速裁程序會判緩刑嗎
速裁程序一般會判刑。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並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適用速裁程序。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按照量刑幅度處以刑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二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並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適用速裁程序,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建議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
㈢ 速裁程序案件幾天審結
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㈣ 速裁程序一般會判刑嗎
法律分析:速裁程序一般是會判刑的。
法律依據:《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實施細則》 第三條 對危險駕駛、交通肇事、盜竊、詐騙、搶奪、傷害、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毒品犯罪;
行賄犯罪、在公共場所實施的擾亂公共秩序犯罪情節較輕、依法可能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單處罰金的案件,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適用速裁程序: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的;
(三)當事人對案件適用法律沒有爭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人民檢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議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的。
㈤ 速裁程序是在受理之內多少天判決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應當當庭宣判。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節規定的送達期限的限制,一般不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但在判決宣告前應當聽取辯護人的意見和被告人的最後陳述意見。
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應當當庭宣判。
㈥ 速裁一般怎麼判
法律分析: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不受相關規定的送達期限的限制,一般不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但在判決宣告前應當聽取辯護人的意見和被告人的最後陳述意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
第二百二十四條 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節規定的送達期限的限制,一般不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但在判決宣告前應當聽取辯護人的意見和被告人的最後陳述意見。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應當當庭宣判。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有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違背意願認罪認罰、被告人否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或者其他不宜適用速裁程序審理的情形的,應當按照本章第一節或者第三節的規定重新審理。
㈦ 民事速裁程序要多少天
法律分析:速裁程序應當應當在受理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民事速裁程序是指對一些簡易、小額的民事案件實行快審快結。對簡單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頭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二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並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適用速裁程序,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建議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㈧ 刑事速裁審判程序一般從檢察院到法院判決需要多長時間
已受理之日一般不超過7個工作日,目前只在18個城市試點。各地規定不一樣。
㈨ 刑事速裁程序要多少天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採用速裁程序審理的審理期限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㈩ 速裁程序要多少天
法律分析:一般要十天,特殊情況可延長至十五天。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在審理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時,對於事實確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並且民事賠償方面已經解決的案件,經被告人同意可以適用速裁程序,一般應當在受理後十天內審結,對於可能判處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的案件,可以延長至十五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