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入團基本程序
入團需要經過哪些基本程序呢?下面是我為大家收集整理的3篇入團基本程序相關 文章 ,歡迎大家閱讀。
入團基本程序相關文章一——入團流程和條件
入團流程
凡是年齡在14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的中國青年,承認團的章程,願意參加團的一個組織並中其中積極工作、執行團的決議和按期交納團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第一條 學生本人向所在團支部提出申請。
第二條 團支部書記召開支部內團員代表會議(10人以上選10人,不滿10人全部參加),對所有提出申請的同學逐一討論其優缺點,重點看整體情況,確定發展對象。
第三條 列為發展對象的同學,由支部指定兩名團員作為其團內聯系人,經常了解情況,加強個別 教育 。對暫時不能列為發展對象的作為積極分子,支部安排團員與之結成“一對一”幫教。同時團支部把會議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團委。( 報告 內容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參加對象,討論內容及結果)。
第四條 對被支部確定為發展對象的同學,經團委審定,授權各支部進行團基礎知識培訓。
第五條 經考察,對已附合人團條件的學生,由團委下發《入團志願書》由入團介紹人(即團內聯系人)輔導進行填寫。
第六條各支部召開接收新團員審批大會經表決通過報校團委審批。支部大會的程序是,本人宣讀《志願書》,介紹人詳細介紹情況,支委會報告對申請入團學生的審核意見;團員討論發言,舉手錶決;宣布支部大會決議;申請人表態。
第七條 團委審核批准,學生被批准入團後,團支部應及時派人和他(她)談一次話,並將院團委批準的決定,鄭重地通知本人。在支部大會上宣布新團員名單。
第八條 團委組織新團員入團宣誓,頒發團徽,辦理《團員證》。
入團基本程序相關文章二——入團步驟
1、申請人向團支部提出申請
1)凡年齡在14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的中國青年,承認團的章程,願意參加團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團的決議和按期交納團費的,可提出申請。
2)申請內容包括:本人簡歷,本人對團組織的認識,入團動機和努力方向等。
2、團支部卻等入團積極分子
1)找提出入團 申請書 的青年談話,提出希望與要求。
2)確定為入團積極分子。
3、團支部加強培養考察
1)建立聯系人制度。每個申請入團的青年應有專人負責,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2)通過業余團校、團課、學習小組等多種形式,組織他們學習團章,了解歷史,不斷端正入團動機。
3)組織申請人參加一些團的會議和活動,以便在實際中考察。
4)培養考察期為三到六個月。
4、團支部廣泛徵求意見
可採用個別談話及召開座談會的形式,廣泛徵求團員及黨支部對發展工作的意見。
5、團支部確定發展對象
1)申請人培養成熟,具備入團條件,達到入團標准,聯系人應主動向團支部介紹情況。
2)根據發展計劃和培養考察情況,召開支委會確定發展對象。
6、團支部下發《入團志願書》
團支部書記(委員)負責下發《入團志願書》,當面了解發展對象的思想動態,並向其提出團組織的要求。
7、申請人、介紹人填寫《入團志願書》
1)申請人要認真、實事求是地填寫。
2)必須由所在單位團支部二名團員做介紹。介紹人可有申請人自己選擇,也可由團支部指定。介紹人應在《入團志願書》上填寫自己的意見。
8、團支部召開接收新團員的支部大會
按接收新團員的支部大會程序進行(詳見接收新團員支部大會程序)。
9、團支部填寫支部大會決議
填寫時應註明應到和實到的團員數,表決情況及通過日期,並簽上團支部負責人姓名(蓋章)。
10、上級團委審議
團委會進行討論審查支部決議,並在志願書上予以批復。 獨立團總支經上級團委授權後,可以審批接收新團員。
11、團支部張榜公布、通知本人
在張榜公布前,由團組織負責人和該同志見面,說明有關事項,提出要求和希望。
12、擇機舉行入團宣誓儀式,《入團志願書》存入檔案
㈡ 團支部的一般選舉程序是什麼
法律分析:1、申請。上屆支部委員會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提出候選人初步名單,報經同級黨組織和上級團組織同意,確定正式委員候選人。
2、選舉前的准備。擬定選舉辦法,並准備好選票。
3、認真總結團支部的工作。
4、 召開團支部選舉大會。主要程序有:
大會執行主席報告到會團員人數_。
宣布下屆支部委員會應選人數和候選人初步名單,提交大會通過,產生正式候選人名單。
推薦選舉工作人員,負責監票、唱票、計票工作,候選人不能作為選舉工作人員。
按出席大會有選舉權的人數發選票。
在填寫選票前,說明填寫時的注意事項。
宣布投票次序。
由選舉工作人員開箱驗票並報告選舉是否有效。
計票。
宣布計票和選舉結果。 將當選的支委會人員名單報上級團委批准。
