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再審是什麼意思啊
再審是為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重新進行的審理。再審程序是法院對於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有重大瑕疵的判決進行再次審理的一種非常途徑。其「非常程序」屬性,是就其與普通救濟程序的區別而言的,因為再審程序只能用於例外情況的救濟,而不能像普通救濟程序那樣被頻繁啟用。古羅馬的「一事不二理」原則,對既判力的維護和司法權威的張揚達到極致,因而那個時候對已決案件進行復審是不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