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離婚要辦理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離婚手續辦理流程為:1、夫妻雙方共同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離婚申請;2、需要等待30天,經過30天的離婚冷靜期,在這個期間,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去申請撤回離婚登記的,在申請撤回後,就不能辦理離婚登記了;3、在30天期滿後,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4、婚姻登記機關在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和離婚協議書後,准予登記,發放離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貳』 辦理離婚要多久
訴訟離婚一審大概需要三個月或六個月或十二個月不等。簡易程序時間是三個月;普通程序時間是六個月;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可以延長六個月。協議離婚辦離婚手續的時間大概需要三十日到六十日不等,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雙方達成離婚協議,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訴訟離婚是一方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法院審理後調解或是判決夫妻雙方離婚。協議離婚的,需要夫妻雙方親自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訴訟離婚的,需要原告一方到被告的住所地的法院起訴,如果被告的住所地和經常居住譽慧地不在同一地點,要到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法院立案後會在三到六個內審理完成,判決兩個是否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野虛州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頌蔽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