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進出口貿易的基本程序
進出口貿易的基本程序
進出口貿易的基本程序,出口貿易又稱輸出貿易,是指本國生產或加工的商品輸往國外市場銷售。出口企業在取得檢驗證書或放行通知單後,在規定的有效期內報運出口。下面看看進出舉祥沒口貿易的基本程序。
基本出口程序
1.市場研究與分配目標:選擇目標市場,出口方式和渠道;根據定價和條款設定國外市場目標
2.貿易條例:出口法規和要求;海外進口法規和要求;專利,商標和版權
3.建立聯系:有興趣的海外買家的咨詢;從信保局(ECIC)和/或銀行檢查買方的背景
4.報價和條款:為潛在買家提供優惠和報價;成本,報價和形式發票以及銷售條款
5.銷售合同:確認銷售合同和交易條款,如付款條件
6.合同執行:生產或采購貨物;宴好包裝和標簽;安排發貨;准備出口文件;如有必要,安排保險
7.清關:必要時安排出口申報並申請出口許可證
8.獲得報酬:根據銷售合同中規定的付款條件,出口商應向相關方提交所需文件以便付款
基本進口程序
1.制定市場目標:制定定價和條款的市場目標
2.采購產品:確定潛在供應商;采購渠道
3.貿易條例:進正納口法規和要求,並檢查是否需要進口許可證;專利,商標和版權
4.建立聯系:向合適的供應商發送查詢
5.結算報價和條款:分析供應商的行情和報價;成本和銷售條款
6.購買融資:准備營運資金;銀行融資和申請的類型,如出口商信貸或其他銀行設施
7.銷售合同:確認銷售合同和交易條款,如付款條件
8.准備付款和保險:准備銷售合同中規定的付款和保險(例如,當付款期限為D / C時,向開證行提交D / C申請;當貿易期限為FOB時,與保險公司安排承保票據);必要時准備保險,保險單
9.收貨:收到運輸建議和到貨通知;從出口商接收出口文件·;從指定的運輸公司或貨運代理商處收集貨物
10.清關:安排清關和進口申報
基本的外發加工程序
1.製造基地:為海外生產設施(例如合資夥伴)建立/聯絡
2.確認合同:與加工合作夥伴確認簽訂合同
3.運輸材料:將原材料,零件或半製成品的出貨安排到海外加工合作夥伴;安排成品/半成品的進口
4.製造完成:進一步將產品加工成最終的最終產品;檢查成品/半成品;向香港托運人安排最終產品的出口
5.准備付款:准備向海外加工合作夥伴支付手續費
進出口貿易業務流程是怎樣的
1、報價:貿易雙方進行溝通,了解各自的需求,確定產品的具體要求、交貨方式、產品價格等細節。
2、簽單:貿易雙方達成意向之後,簽訂《購貨合同》,這筆交易正式開始,《購貨合同》需要確定產。
3、付款:在國際貿易中,常用的付款方式有三種:信用證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
4、備貨:出口方按照要求備貨,產品檢驗,申請進出口貨物需的進出口許可證,這是一個比較復雜的一個環節。
5、包裝:出口方按照合同進行包裝。
6、通關手續:出口方根據所在國的法律法規辦理貨物的通關手續,通過結關放行後,產品才能裝船,然後通知出口商已經裝船的消息,同時在運輸單位處取得已簽發的運輸單據,由買方審單、付款。
7、外貿收款:由出口商繕制單據,進行出口收匯步驟,此時開立信用證的銀行承擔著第一付款責任,簡單點來講,不管實際貨物有哪些狀況,只須出口商能提交全部單據,同時和信用證規定「單單相符」,沒有出現信用證不符點的情況,銀行便要給出口單位付款。
8、進口關稅交納:進口商在用提貨單據向船公司提貨後,要到海關處申報,並且依法繳納進口關稅;
9、進口檢驗:進行產品檢驗確認,出現不達標產品則根據索賠條款向相關負責單位進行索賠(可能為船公司、出口商或是保險單位),此時交易便正式結束了。
進出口貿易的含義
進出口是指國家(地區)與國家(地區)之間的貿易往來,進為購入,出為外銷,進口和出口的綜合。通過締結契約進行買賣商品,包括勞務、技術等的'一系列具體業務。
進出口貿易是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產生和發展起來的。形成進出口貿易的兩個基本條件,一是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導致可供交換的剩餘產品的出現;二是國家的形成。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產生出用於交換的剩餘商品,這些剩餘商品在國與國之間交換,就產生了國際間的進出口貿易。
進出口貿易的准備
(一)公司開通進出口權。(不開通沒法進出口)
(二)去公司開戶銀行開設美元賬戶(不開設沒法收美金)。
(三)建英文網站。(不是必需,但建議建一個網站展示產品用。國外客戶來中國看廠的成本太高,大部分賣家還是趨向於通過網路來查看公司規模和技術、加工能力的。)
(四)整理產品信息,翻譯成英文。建議把產品按類別列清,准備好圖片、視頻、文字描述等信息備用。
(五)招聘外貿員。
(六)開通阿里巴巴國際站或其他B2B。(不是必需。在沒有B2B等網站之前,國內的外貿市場也做的很好。)
(七)如果財務不懂出口退稅等事宜,建議提前聯系好代理記賬公司。
(八)建議提前聯系好一家代理報關、出海的公司。
2. 產品出口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產品出口所需手續主要包括:
1、《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2、《海關報關單位登記證書》
3、《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單位備案登記》
4、去外匯管理局辦理開通核銷
5、電子口岸及IC卡
6、出口退稅
7、開通外幣賬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第五條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的程序
對外貿易經營者在本地區備案登記機關辦理備案登記。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程序如下:
(一)領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對外貿易經營者可以通過商務部政府網站下載,或到所在地備案登記機關領取《登記表》。
(二)填寫《登記表》。對外貿易經營者應按《登記表》要求認真填寫所有事項的信息,並確保所填寫內容是完整的、准確的和真實的;同時認真閱讀《登記表》背面的條款,並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負責人簽字、蓋章。
(三)向備案登記機關提交如下備案登記材料:
1、按本條第二款要求填寫的《登記表》;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4、對外貿易經營者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還應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