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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走法律程序怎麼走

發布時間:2022-03-13 00:04:33

❶ 離婚的法律程序怎麼走

婚姻自由也包括離婚。離婚有兩種方式。首先如果雙方同意離婚,約定財產和子女撫養,然後到戶籍所在地民政局辦理離婚協議。但是如果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要求離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雙方表達各自的離婚主張並提供證據。法院將決定是否離婚。法律中有規定,離婚訴訟的過程中有過錯的一方,應當給無過錯一方離婚損害的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❷ 離婚怎麼走法律程序,需要什麼手續

1、雙方都同意,可以協議離婚,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即可。2、雙方都同意,且對子女撫養、撫養費多少、財產分割等問題爭議不大,也可以通過訴訟解決,適用簡易程序,不超過三個月時間審結。3、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撫養費多少、財產分割等問題有較大分歧,適用普通程序時,不超過六個月時間審結。4、雙方中的任一方不同意離婚,無論適用簡易程序還是普通程序,都可能被判決不準予離婚,再次提起離婚訴訟,只能在不準予離婚的判決生效的六個月後,那就少則九個月,多則一年了。

❸ 我想離婚該怎麼走法律程序

一,協議離婚的程序:
根據《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及〈婚姻登記管理條件〉規定:
1,《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2,《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第五十一條規定, 婚姻登記員在完成離婚證填寫後,應當進行認真核對、檢查。對列印或者書寫錯誤、證件被污染或者損壞的,應當將證件報廢處理,重新填寫。
第五十二條 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
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為填寫、代按指紋;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注銷後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二,如果當事人想起訴離婚,直接到法院進行起訴即可,因為法律保護公民具有離婚自由的權利。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另外,當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自己訴求的起訴狀。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同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❹ 離婚如何走法律程序

如果夫妻雙方感情破裂需要離婚,怎麼走法律程序呢?有以下幾個程序和階段

開庭答辯審理

開庭審理階段。進入到這一階段的時候,法官會根據原告和被告提供的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定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進行判決。夫妻雙方可以聘請律師或者是公益機構也可以自己來進行答辯。法官會根據證據,主持審理和調解,如果調解無效,會根據法律規定,按照原被告雙方提起訴訟的要求,並婚姻法的相關規定作出判決。並且對相關的財產以及子女撫養義務和未來的約束性條款作出明確的宣布。雙方當事人在接受法律宣判之後必須承擔法律責任,且接受法律婚姻的事實。如果有限制性的要求,未來如果被限製做出有違法律要求的事情,還會追求法律責任。如果一方不接受審判,可以選擇上訴,如果維持最終原判,則必須遵守法律規定且依據宣判書做出相應的執行,且乙方不得騷擾和干涉另一方的生活。

❺ 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走法律程序應該怎麼走

一、去法院起訴
法院離婚程序第一步,起訴。起訴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撫養狀況的證明等材料。(《離婚起訴書標准格式》)
二、法院審理階段
這是法院離婚程序中,最為重要的一個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後,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後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訴狀副本後,15日內提交答辯狀。
2、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後,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
3、開庭審理,在法院開庭審理中,具體的流程有: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迴避;之後,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之後,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三、法院判決
最後,根據庭審情況,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❻ 起訴離婚怎麼走法律程序

起訴離婚可以這樣走法律程序:1、起訴,男女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起訴狀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2、立案,人民法院在受理離婚訴訟後,應當進行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進行立案;3、審理,人民法院對離婚訴訟立案之後,應當在法定時間內開庭審理;4、判決,人民法院審理結束後,應當根據審理的情況進行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❼ 要離婚怎麼走法律程序

離婚的法律程序根據實際情況而定。首先由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經審查後符合法律規定和要求的,法院會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並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法院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即發判決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❽ 離婚法律程序怎麼走

離婚的法律程序根據離婚方式而定。如果是協議離婚,需要雙方攜帶身份證、結婚證和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如果雙方是訴訟離婚,由請求離婚的一方攜帶起訴書和相關證件,直接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法院判決是否准予離婚。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❾ 如果要離婚那要走法律程序嗎

如果離婚那要經過法律程序的。且法定程序如下:
1、協議離婚法定程序包括訂立離婚協議、申請離婚登記、審查申請材料、經過三十天離婚冷靜期、親自領取離婚證等;
2、訴訟離婚法定程序包括提交起訴狀、調解、審理、判決、執行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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