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合並的程序是怎樣的
公司合並涉及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等相關人的利益,應當依法進行。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合並的程序通常如下:1、董事會制訂合並方案。2、簽訂公司合並協議。公司合並協議是指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公司就公司合並的有關事而訂立的書面協議。3、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資產負債表是反映公司資產及負債狀況、股東權益的公司要的會計報表,會計合並中必須編制的報表。合並各方應當真實、全面地編制此表,以反映公司的財產情況,不得隱瞞公司的債權、債務。此外,公司還要編制財產清單,清晰地反映公司的財產狀況。財產清單應當翔實、准確。4、合並決議的形成。公司合並應當由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作出合並決議,之後方進行其他工作。公司合並會影響到股東利益,如股權結構的變化。5、向債權人通知和公告。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並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在報紙上公告。一般來說,對所有的已知債權人應當採用通知的方式告知,只有對那些未知的或者不能通過普通的通知方式告知的債權人才可以採取公告的方式。通知和公告的目的主要是告知公司債權人,以便讓他們作出決定,對公司的合並,是否提出異議,此外,公告也可以起到通知未參加股東會(股東大會)的股東的作用。6、合並登記。合並登記分為解散登記和變更登記。公司合並以後,解散的公司應當到工商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存續公司應當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公司應當到登記機關辦理設立登記手續。公司合並只有進行登記後,才能得到法律上的承認。綜上所述,我國公司法中有一個章節對公司合並與分立做出了規定。公司法公司合並的方式主要有兩種,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等。如果採取吸收合並的方式,被兼並的公司要啟動解散程序,其全部業務和資產負責納入合並後的公司中。要是新設合並的話,兩家公司都要解散,重新成立一家新公司。
『貳』 公司進行合並主要要經過哪些程序
法律分析:公司合並的程序是:1、股東會作出同意合並的決議;2、簽訂合並協議;3、公司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4、及時通知債權人並公告;5、辦理合並後的公司的變更登記和被合並公司的注銷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條 公司合並,應當由合並各方簽訂合並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並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四條 公司合並時,合並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並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