5、支委會分工新支委會選舉產生書記,書記主持分工,並寫出報告,報同級黨組織和上級團組。
6、上級團委批准
審批支委會。
發文並抄送下一級黨組織,找新當選團支部書記談話。
7、 公布
將上級團委批復向全體團員公布。召開支委會議,按正式分工開始工作。
法律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 十六 支持多方主體參與鄉村治理。加強婦聯、團支部、殘協等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其聯系群眾、團結群眾、組織群眾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作用。積極發揮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區社會組織作用。堅持專業化、職業化、規范化,完善培養選拔機制,拓寬農村社工人才來源,加強農村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著力做好老年人、殘疾人、青少年、特殊困難群體等重點對象服務工作。探索以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農村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發展。
㈢ 團員入團發展程序
團員入團發展程序是怎麼樣的呢?下面是我為大家收集整理的3篇團員入團發展程序相關 文章 ,歡迎大家閱讀。
團員入團發展程序 範文 一
一、接受新團員必須按照團章規定的程序辦理。
二、申請入團的青年要有本支部的兩名團員作介紹人。入團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也可以由申請入團的青年自己約請,或由團組織指定。
受留團察看處分尚未恢復團員權利或尚在緩期注冊期間的團員,不能作青年入團介紹人。
三、入團介紹人的任務是:
1.向團組織說明被介紹人的經歷、對團的認識、入團動機、思想品質和現實表現 。
2.向被介紹人解釋團的章程,說明團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利。
3.指導被介紹人填寫《入團志願書》,並填寫自己的意見。向支部大會介紹被介紹人的情況。
四、團支部委員會經考察認為入團積極分子已具備團員條件,應發給《入團志願書》,要求其認真如實填寫。《入團志願書》經支委會檢查合格後,再提交支部大會討論。
五、青年入團必須經團支部大會討論通過。討論青年入團的支部大會必須有占整個支部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團員出席才能舉行。表決時,贊成人數應超過到會有表決權團員的半數,才能通過接收新團員的決議。
支部大會討論兩個以上的青年入團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決。
六、接收青年入團的支部大會的程序一般是:
1.申請匯報個人簡歷、家庭情況和對團的認識、入團動機以及需向團組織說明的問題。
2.入團介紹人 報告 被介紹人的情況及自己的意見。
3.支委會報告對申請人的審議意見。
4.與會團員就申請人能否入團進行討論。
5.採取舉手錶決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
七、團支部大會通過接收青年入團後,支委會要及時將支部大會的決議填寫在《入團 申請書 》上,連同本人申請書,報送上級團組織審批。
八、接收新團員由基層團委審批。團總支一般不能審批接收新團員。縣以上團委直接領導的獨立單位的團總支和大型廠礦企業、大專院校直屬的分廠、分校團總支,經縣以上團委授權,可以審批接收新團員,但需要在審批意見中註明是授權審批。
九、基層團委審批接收新團員必須召開委員會,集體審議,表決決定。審議的主要內容是:申請人是否具備團員條件,入團手續是否完備等。審批意見要填寫在《入團志願書》上,並通知報批的團支部。
基層團委審批兩個以上青年入團時,應逐個審議和表決。
十、團支部應通過支部書記或委員談話的鄭重方式及時將上級團組織批准青年入團的決定通知本人並在團員大會上宣布。對於未被批准入團的青年,團支部也應將情況及時通知本人,幫助其認識自己的不足,鼓勵其繼續努力。被批准入團的青年,從支部大會通過之日起取得團籍並計算團齡,從上級團委批準的那個月開始交納團費。
十一、基層團委對團支部上報的接收新團員的決議,必須在三個月內審批,如遇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審批時間,但不能超過六個月。凡無故超過規定時間而未予批審的,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十二、新團員應在團旗下進行入團宣誓。宣誓儀式可以由團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或支部委員會組織。在宣誓儀式上,由上級團組織的代表或本級團組織的負責人帶領新團員宣誓,並向新團員頒發團員證和團徽。宣誓儀式可以邀請同級黨組織的負責人參加。
