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被人打了怎麼走法律程序
被打成輕傷,按照下列流程走法律程序:② 被人打了怎麼走法律程序
被人打了,應當及時報警,如果受害者構成輕傷,加害者需承擔刑事責任,受害者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首先,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詳細敘述案情經過,並要求進行傷情鑒定;其次,公安機關進行立案調查。
法律分析:被人打了,應當及時報警,如果受害者構成輕傷,加害者需承擔刑事責任,受害者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首先,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詳細敘述案情經過,並要求進行傷情鑒定;其次,公安機關進行立案調查。會出現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構成刑事犯罪,會移交檢察院,由檢察院決定是否提起公訴,如果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會開庭審理並作出判決。第二種情況是不構成刑事犯罪,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加害者承擔侵權責任。
被人打了經鑒定構成輕傷以上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主張民事賠償。判決書生效後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以採取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等強制措施。如果不構成刑事案件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派出所可以進行調解,如果雙方達到調解協議的,可以調解了事。如果不能的話,公安機關應該給予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訊部查證。對情況復雜,依照本條例規定適用拘留處罰,訊問查證的時間不行超過二十四小時。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③ 被人打了怎麼走法律程序
被打了的賠償程序的走法:可由當事人通過協商或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要求打人者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等費用;如果構成輕傷的,也可以通過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來獲得賠償。④ 被人打了怎麼走法律程序
被人打了走法律程序,具體如下:
1、被人打了應當及時報警。經鑒定構成輕傷以上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主張民事賠償;
2、如果不構成刑事案件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3、判決書生效後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以採取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等強制措施;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治安處罰程序:
1、立案。受理治安案件要先立案;
2、傳喚。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需要傳喚的,使用傳喚證。對於當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頭傳喚。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公安機關可以強制傳喚;
3、訊問。違反治安管理的人,應當如實回答公安機關的訊問。訊問應當作出筆錄;被訊問人經核對認為無誤後,應當筆錄上簽名或蓋章,訊問人也應當在筆錄上簽名;
4、取證。公安機關收集證據材料時,有關單位和公民應當積極予以支持和協助。詢問證人時,證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詢問應當作出筆錄。證人經核對認為無誤後,應當在筆錄上簽名或者蓋章;
5、裁決。經訊問查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依照本條例的有關條款裁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⑤ 被人打了怎麼走法律程序
法律分析:如果自己被人打了的話,應當及時報警處理。派出所可以進行調解,如果雙方達到調解協議的,可以調解了事。如果不能的話,公安機關應該給予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治安處罰程序:1、立案:受理治安案件要先立案。2、傳喚: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需要傳喚的,使用傳喚證。對於當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頭傳喚。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公安機關可以強制傳喚。3、訊問:違反治安管理的人,應當如實回答公安機關的訊問。訊問應當作出筆錄;被訊問人經核對認為無誤後,應當筆錄上簽名或蓋章,訊問人也應當在筆錄上簽名。4、取證:公安機關收集證據材料時,有關單位和公民應當積極予以支持和協助。詢問證人時,證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詢問應當作出筆錄。證人經核對認為無誤後,應當在筆錄上簽名或者蓋章。5、裁決。經訊問查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依照本條例的有關條款裁決。裁決應當填寫裁決書,並應立即向本人宣布。裁決書一式三份。一份交給被裁決人,一份交給被裁決人的所在單位,一份交給裁決人的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單位和常住地派出所應當協助執行裁決。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訊部查證。對情況復雜,依照本條例規定適用拘留處罰,訊問查證的時間不行超過二十四小時。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