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醫師定期考核沒有通過有什麼辦法可以補救嗎
可以的,接著再培訓再考核即可。
醫師定期考核對考核不合格的醫師,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其暫停執業活動三個月至六個月,並接受培訓。暫停執業活動期滿,再次進行考核,對考核合格的,允許其繼續執業,但在本考核周期內不得評優和晉升。對考核不合格的,由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注銷注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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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定期考核是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委託的機構或組織按照醫師執業標准對醫師的業務水平、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進行的考核。醫師定期考核分為執業醫師考核和執業助理醫師考核。
醫師定期考核包括業務水平測評、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評定。業務水平測評由考核機構負責;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由醫師所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負責,考核機構復核。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對本機構醫師進行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應當與醫師年度考核情況相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