十三、團組織應加強對新團員的 教育 和管理,幫助他們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執行團章、履行團員義務的自覺性。
十四、團組織應將新團員的《入團志願書》、入團申請書存入本人人事檔案。無人事檔案的,建立團員檔案,由所在基層團委保存。
團員入團發展程序範文二
發展團員要堅持“積極地、有計劃地發展團員,向一切先進青年敞開團的大門”的方針。其基本程序是:
1、確定發展對象
發展對象是青年中主動靠近團組織,政治上、工作上、學習上積極上進的青年。發展對象的確定是根據青年的實際表現和申請作出的,每個團支部都應掌握一批積極分子,建立花名冊。
2、加強培養考察
做好這項工作主要從以下幾方面入手:⑴確定專人與申請入團的青年聯系,經常了解情況並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⑵組織他們認真學習團章,幫助他們正確了解團的性質和任務,團員的權利和義務,入團的條件和手續等基本知識,使其明確入團目的,端正入團動機。⑶分配他們做一些社會工作,吸收他們參加一些團的活動,有針對性地給他們提出要求,幫助他們明確努力方向,並在活動中不斷考察和培養他們。
3、接收發展對象人團
發展對象申請入團超過半年,培養成熟、具備入團條件、達到入團標准時,培養人應主動向團支部介紹情況,建議團支部大會討論發展。團支部應本著“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的原則,及時做好接收新團員工作。
接收發展對象入團必須履行以下手續:(1)發展對象要填寫《入團志願書》,有兩名團員做介紹人。(2)介紹人應負責地向被介紹人說明《團章》,向團組織說明被介紹人的思想、表現和經歷。(3)經支部委員會審查合格,提交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其一般程序為本人宣讀志願書;介紹人詳細介紹申請人情況,發表自已的意見;團員討論發言;團員舉手錶決;主持人宣布支部大會決議;申請人表態;填寫支部大會決議。討論接收青年入團的支部大會,必須有該支部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團員出席才能舉行,表決時,須有實到會有表決權的團員半數以上同意,才能通過。
4、報上級團的委員會批准
基層團委(獨立團總支)對支部大會的決議要及時審批,以支部大會討論通過之日起一般不超過三個月。青年被批准入團後,團支部應及時將上級團委批準的決定通知本人,並在支部大會上宣布。要及時將新團員編入團小組,參加團的組織生活。
5、舉行入團宣誓
進行入團宣誓,是新團員對團組織表示自己的決心和誓言。所以,新團員必須在團旗下進行入團宣誓。儀式一般程序是:儀式主持人報告新團員宣誓人名單,講明宣誓意義和對新團員提出希望;新老團員代表講話;團幹部帶領宣誓,領誓人和宣誓人面對團旗舉起右手,領誓人念一句誓詞,宣誓人跟著念一句,念到“宣誓人”時,宣誓人應依次報自己的名字。
團員入團發展程序範文三
1、要求入團的青年,必須向支部委員會寫出書面申請,申請內容包括:本人的概況和簡歷,本人對團組織的認識,入團動機和努力方向等。
2、凡申請入團的青年,團組織必須安排其所在單位團支部2名團員做培養聯系人,聯系人可由申請人自己選擇,也可由團支部指定。團組織要主動了解青年,對申請入團的青年要及時談話,並列為入團積極分子,登記在冊,進入考察期。在考察期內團組織要通過團課等形式對積極分子進行團的知識的學習,並交派適當的社會工作,鍛煉能力。聯系人在考察期內負責向團組織說明申請人的經歷、表現,並定期向團組織反饋其培養、考察情況。(受留團察看,處分的團員在留團察看期間,不能做入團介紹人)。
3、入團積極分子的考察期一般為三個月到半年的時間,到期支委會認為積極分子具備團員條件的人員,由支委會發給《入團志願書》,由介紹人指導申請人填寫。志願書經支委會檢查合格後提交支部大會討論通過。
4、經支部審查合格後,就可召開支部團員發展大會。
5、入團申請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後,支委會要及時將大會決議填寫在本人《入團志願書》上。連同本人申請書報上級團委(團總支不能審批)審批。基層團委需召開委員會,集體審議,表決決定,時間一般不要超過3個月,審批結果要及時通知團支部和本人。獲批準的申請人從支部大會通過之日起取得團籍,並按《團員證管理細則》的規定及時辦理團員證。未獲批準的青年,團支部要幫助其認識不足,鼓勵其繼續努力。
6、新團員必須在團旗下進行入團宣誓。(誓詞為《團章》第五條),入團宣誓儀式可根據不同情況,採取不拘一格的形式,由團支部或基層團委組織。應利用入團宣誓的有利時機,對團員和團外積極分子進行生動的教育。新團員入團後一段時間內,團支部還要進行跟蹤考察與教育,使新團員在更高層次上更嚴格地要求自己,爭做一名合格的共青團員。
7、在暫無團員的單位和地區,可由所在地區和單位的黨支部按照團員條件代為發展團員;在暫無上級團總支或上級團委的情況下,新團員由團支部討論通過後,可由所在單位或地區的黨支部代為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