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科舉考試的流程是什麼
科舉考試的完整程序有鄉試、會試、廷試,即地方、中央、皇帝三級考試。大家熟知的,是考試地點設在各省的鄉試。鄉試也稱鄉闈,通過鄉試即為「中舉」,成為舉人。從形式來說,鄉試可以看成是古代中國的「全國普通高校統一考試」 。
在古代,考試時間也是十分固定的,但並不限於一次考試,有的朝代有春考、夏考之分。最後決出狀元的「殿試」,一般安排在三月里的春天,即所謂「三月廷試」。
古代的考試時間,一般也分為三天,但不是像現在這樣連著考,而是中間空出兩天。明、清兩朝,鄉試時間在陰歷八月份,會試在陰歷二月份,殿試在三月份。鄉、會兩試的時間定在當月的初九、十二、十五三天。
江南鄉試多在秋季舉行,所以又叫「秋闈」。每闈三場,每場三晝夜。由於中間要兩次換場,因此實際是九天七夜。
第一場考的是八股文,是從四書五經里邊選擇材料來出題的。第二場考的則是官場應用文,分上下往來的公文和根據提供案例來撰寫司法判文兩種。第三場考策問,涉及的是具體的國計民生問題,要求考生給出對策和辦法。
(1)鄉試有什麼程序擴展閱讀:
中國古代的「殿舉」、「罰科」制度,是科舉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科舉制度進一步完善的重要標志之一。五代及宋元時期稱為「殿舉」、「殿罰」,明清時期稱之為罰科,指科舉時代對違規、舞弊或文理紕繆者暫時廢止其繼續考試資格的一種處分。
鄉試中式者罰停會試,會試中式者罰停殿試,並根據所犯輕重以定處罰停考之科數。
應試者被罰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一)考場舞弊。明代田吉,萬曆三十八年因殿試時懷挾,被罰三科,天啟二年始成進士。清咸豐八年順天鄉試案,數十人被罰科,主考官柏葰,成為中國歷史上唯一因科場案被殺的內閣大學士。
(二)字體潦草、違規犯忌、文理紕繆。
(三)官場斗爭。明末,艾南英天啟四年鄉試中式,因考官丁乾學、郝土膏發策詆毀魏忠賢,艾南英在對策中也有譏刺之語。觸怒了魏忠賢,結果考官被削籍,艾南英也被罰停三科。終未成進士。
清朝的竇光鼐,諸城人,性格伉直,與和珅有隙。乾隆六十年乙卯科竇為會試總裁官,所定第一、第二名為浙江人王以鋙、王以銜,乃同胞兄弟。和珅欲藉此興大獄以傾竇,致使會元王以鋙於嘉慶六年始成進士。
(四)平時違法犯紀。明萬曆三十八年,浙江舉人閔於徑,因「故縱親族挾帶私鹽」,被「罰停兩科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