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不合格品的控製程序
不合格品控製程序是對不符合質量特性要求的產品進行識別和控制,並規定不合格品控制措施以及不合格品處置的有關職責和許可權,以防止其非預期的使用或交付。
產品生產者的質量檢驗工作的基本任務之一,是建立並實施對不合格品控制的程序,通過對不合格品的控制,實現不合格的原材料、外構配套件、外協件不接收、不投產;不合格的在製品不轉序;不合格的零件不配裝;不合格的產品不交付的目的,以確保防止誤用或安裝不合格的產品。
不合格品控製程序應包括以下內容:
1、規定對不合格品的判定和處置的職責和許可權。
2、對不合格品要及時做出標識,以便識別。標識的形式可採用色標、標簽、文字、印記等。
3、做好不合格的記錄,確定不合格的范圍。
4、評定不合格品,提出對不合格品的處置方式,決定返工、返修、讓步、降級、報廢等處置,並做好記錄。
5、對不合格品要及時隔離存放(可行時),嚴防誤用或誤裝。
6、根據不合格品的處置方式,對不合格品做出處理並監督實施。
7、通報與不合格品有關的職能部門,必要時也應通知顧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